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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翻烧饼”不是坏事儿

2017-06-26

浙江人大 2017年6期

一部地方性法规通常经过三审便可提请当地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先后四审,这在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并不多见。

从一审到四审,关于燃油机动车的数量是否应该“调控”的条款,历经设立、删除、再增加,最终以一种弹性的方式解决,充分展现了湖南省人大立法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

之所以会“翻烧饼”,更多是争议条款涉及多方利益。可贵的是,各方博弈得以在公开、民主的氛围里展现出来。设立、删除,再增加、再删除,在翻来覆去的博弈中,避免了立法者自说自话,理自然会越辩越明,事儿也会越辩越清。近年来,在立法中“翻烧饼”的事情并不少见。比如,民法总则草案先后3次向社会征求意见,4次在不同省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根据各方意见作出126处修改;预算法修改历经十年,其中“经理国库”与“代理国库”,仅一字之差,就反复修改多次……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今日中国,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改革成果需要法律予以保护,新发展理念有待立法巩固。通过开放立法了解社情民意,通过科学立法呈现21世纪的立法水平。只要始终坚持将开放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贯穿立法工作始终,立法过程中出现“翻烧饼”,不是坏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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