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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的玫瑰(散文)

2017-06-14傅菲

滇池 2017年6期
关键词:鼻子头发

傅菲

睡眠

我是属于活得比较简单的那类人,每餐给我一碗小米红薯粥,每夜给我一个房间安静度过,每天的时间由我自己安排,我便满足了。事实上,我的生活也是这么过的,我是一个没有奢侈想法的人。我以减法的方式去活,减去繁琐的事,减去繁琐的人。给我的房间,只需要一张床,一张书桌,一盏灯,和几本书。我对生活不挑剔,在哪儿都能过夜,过夜的地方必须安静,就可以。

曾十分害怕过夜。度过一个夜晚,曾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对于一个重度失眠者来说,夜晚是一口热锅,我是沸水里的活鱼。我女儿出生第二年,我患了重度失眠症,经常整夜无眠,站在窗口,看着天空发白。窗口边有一个麻雀窝,天麻麻亮了,麻雀便唧唧唧唧地飞出来,栖落在樟树上,和其它鸟儿,交头接耳。麻雀窝安在空调管的墙洞里,我从房间里,可以清楚地看见麻雀睡觉。麻雀蜷缩在枯草堆里,缩起头。我还看见麻雀孵幼鸟,趴窝焐鸟蛋。我不是一个内心会焦虑的人。即使失眠,我也不焦虑,虽然无所适从——生命给予我的,我都坦然接受,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我始终抱着这样的想法去活:好消息远远多于坏消息,人的一生其实只需要不多的好消息。我每晚饶有兴致地看麻雀睡觉。甚至我暗想,如果和麻雀一样该多好,无忧无虑去觅食,无忧无虑去睡觉。

重度失眠症,给我落下了坏毛病。我睡觉的时候,不能有任何声音,不能有光,水龙头的滴水声,也能把我惊醒,所以,我几乎不和别人同房间睡觉。我最羡慕的人,就是倒头便鼾声四起的人,坐在车上也能呼呼大睡的人,趴在饭桌也能睡出涎水四溢的人,靠在办公室椅子上岔开脚仰头瞌眼的人。

祖明是我死党,他是整晚不睡觉的人。他没有失眠症,是生活习惯。他一个人在房间里看电视,也看到凌晨,遥控器捏在手上,半分钟换一个频道,不停手。电视机的声音唧唧嘎嘎,不正常。上午,怎么叫他,他都不会醒,把他电视机一关,比冷水浇他脸还来得快,他马上抬起头,说:“谁关了我电视机?”他依赖电视声音睡觉。他横着床睡,昏天黑地,过了晌午才会醒。前几天,一个上门送酒服务的人,到了上午十一点,给我电话:“饶祖明昨晚是不是喝醉了,说好了上午送酒给他的,从八点打电话到现在,打了十一个,他也没接。”我说,就是他老婆打十一个,他也接不了,没过中午一点,他不会醒。送酒的人说:“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别人急死,他呼呼大睡。”

我另一个同学永忠,则完全相反。他每晚八点上床入睡,雷打不动,凌晨五点起床,风雨冰雪无阻。他入睡了,也是谁都叫不醒的,什么电话也接不了。胖子大毛是入睡时间最快的人,随时随地,不分场合。有一次在高速服务区,大毛对老四说:“你来开一会儿车,我睡一下。”老四坐上驾驶室,大毛在副驾驶室鼾声如雷了。大毛打麻将也可以睡觉,抓麻将睁一下眼,打一张,又睡。他还要赢钱,麻友说,胖子睡觉打麻将,谁也别跟他来,从来不输。

我们有三分之一时间,是在床上度过的。睡眠占据了黑暗中的我们。在熟睡中,我们婴孩般懵懂无知,我们沉入世间最深的海底,被洋流包围。我们会进入地层里的洞穴,地下河无声无息汇成湖泊。我们是湖泊里的盲鱼,在没有光没有声音的世界里,感受水细小的波纹,像琥珀里的晶体标本。我们是高空中的鸟儿,顺着气流飘,飘,飘到遥远的天际。

雷·普理查德在《所罗门的智慧》中说:“你若没有甚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把一个人的床剥夺了,相当于致人于梦魇般的白日梦。食物、荷尔蒙、睡眠,是三刀,刀刀催命。也是最基本的人性和獸性。据说,在当下有文明古国,审讯贪污分子(嫌疑人),最有力的审讯手段,便是拒绝提供水和不让贪污分子(嫌疑人)睡觉。让贪污分子(嫌疑人)一个人坐在封闭的房间里,谁也不和他说话,若想瞌睡了,审讯人员便打开强光灯,照着贪污分子(嫌疑人)眼睛。没人能扛过三天三夜,贪污分子(嫌疑人)在笔记本上,开始写“忏悔录”,恸哭流涕,想到权贵在手时,别人在他面前是一条狗,如今自己连狗不如,怎么不恸哭啊。

