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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与共享发展的逻辑共性及实现途径

2017-06-19邹升平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共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邹升平

[摘 要]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提升、促进就业和人民收入的增长、通过税收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与共享发展理念具有理论与实践的逻辑共性。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的积极作用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导来实现:必须形成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平等的社会地位,更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的共享型企业制度;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环境;合理调整非公有制经济的税率;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慈善事业。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共享发展;废除私有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7)03-0050-09

一、问题的提出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共享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的归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基本要义在于:其一,发展是前提和基础,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其二,共享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必须不断规范和调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现全民共建,让广大人民平等享有发展条件、发展机会、发展权利、发展成果。共享发展作为行动指南和价值引领,要转化为实践,需要有不同层次的制度保障,共享发展的制度属性决定了既要发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保障作用,又要发挥各项具体制度与体制机制的积极作用[1]。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实现共享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立足和发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来实现共享发展[2]。因此,实现共享发展既要发挥公有制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公有制与非公有制都应是共享发展赖以实现的所有制基础。然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导致劳动异化和社会两极分化之源,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消除劳动异化和实现全民共享的根本前提。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视野中,私有制与两极分化逻辑相连,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享、共富逻辑一致。依此类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实现共享发展应主要依靠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的大量存在是客观事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3](P515)。学术界就共享发展理念提出的现实根据普遍认为:社会不公和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理念的明确现实指向。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大量存在与发展是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社会问题的根源,非公有制经济与共享发展理念根本相悖。这种认识可能会引起人们思想的混乱与迷惑,一些相关的诸如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与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是否相悖、当前我国大量存在的非公有制经济与共享发展理念具有怎样的关联、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如何实践共享发展理念等问题必须得到明确回答。只有从思想理论上认清和理顺非公有制经济与共享发展的逻辑共性,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制歧视,形成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的合理政策,更好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 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性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及个体经济等基本经济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逐步产生并不断发展壮大,其地位也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的总结,其存在与发展并没有违背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

(一)实现共享共富是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的根本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立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条件,而实现共享共富是其废除私有制思想的最终目标。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唯物史观,反对抽象地谈论社会共享,认为共享问题具有社会历史性,强调社会共享“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4](P113)。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析,得出贫富两极分化产生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共产党宣言》中郑重宣告:“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5](P286)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必須消灭私有制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其一,资本主义私有制不适合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马克思在谈到资本积累时指出:“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6](P874)其二,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劳动成果的异化和社会两极分化。马克思指出:“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7](P156-157)资本逻辑导致劳动异化,劳动异化反过来推动了资本逻辑的发展,这必然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其三,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实现共享共富的制度基础。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7](P185)恩格斯在谈到废除私有制的结果时指出:“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发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后果。”[5](P243)

(二)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首先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前提。虽然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解决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基本矛盾的手段,但“这种解决只能是在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是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质相适应。而要实现这一点,只有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已经发展到除了适于社会管理之外不适于任何其他社会管理的生产力”[8](P560)。因此,在生产力还远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之前,彻底消灭私有制与资本逻辑必然使社会失去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马克思把这种消除劳动异化的方式称为“粗陋的共产主义”,认为“粗陋的共产主义者不过是充分体现了这种忌妒和这种从想象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主义”[7](P184)。所以,在生产力不足的前提下,必须利用资本逻辑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制度安排实现劳动成果的社会共享。

在生产力水平还远未达到建立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我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现在,生产力水平远未达到完全废除私有制的条件,我国社会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已经具备了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社会化条件,但还存在大量不“适合社会管理”的生产力,这种落后的生产力状况表现在很多方面。譬如,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自给半自给的生产状况还未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工业化、现代化还远未实现;中西部还有相当多的地区与人口尚未脱贫。因此,在实现由落后生产力向先进生产力转变过程中,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适合这种多层次的生产力要求、有着积极的作用,应该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利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来促进这一转变。可见,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于我国整体的生产社会化水平相对不足。从所有制状况对生产力水平的依赖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具有一致性。

