民国政坛大佬的工资条
2017-06-26周海滨
文史博览·文史 2017年6期
周海滨
1933年,蒋介石月工资800大洋
1933年,南京國民政府颁布《文官官等官俸表》,重新厘定了各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按照该表规定,时任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拿的工资跟行政院院长、立法院院长和各部总长一样,都是每月800块大洋。副委员长、各部次长以及各省主席,工资比蒋介石稍低一些,每月能拿到680块左右。
那时,官员薪水还很单纯,除了工资之外,没有洗理费、书报费、餐费、交通费、冬季取暖费等七七八八的补贴。当然,出差补助是有的,凡因公出差,舟车轿马都是按实报销,吃饭和住宿等开销则有固定标准,按天算钱。特任官出差,每天是18块大洋;简任官出差,每天是12块大洋;荐任官出差,每天是8块大洋;委任官出差,每天是6块大洋;一般雇员出差,每天是2块到4块大洋。
蒋介石是属于级别最高的特任官,他的出差补助标准是每天18块大洋,当然,这只是纸面上的规定。
有人说,蒋介石兼了好几个职务,薪水应该不止这800块大洋吧?错,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是不鼓励官员兼职的,如果一个人兼好几份差,只能拿其中一份工资。总而言之,蒋介石的月薪,只有这800块大洋。
800块大洋是多少钱呢?据1933年下半年南京市几种生活必需品的零售价格:大米,每斤需大洋4分。牛肉,每斤需大洋3角。五花肉,每斤需大洋2角3分。菜油,每斤需大洋1角6分。某个牌子的男士短袜,每双需大洋7分。
综合以上物价,那时候一块大洋的购买力,大致相当于现在的60元人民币。蒋介石每月800块大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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