似乎,我以前讲过不睡的故事,记不太清楚。不妨再讲。我一个邻居,我叫三叔,有过一个星期没睡。他老婆得了慢性心脏病,看医生花了很多钱。他又没经济来源,只有日夜干活。我老家一带山坡,有很多野生的梓树,深秋之后,树叶落尽,白白的梓籽成串地挂在树桠上。浙江的肥皂厂定时来收梓籽,三天一车,收一个月。三叔白天扛一个竹杈,爬上树,把梓籽扠下来,装在箩筐里,一天扠三担。晚上,坐在椅子上,用手掌把梓籽从枝丫上搓下来。他也不要灯,借着窗外的天光搓。他把搓下来的梓籽,卖给收货人。他最长时间,干过七天六夜,没上床睡觉。他可能是村里吃苦最多的人,砍了一担柴回家,天还是蒙蒙亮。双抢季节,下午下田之前,他也不午睡,还要去砍一担柴。所有的苦之中,他说,搓梓籽熬夜最苦,手掌搓得发肿,火烤一样痛,眼皮在打架,想多卖几块钱,把自己嘴唇咬破了死撑。

睡眠是一种自然休息状态,规律的睡眠是生存的前提。从睡眠中醒过来是一种保护机制,也是健康和生存的必须。睡眠有科学的时间。睡眠是最好的美容,这是很多女性的生活哲学。意大利画家达·芬奇(1452年 4月 15日——1519年5月 2日)是个世界艺术史上的塔顶人物,他是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人。他还是力学家、发明家、数学家,对勾股定理很有研究,对杠杆原理有理论贡献。他把黄金分割法应用到睡眠之中。他每 4小时睡 15至 20分钟,一天只睡 2小时左右,剩余时间从事创作。后人把这种睡眠法叫达·芬奇睡眠法,属于多相睡眠。白天干活,晚上睡觉,叫深度睡眠,也叫单相睡眠。我们也会多相睡眠,如打盹、瞌睡、午睡。

也有不睡觉的人。在美国新泽西州特积顿京郊,有一位叫奥尔·赫平的老人,从他出生至离世,整整 90年,没有睡觉,他的房间里没有床。多个医生曾对他轮流观察。老人干完一天活,坐在一张破旧的摇椅上读点书报,又可以继续工作,他没有疾病,精力充沛,食欲旺盛。法国著名法学家列尔贝德两岁时,即在 1793年 1月,一次,他随同父母去看国王路易十六被处纹刑,忽然观众肴台倒塌。列尔贝德头盖骨碰折,从此他再也不能入睡。列尔贝德 73岁逝世,整整 71年没有睡觉。

现在的快节奏生活和高压力的工作,很多人患有失眠症。我有一个朋友说:“躺下去,比坐起来更累。”失眠使人疲惫,焦虑。周传雄有一首《黄昏》的歌,写到:疲倦还剩下黑眼圈。这是对失眠者最形象的写照了。失眠的人常多梦,怕声响。我有一段时间,常做相同的噩梦。梦醒,我再也无法入睡,全身冷汗湿透。

入睡前,夜读,是我多年的习惯。从十八岁开始,每天至少夜读三小时。患了重度失眠症之后,我则完全依赖夜读,度过黑夜。我一秒一秒地丈量了黑夜的长度。但我坚持不吃药物。有一次,读朋友姚写服用药物治疗失眠的过程,我有些难过。只有失眠的人,才会懂失眠的人。第二年,我们在一起开会,在一个风景区,大家都兴致勃勃四处溜达,姚一个人坐在大巴上,用衣服蒙住头,靠在车窗睡觉——睡一个好觉,是失眠者最大的愿望了,哪怕只有几分钟。

梦是睡眠的伴侣。梦把我们带到异境。我们会梦见相爱的人,梦见故去的亲人,梦见陌生的景色。我们梦见天堂,也梦见地狱。我们梦见刀和血,也梦见玫瑰和湖畔。我们梦见唐朝的长安,也梦见环形的月亮山。梦给我们恐惧,也给我们惊喜。奥地利心理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在 1900年出版了《夢的解析》,称为人类思想革命的三大经典之作之一。在学生时代,我读过,读不懂。于我而言,梦是神赐的诗篇。