(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上既有积极经验,也有惨痛教训。在1950年到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中央从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出发,建立了以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到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全民所有制即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民族资本所有制、劳动者个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四种经济成分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分别为41.5%、34.6%、20.6%、3.3%。”[9]这种所有制结构基本适合新中国成立初期生产力状况,公有制比重比较合理,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做出了积极贡献。“一五”计划时期,由于教条式地理解了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党中央领导集体认为社会主义应该尽快消灭公有制以外的其他一切所有制形式。尽管毛泽东在1956年提出“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但这种思想没有在实践中贯彻,在所有制变更中脱离了生产力状况,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把一切非公有制经济都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逐步形成了单一公有制结构。到1978年,“国民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占98%,其中全民和集体经济分别占55%和43%;在工业领域,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77.6%,集体经济占22.4%,个体、私营经济基本不存在;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公有制经济占97.8%,其中全民和集体分别占54.5%和43.3%”[10](P73)。这种单一公有制结构在实践中严重妨碍我国生产力的发展,也导致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与大锅饭。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根据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黨和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下,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2015年的数据显示:1998年私营工业企业的总资产为1486.98亿元,生产单位为10667个;到2015年总资产为229006亿元,比1998年增加近154倍。1998年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的总资产为21326.95亿元,生产单位为26442个;到2015年总资产为201303亿元(比1998年增加近10倍),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单位增加为52758个(比1998年增长近2倍)。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适合我国的生产力状况,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提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与共享发展的逻辑一致性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理念,强调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基本要求,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与非公有制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共享发展是“共享”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经济制度)的协调互动,既要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作用,也必须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3](P516)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共享发展存在一定的逻辑共性。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共享发展提供了不断充实的物质条件,与共享发展强调“发展”内在一致性

从理论逻辑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适合生产力的状况和要求,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提升,与共享发展理念强调“发展”的逻辑内涵具有一致性。共享发展是一种发展理念,“共享”与“发展”相辅相成、互为条件、辩证统一,发展是共享的前提与物质基础,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享发展的逻辑前提。习近平指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仍然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使发展达到一个新水平。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要坚定不移坚持。”[11](P828)

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必然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思想从发达资本主义生产力出发,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不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导致社会两极分化,阻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在生产力还远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之前,过早地消灭私有制与资本逻辑,必然使社会失去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使共享失去物质基础,导致分配中的低水平的平均主义。

从实践逻辑看,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巨大经济贡献与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必需的雄厚物质基础具有一致性。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多元结构决定了所有制的多元结构,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调动一切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力量,包括利用资本逻辑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劳动者所拥有的劳动成果转化为资本,利用资本逻辑的目的让一切能够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鼓励劳动者进行社会财富的创造。没有社会财富的创造,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就谈不上共享发展,充其量是马克思批判的“粗陋共产主义”中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周伯华在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说,2013年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占整个企业总数已经达到了82%,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经达到了60%,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高。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工业企业约占整个工业企业单位总数的70.3%;私营工业企业和港澳台商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资产(不包括个体经济)总和为430309亿元,约占整个国民经济工业企业资产总和的42%;私营工业企业和港澳台商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利润(不包括个体经济)总合为40155亿元,约占整个国民经济工业企业利润总和的61%。因此,无论从资产总额还是利润总额看,非公有制经济都占整个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为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了就业与人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与共享发展理念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基本要求相一致

从理论逻辑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必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与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机会和发展过程具有一致性。“共享”是共享发展理念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的归宿和根本目的,而“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是“人人享有”的基本前提。机会共享是成果共享的基础,共享发展不是坐享其成和不劳而获,要求人人参与到发展中来、人人释放发展动力,只有“共建”才能“共享”。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社会稳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最近十年来,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等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就业人数增长缓慢甚至绝对减少,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每年创造了数百上千万的就业机会,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就业岗位稳步提高与城镇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数持续减少形成强烈反差(见表1)。

数据表明,最近十年来,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就业增长没有明显变化,而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就业增长较快,2015年公有制经济对整个就业的贡献率仅为16.6%,而非公有制经济对就业的贡献率为53.9%。预计在以后的经济发展中,非公有制经济仍然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来源,其创造的就业岗位为广大人民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平台,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机会,有利于共享发展理念的实践发展。

