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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教育策略

2017-06-14唐翠冰

课程教育研究·上 2017年18期

唐翠冰

【摘要】教师们在处理中小学生的种种不良行为时,通常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说服教育,但现实中学生屡教屡犯的现象十分普遍,究其因,学生的不良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类型的不良行为,往往需要用不同的教育策略,本文就学生不良行为的教育策略做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说理法 契约法 体验教育法 心理辅导法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18-0195-02

在中小学,几乎每个班级都有些在学习、思想、心理或行为方面存在偏差的学生,教师们在处理学生的种种不良行为时,通常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说服教育,以期通过启发和引导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或改变某种观点、信念,明辨是非和善恶,提高觉悟,从而指导行为实践。但现实中学生屡教屡犯的现象十分普遍,究其因,学生的不良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类型的不良行为,往往需要用不同的教育策略,以下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教育策做一些探讨:

一、说理法—与认识相关的不良行为

由于中小学生某些方面的道德认识偏差,导致了学生的某些不良行为。比如学生一旦形成了“老实吃亏,考试时不作弊是傻瓜”这类错误认识,就会出现不讲诚信、考试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果学生的不良行为还处于偶发和初始阶段,尚未形成顽固性的习惯,也没有相应的人格问题,说理法可以帮助改变认识来达到改变行为的目的。改变认识的方法很多,如讨论、辩论、说服、写读后感等都可以作为选择,这也是教师们用得最多的方法,只要操作得当,常常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如小学低年级学生爱拿别人的东西,他以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可以占为己有,老师就可以通过讲故事让孩子明白“别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拿” 这一道理。一般说,孩子改变了“自己喜欢的就可以拿”这一认识后,不良行为就会随之消失。当然说服教育无效时,还需要用其他方法来帮助学生改变认识或行为。可见,应对与认识问题相关的不良行为时,说服教育是重要的手段之一。

二、契约法—与习惯相关的不良行为

习惯成性的不良行为在中小学生身上是比较常见的,如有的学生习惯于在课堂上调皮捣蛋,有的学生习惯于用拳头解决问题,有的学生做事学习都有粗枝大叶的毛病等。面对学生的这类不良行为,不能满足于就事论事式的处理,而应该致力于帮助学生改变不良的行为习惯,可用契约法来矫正其不良行为。一个行为契约由如下几个要素组成:目标行为、目标行为的衡量方法、契约执行时间、违约惩罚或履约奖励方法等。使用行为契约法时,要设法让学生自愿签订契约,千万不能勉强学生。此外还得注意,奖励的内容是学生特别需要的,这样才有行为的动力;惩罚的制定是学生最不想得到的和最不愿接受的(如小张最不愿意写检查,就规定违约就写检查),这样才有约束力。

三、体验教育法—与意志相关的不良行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学生身上有些不良行为的形成已经有一定时日。比如上网成瘾、打架成性、自由散漫,诸如此类。这些行为的改变往往需要学生具备良好的自制力和坚持性,可事实上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往往是意志薄弱者。那么怎样才能帮助他们克服这类不良行为?可尝试体验教育策略,体验教育是通过亲身经历,学习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并转化为行为习惯的过程。学校教育中,常常通过创设情境来实施体验教育(利用自然情境也很重要)。例如,有位老师这样创设情境:让爱捣乱的学生小A在班会上讲故事,正当他讲到兴头上时,事先安排好的几位学生故意吵起了架,小A前去劝阻,吵架停息后,小A继续讲,没有多久,另外同学又出来干扰,小A显得极不耐烦,开始大声呵斥吵闹同学……。事后班主任和小A谈话,问他感受,并让他写下来。通过这次体验活动,小A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此改变了不良习惯。由此可知,体验教育至少有五大优点:趣味性、暗示性、情感性、深刻性、自主性。

学生的品德是由知、情、意、行四要素组成的,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对于需要意志努力才能改变的不良行为来说,只有激活学生的动力系统,才可能达到“知”和“行”的统一。体验教育使人“身臨其境”,在激活学生的“情”方面比说理教育更有优势。因为学生通过自身体验获得的认识特别深刻,常会触动人的心灵,这些都有利于学生将“知”转化为“行”,达到改变问题行为的目的。实践表明,体验教育在培养学生良好道德行为、改变不良行为中,能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挖掘学生的自我教育潜能,具有其他许多教育手段无法替代的优越性。在应用体验教育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对情境中蕴含的教育意图,事先不能告诉学生,这样体验才真切,才能充分体现体验教育的优越性。

四、心理辅导法—与心理健康相关的不良行为

心理健康状况会影响人的心理和行为,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学生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就和心理健康问题密切相关。过大的心理压力,有形无形的心理伤害,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和处理,它们会以心理症状和躯体症状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当发现学生打架、偷窃、逃学等屡教不改的不良行为时,要考虑学生行为问题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不平常的故事。这类行为的原因是深藏在学生的“潜意识”之中,学生自己觉察不到的,需要通过心理辅导的策略来挖掘不良行为背后的真实原因,帮助学生化解“心结”,让学生“心灵创伤”得到较彻底的治愈,达到实施行为矫正的目的。通常情况下,非心理专业的德育工作者会用讲道理、谈认识、写检查等常规的教育方法来处理这类问题,这其实是开错药方,用错药,那么学生屡教屡犯、教师屡教屡败也是在情理之中。

教无定法,总之,教师对学生的各类常见不良行为处理时,要防止绝对化和简单化的倾向,不能使用一种武器来对付多种多样的问题,要根据行为问题运用不同策略,选择教育策略时要注意灵活性和综合性,让学生们在校园里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考文献:

[1]陈元焊主编.教育与也理辞典[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

[2]丁钢.检视中国基础教育中的性别弱化[EB/OL].当代文化研究网.(2005-03-06)[201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