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定点屠宰场监管的改进措施
2017-06-21明宪起山东省莒南县畜牧局
中国畜牧业 2017年10期
文│明宪起(山东省莒南县畜牧局)
文│徐胜林 刘琴(山东省泰安市畜牧兽医局)
乡镇定点屠宰场监管的改进措施
文│明宪起(山东省莒南县畜牧局)

做好乡镇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是《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畜牧兽医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杜绝病死、饲喂过毒害添加物、注水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保证人们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手段,在食品安全生产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其检验检疫工作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
一、乡镇定点屠宰场的特点
1.规模小,以代宰为主。乡镇定点屠宰场多来自计划经济时期成立的食品公司的下属企业食品站,经过多次改制,利用原有的土地、房屋建成,以承包的方式运营,要向总公司缴纳管理费和停薪留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等,负担重、经营困难。日屠宰量在5~50头、屠宰条件差,设备落后。以代宰为主,仅收取部分副产品作为屠宰费,不收现金,容易受市场行情的影响,收入波动大。
2.屠宰方式粗放,屠宰人员年龄大。多数采用“吊挂放血、手工剖猪、砍刀劈半”的方式,缺乏机械化屠宰设备,较好的有一台打毛机和白条提升机。屠宰人员年龄偏大,平均50岁左右,虽然是流水作业但分工不明确,肉品品质检验员同时要从事其他屠宰工作,对品质检验流于形式,不能同步记录。
3.管理松懈,卫生环保意识淡薄。有些地方由于以代宰为主,为了拉客户,对屠宰户疏于管理,甚至是不敢管,代宰户和他们的副产品承包人可以随意进出屠宰间等场所,不换工作服和消毒,屠宰间人员进进出出比较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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