从实践逻辑看,非公有制经济就业的持续增长促进了人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说明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广大人民收入增长、成果共享具有一致性。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7429亿元,占全国城镇职工工资总额的36%。到2015年,全國城镇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个体经济除外)职工工资总额为69380.5亿元,占同年全国城镇职工工资总收入的61.96%。因此,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就业的持续增长促进了人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实现广大劳动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非公有制经济通过税收增加财政收入,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教育发展以及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经济资源,与共享发展的“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理念相一致

从理论逻辑看,非公有制经济不但做大“蛋糕”,为国民经济总量做出贡献,而且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与共享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公共财政保障具有一致性。共享发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然而,我国还有几千万人口处于贫困线以下,为贫困群体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和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精准扶贫工程是实践共享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这些都需要政府强有力的财政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通过税收不断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为社会保障和精准扶贫、脱贫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

从实践逻辑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贡献为各级政府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无论从国家税收还是地方税收看,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规模的逐步扩大和经济增长的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越来越成为十分重要的税源,成为国家财政与地方财政的主要源头,在全国税收的增量上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见表2)。

由表2可知,201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税收总额占全国税收的比重为31.7%。股份合作企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为49.7%,这里的股份合作企业包括国有控股、集体控股和私营控股,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31.7%减去国有企业的11.9%,国有控股税收为19.8%,其余的29.9%为私营控股与集体控股的税收贡献。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私营经济、私营控股的股份经济和个体经济以及其他企业中的私营控股经济,总体税收贡献比重已经超过50%,明显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的31.7%。税收是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和保障社会公平的物质基础,也是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物质保障,是全面共享的重要前提。在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效率提高的同时,通过税收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为建立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共享水平。

四、 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的实现途径

在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与共享发展逻辑共性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除外)的制度属性与共享发展必然存在某种相悖性:一方面,私人资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本性可能会导致资本占有更大的剩余劳动,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不可避免,这种劳资收入的分配不公与共享发展相悖;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发展的不规范和不正当竞争,不仅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加剧了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与共享发展理念相悖。因此,非公有制经济因其内生的制度属性,其促进共享发展的积极作用绝不会自发实现,需要发挥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导实现。为此,政府必须在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方面形成合理有效的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为共享发展服务。

(一)消除各种形式的所有制歧视,形成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平等的社会地位,更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决不能有丝毫动摇。”[12](P19)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竞相迸发,为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在社会领域仍然存在着某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偏见,或者说非公有制经济相对公有制经济在政策、法律、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不平等待遇学界把这种现象称为所有制歧视。关于所有制歧视这个概念及其影响存在着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在金融、就业、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所有制歧视是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另一种观点认为,所有制歧视并不是金融信贷配置差异的主要原因,企业禀赋和资本约束才是银行金融配置的主要依据。我们以为,在思想观念和规则、融资等方面客观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平等待遇。,这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平等规则,违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对非公有制经济存在某种不公正待遇的根源主要在于:一是脱离生产力的状况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这是导致对非公有制经济不平等待遇的经济理论根源;二是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这是所有制歧视产生的政治理论根源。必须从经济与政治两个方面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制歧视,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13],只有彻底破除这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制歧视,遵循市场经济平等规则,创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公平环境,才能真正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高质快速发展。为此,必须切实把党和国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各种形式的不平等待遇,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14](P11)。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党中央的相关政策,在金融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形成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平等的社会地位,让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平等享受社会资源,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隐性歧视,更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二)建立与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的共享型企业制度,使非公有制经济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把非公有制经济打造成为共享发展的主体

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制度的发展还存在不成熟、不规范的问题,以家族家庭为主体的经营模式比较普遍,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在一些企业还比较严重,这既制约了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与现代化转型,也不符合共享发展的理念。非公有制经济要更好地为共享发展服务,必须“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4](P11)。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按照共享发展的要求,克服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制度属性,形成有利于共享发展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共享型企业制度。现代西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发展的经验证明,企业员工持股制度和劳资合伙制度能够有效实现资本与劳动之间收入分配比例的公平转化,能把非公有制经济真正打造成为共享发展的经济载体,“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14](P9)。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建立与完善企业员工持股制度与劳资合伙制度,使非公有制经济真正成为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的更大作用。建立企业员工持股制度,员工具有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这可以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员工除劳动收入外还能获得资本收益,企业员工享有一定的剩余劳动索取权,这有助于提高劳动收入占比,符合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要求。非公有制经济还可以采取劳资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成,企业劳资合伙制度也是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一种有效制度形式,这种制度的本质在于承认劳动力产权的资本属性,企业员工能够凭借劳动力产权分享企业剩余劳动,除工资收入外还能得到企业利润收入,有助于提高劳动收入占比,使资方与劳方获得合理公平的分配,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总之,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建立与完善企业员工持股制度与劳资合伙制度,不但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和劳资关系的和谐,而且有利于实现共享发展。

