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知心的调解能手
——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潘嘉芳

2017-06-22刘红斯

21世纪 2017年6期

见习记者/刘红斯/

知心的调解能手
——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潘嘉芳

见习记者/刘红斯/

诉讼调解,在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被国际司法界誉为“东方经验”并得到赞赏。调解费时费力,有时候费力还不讨好。而潘嘉芳却将“东方经验”作为手中定分止争的利器,发挥得淋漓尽致。他认为如果能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和解,可以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参加工作18年来,潘嘉芳先后主办了2000多件民事案件,参加审理6000多件民事案件。他巧妙运用法理情,通过辨法、析理、讲情等方式,使得一个个复杂案件顺利调解审结,是名副其实的调解能手。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9次,8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上级机关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优秀调解能手和爱岗敬业道德模范,是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获得者。

不放过任何调解机会

潘嘉芳注重从小环节入手,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将调解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审判始终。

2010年1月3日,张某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运行要求的客车从四川驶往广东方向,在都安境内发现道路前方机动车道内行人韦某时,由于采取措施不当致使韦某当场死亡。张某继续驾车前行,后与其他货车正面相撞,酿成多人伤亡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死者韦某等人无责任。……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