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欧盟对中国反倾销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2017-06-15杨义东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10期
关键词:反倾销欧盟中国

摘要:近年来,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措施越来越频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出口,对中国的出口创汇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本文通过分析中国遭受欧盟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欧盟;中国;反倾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一、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一)对我国反倾销的产品范围不断扩大,新兴行业成为欧盟反倾销的主要对象

我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遭遇反倾销的范围正在逐步扩大,随着欧盟保护本国产品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们被列入倾销范围的产品也随之增大。而现阶段欧盟对华反倾销涉及的产品却渐渐转为我国的新兴行业,在中国新兴行业由于发展迅速,在欧盟市场有很大的市场。

(二)反倾销案涉及的金额巨大

在八十年代初,欧盟对我们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件的金额一般在几十万美元左右,超过几百万美元或者几千万美元的都非常少见;90年代,对我国出口商品反倾销案件金额在千万美元的则很常见了。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已经决定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次涉及到的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全球反倾销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由此可见,欧盟对我国的反倾销所涉金额都非常巨大。

(三)中国产品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过高

从征税情况看,欧盟反倾销税率的征收有时高达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这种现象让人不得不认为,这已不在是以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抵消和防止倾销,保护本国产业为目的,而是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来打击中国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这样使得中国产品在欧盟市场缺乏竞争力,最终导致退出欧盟市场。

(四)对华反倾销在政策和具体操作上仍带有歧视

在征收反倾销税的判定中,如果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就必须按照参照国的情况来判定。而参照国在原材料、人力、物力等方面都跟被征收国会有很多不同。这样就给被征收国家带来了很大的不公平和歧视。由于欧盟一直没有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的地位,所以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都不采用中国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而是用所谓“市场经济第三国”的同类产品的成本推算中国相关产品的倾销幅度,这样的调查办法就给我国带来了很多不公平和歧视。很多情况,按照中国的成本判断,我们的出口产品确实没有存在倾销,但是按照参照国的情况,就被判定为倾销,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税。

二、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一)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

我国不被欧盟承认市场经济体地位是我国被频繁征收反倾销税的一个根本原因。这让我国具有竞争力而又是正当出口到欧盟市场的很多产品被无辜的扣上了倾销的帽子。在开展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过程中,都以参照国情况来判定,很多情况都是不符合我国的真实情况的。有些案例中用新加坡作为我国的参照国,有些时候用巴西作为参照国。这些国家都与我国的人力资本,原材料成本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这样就造成了我国很多“被冤枉”的反倾销案例。

(二)国际经济低迷致使贸易保护主义升温

由于国际经济的低迷,欧盟市场近几年的增长乏力,欧盟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升温,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频繁增加使用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措施。而我国又是欧盟的主要贸易伙伴,每年对欧盟市场的贸易出口额持续增加,让欧盟国家对我国产品已经产生了强烈的紧迫感。因此,很容易在众多出口至欧盟的中国产品中提起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

(三)出口企业缺乏管理,遭到反倾销不积极应诉

目前,我国也有很多企业完全依靠低价抢占欧盟市场,使我国对欧出口产品成为“价廉质劣”的代名词。而且在欧盟对我国企業提起反倾销调查后,很多企业不愿意积极应诉。大部分企业都认为即使应诉也不会打赢官司,要不就是认为打赢官司也需要付出巨大的金钱成本、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因此,很多企业认为遭到欧盟市场的拒绝,还可以转向其他市场,认为这样更加省事。但是,企业们并没有发现,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强,现在贸易摩擦的示范效应是非常明显的。如果欧盟的大门对我们的出口产品关闭了,很多国家也会相继增加对我们这些产品的贸易摩擦。这样下去,我们的这种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就连国门都走不出去了,对我们的出口产品是会带来极大不利影响的。

三、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一)规范出口竞争秩序,避免国内竞相压价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企业应该加强产品的质量。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不能单纯靠压低价格来抢占市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并且符合国际标准的财会制度,公平合理的参与市场竞争。出口企业要规范自身行为,加强自律,合理控制出口产品的价格,避免企业之间互相压价抢占市场。

(二)熟悉欧盟的倾销法,积极应诉

企业被提起反倾销调查时应积极应诉,并且认真研究欧盟的反倾销法规,积极配合欧盟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同时,企业应该积极的培养熟悉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法规的专门人才,充分吸取我国企业介应诉方面的经验及教训,积极应诉,据理抗辩,减少欧盟的反倾销。

(三)政府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尽快摆脱“非市场经济地位”

政府应当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尽快摆脱“非市场经济地位”,尽快更早的争取到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通过政府的努力,使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获得欧盟的认同。当反倾销发生时,用我国的真实情况和我国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判定正常价格,从而避免我国在反倾销调查中被不公平对待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吴静斐,宋媛.欧盟对华产品频频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13(7).

[2]燕春蓉.欧盟对我国运用合规性贸易壁垒的产品分布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13(1).

作者简介:杨义东(1980-),男,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硕士,讲师,主要从事经济学研究。

猜你喜欢

反倾销欧盟中国
探究反倾销措施中的价格承诺
英国退出欧盟对市场的冲击效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