(三)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成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机会共享平台

当前我国仍然存在一些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一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在某些行业的门槛仍然较高,致使非公有制经济很难参与合法的、公平的竞争,在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必然妨碍其就业能力的提升。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行业趋同现象依然较严重,其中的民营经济普遍存在于“短、平、快”的行业,非公有制经济内部行业趋同、效率低下、竞争激烈,这就限制了就业空间的稳定扩展。三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部分企业法制观念还不强,薪酬福利体制不规范,没有为职工办全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无偿强制性加班时有发生。因此,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克服以上问题。一是根据具体行业的情况适当放低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优,这是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就业的基本前提;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必须适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大局,逐步发展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相一致的行业,引导有实力的非公有制经济转向“高、精、尖”行业,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吸纳优秀人才就业的能力;三是加快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保障體系是维系职工的安全防线和提升就业能力的支柱,必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主动按要求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实行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应有的权利。

(四)合理调整非公有制经济的税率,夯实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享发展的公共财政基础

税率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非公有制经济对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对共享发展的实践产生一定影响。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非公有制经济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非单纯的减税,其税率高低既要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又要使其为共享发展的公共财政做贡献。政府合理调整和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制结构,这对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广大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具有重大意义。一是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取消现行税法中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 扩大小微民营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二是实行企业税种自愿认定的人性化政策,有条件地实行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我认定,让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税收身份,更有效地减少企业偷税、漏税现象。三是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应优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纳税服务,通过税收宣传月、深入非公有制企业等切实加强纳税辅导、广泛开展税收法规宣传,这既有利于防止非公有制企业偷税漏税行为,又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既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健康发展,又能为共享发展夯实公共财政基础。

(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慈善事业,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社会

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既有利于扩大自身品牌的影响,形成老百姓通过非公有制经济参加公益慈善事业代替广告扩大影响的途径,又有利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其促进共享发展的积极作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2014年初民政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为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提供了政策指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上述意见规定的社会捐赠、设立慈善组织、与慈善组织合作、组织员工开展志愿服务、在投资兴业中吸纳困难群体、传播慈善文化、创新其他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方式等。这些形式多样的公益事业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回馈社会、服务大众,既有利于提升自身企业形象,又有利于实现发展成果的社会共享。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方面依然存在不规范现象,互相攀比的巨额广告费用加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成本负担,巨额广告代言费和毫无意义地赞助真人秀等节目增加了少数个体的巨额收入和产品成本,助长了非公有制经济内部非正常竞争,产品价格提高部分大多转嫁给广大群众,客观上拉大了收入差距。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必须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必须与全民共享发展成果一致,民政部门和工商联组织应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从土地供应、设施配套、企业服务等方面对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政府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抑制非公有制经济无节制的巨额广告营销、巨额产品代言和为电视真人秀等节目提供巨额赞助,对积极投入公益慈善事业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新媒体给予公开表扬和公共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谁做慈善事业群众就认可谁的风气。

五、结 语

共享发展不仅是针对当前贫富差距过大而提出的权宜之策,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特征。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共享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非公有制经济与共享发展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两者之间必然存在逻辑共性,其对共享发展必然能做出重要的贡献。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提升、促进就业和人民收入的增长、通过税收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与共享发展理念具有逻辑一致性。共享发展的实践既要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础性作用,也必须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对共享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因其内生的制度属性,其促进共享发展的积极作用绝不会自发实现,需要发挥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导来实现,为此必须形成合理的政策矫正非公有制经济的制度属性,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与共享发展的逻辑共性,把非公有制经济有效引导到服务共享发展的轨道上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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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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