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气肺功能检测在早产儿慢性肺部疾病中的临床应用价值分析
2017-06-26张金凤张应金
黑龙江医药 2017年6期
程 林,张金凤,张应金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广东 佛山 528300)
早产儿是指胎龄不足37周的新生儿,在我国早产儿出生率约为5%~10%,近年来因妊娠年龄的推迟、高龄产妇增多,早产儿出生率有上升趋势[1]。早产儿往往因子宫内发育时间不足,容易出现肺等器官功能发育不成熟,肺表面活性物质缺乏,同因呼吸肌缺乏耐力,胸腔骨夹支撑能力差,尽管因预防性应用地塞米松等促成熟技术的应用,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病率得到一定程度控制,但仍达到7%~8%,远高于普通早产儿[2-3]。早产儿出现慢性肺部疾病的风险明显高于普通新生儿。临床上对于孕周极短、极低体重新生儿,往往给予严密的监护治疗,而对于晚期无明显呼吸窘迫等症状表现的早产儿,是否需要监护治疗并无明确的定论。本次研究以2015-07—2016-07间出生的50例早产儿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潮气肺功能检测,评价其在慢性肺部疾病诊断、评估中的价值。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07—2016-07间出生的50例早产儿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23例,女27例,胎龄(35.4±0.8)周,出生体重(2.1±0.4)kg。所有的新生儿均在纠正胎龄40周,出生后2周及以上进行潮气肺功能检测。纳入标准:(1)无确诊的先心病、胎粪吸入综合征、吸入或感染性肺炎、心力衰竭、多发器官功能衰竭、胸廓畸形;(2)怀疑存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家属知情同意。排除标准:(1)使用可能影响检查的药物;(2)正在进行呼吸支持、氧疗。按照纠正胎龄期间是否有持续性喘息症状,以及有以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危险因素中的主要指标一条或多条,2条及以上的次要指标分组:(1)主要指标,父母有哮喘病史、特异性皮炎、吸入变应性原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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