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悬问责利剑
2017-06-21龚锐
党员生活 2017年6期
关键词:谈话
龚锐
谈话函询41人次,批评教育67人次,诫勉谈话38人次……这是红安县党政干部问责工作2017年第一季度的成绩单。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红安县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在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更注重遏制腐败增量。坚持以提醒教育、谈话函询以及执纪问责为抓手,切实做到了纪在法前、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以对党员干部的严管防止第一种形态发展演变成第二、第三甚至第四种形态。
“责问”常态化,拓宽第一种形态案源
补牢当在亡羊前。当问题还处于萌芽状态时,先以责问的方式敲打敲打,给予批评和纠正,可以防患于未然。因此,必须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但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奉行好人主义,基本不开展批评,即便批评也是抽象空洞的问题长期存在着。
“绝不能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黄冈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余学武说,“我们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
近年来,红安县纪委针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类。对发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但明显不适用党政纪处分的,及时采取约谈的方式进行警示提醒、批评教育。
“县纪委跟我谈话后,我才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这样既会害人,也会害己……”3月27日,红安县杏花乡培城社区党委书记秦某因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礼品的问题,被县纪委约谈时懊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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