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的工作建议
2017-06-21班曼曼贾广敏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张涛河南省焦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国畜牧业 2017年10期
文│班曼曼 贾广敏(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张涛(河南省焦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法制建设
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的工作建议
文│班曼曼 贾广敏(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张涛(河南省焦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自1992年相关文件规定了详细的畜禽检疫收费项目和标准以来,动物检疫费的收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自2015年11月1日起,全国统一暂停征收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费。新政策实施以来,对于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经费还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县区影响较大,尤其个别地方人员工资尚属于差供或自收自支,受到很大影响。本文以河南省为例,就暂停征收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费后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影响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政策规定执行情况
河南省印发了《河南省畜牧局关于暂停征收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费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面暂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并就此进行了督导调研等。按照要求,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全面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也不存在违规向企业或个人收取检疫标志、牲畜耳标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工本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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