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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管理现状及对策

2017-06-20史宇飞

现代农业科技 2017年9期

史宇飞

摘要 在全国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小区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起步较晚的朝阳市通过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解决了资金来源、管理人员、日常管护等诸多问题,于2013建立了朝阳第1个自然保护小区,2016年建立了第2个自然保护小区,丰富了自然保护区类型,达到了保护自然资源的最终目的。本文主要介绍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一般途径,同时还指出自然保护小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 自然保护小区;野生动植物;建设管理;辽宁朝阳

中图分类号 X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9-0170-02

自然保护小区是我国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逐步推广、数量上升较快的一类保护实体,面积较小,大多由县级和县级以下的行政机关设定保护,一般不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1]。自1992 年江西婺源建立第1个自然保护小区起,截至2004年,全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小区5.03万个,总面积达135.58万hm2 [2]。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无法精确统计全国的总数量,保守估计已经超过10万个。自然保護小区已成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证国土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以及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1 现状

1.1 朝阳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简介

朝阳市位于辽宁省西部,冀、蒙、辽三省交汇地带,总面积达1.97万km2,森林覆盖率达42.4%,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由于受到东南部海洋暖湿气团和北部蒙古高原的干冷气团双重影响,形成了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日照充足、日温差大、降水偏少的半干旱半湿润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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