2016年 9月,看央视《撒贝宁时间》,我十分惊讶。辽宁人张燕梦见弟弟被杀害了,并知道埋人地点。张燕之前从没去过吉林,在长白山,她依据梦中走过的路线,爬着弯弯山道,没有迟疑和迷路,带着警方人员,准确无误地找到弟弟的尸体和血衣,随即把犯罪嫌疑人侦缉归案。这个“托梦”的灵异故事,令人毛骨悚然。我原来的同事老四,也常做灵异的梦,梦见他爷爷找他吃饭,抓他赌博,和他爷爷生前言行举止,没区别。他回到老家,给爷爷烧纸钱,请了酒,他再也不做灵异梦了。只是二十几年的睡觉磨牙,怎么样也变不了。他的磨牙声咕咕咕,很响,还伴随着含混不清的梦话。

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大多数人都是会做的。梦是睡眠的衍生物。一个不再做梦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平平静静去生活,不挣扎,不奢望。“我已经不做梦了。”在我听来,这是一句让我无比绝望的话。不做梦的话,我宁愿选择失眠,饱受黑夜孤独憔悴的折磨。昨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变成了树枝,在春天里勃发生长,雨水噼噼啪啪淋着树枝,一个人来到树下,摩挲着树枝,贪婪地吸着树叶滴下的雨水,这个人,卷心菜一样油绿旺盛地鼓胀。

睡眠,是我们合上的神秘一页。册页了写满了咒语和梵文,有不规则的图案,有无法辨识的色彩。我们的一生,会和多少人同床共枕呢?拥谁入眠呢。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孩子。孩子在我们怀里,听着我们的心跳,酣睡。我们和恋人,在黑夜里亲昵地说话。我们的爱人和我们一起,把船(床的一个喻体)划到生命的彼岸。“有一天,我们可能会走散,你会不记得我的样子。人很多时候,都是不由自主的,走着走着,手就松开了,人走散了,没入了人流,去了一个自己也不知道的地方。你不记得我的样子,即使再相遇,也不会是重逢。”在一本诗集里,我翻阅时,读到了自己随手而写的阅读笔记。字迹如昨。我坐在窗下。孩子已经深深入睡。我走到孩子床边,看看孩子睡觉的样子。安安歪着头,横着身子睡,我抱起他,给他翻身睡妥。我睡前,都要检查一遍他睡觉的姿势。

我从来就是孤单睡觉的人,这是神,对一个内心细腻的人,最好的褒奖和惩罚。我从来就是一个半夜醒来的人,这是神,给我时间反省,给我体察人世间冷暖爱恨。床,最终只容纳我一人。人最终会离开我的床,我也离开我的床,进入不再苏醒的睡眠,想到这里,我无比悲伤。在我没永远离开床之前,我常想,我最爱的人是谁,最爱我的人是谁,我等待来到的人是谁,我最想见又见不到的人是谁。这些人,使我的生命有了意义和欢乐,使我变得宽阔和仁厚。

在入睡前,我读一会儿书,靠在床上。在睡意来临之前,我关掉灯,喝一口水,抽一支烟。我渐渐进入冥寂的模糊状态,这个时候,我会看见一个人,如月光一样轻,飘进我的窗,我的梦有了飘忽的白雪,长长的街道上,灯光迷蒙,一把伞被风刮走。

呼吸

只有胸腔里的空气,是属于我的。其它属于我的,我逐日交还给世界,把衣服交还给棉花,把床交还给树木,把粮食交还给谷仓,把路交还给野草,把爱交还给恨,把我交还给你怀里。最后,我把唯一的,带着我气息的空气,也交还给世界。(冰凉的,浑浊的,腥味的)空气,最后的一缕,我将追随它,无影无踪。

在空气没消散之前,我在你心里种一粒火。火来自深山的木炭,木炭来自硬木。硬木在山谷郁郁葱葱,发涩的树叶像天空飘下来的信函。火埋在厚厚的山岩层,有坚硬的壳,紫褐色。我们都不知道,种下的是火,还以为是一粒坚冰。火苏醒了,那是因为我的呼吸,催开了芽坯。芽苗弯弯曲曲,钻出土层,嫩嫩白白,细细的芽叶张开两片,羞涩,娇美,如水里的游月。

你就是那个开出花朵的人。火的花朵,雪纷飞起来的绚丽。火盛开,需要多少年,我不知道。火会盛开多少年,我也不知道。我知道,大雪也不能使火的花朵凋谢——只要我的呼吸在,一切都在。这是又一年的深冬,冷雨一直在下。窗外的梧桐厚朴已然凋敝,落叶碎烂。茶梅却喷出血浆一般的花。你抱火在雪地行走。空无的雪地,一只黑鸫飞落在一支枯枝桠上。它不停地扑打羽毛,细细的雪粒烟灰一样飘下来。枯枝积着厚雪,像山峰连绵。

大雪是这样形成的——我站在山巅之上,呼一口气,喷出的热汽成满山的白雾,罩住了山野,低气温迅速把白雾封冻,成了颗粒的晶体,晶体抱紧晶体,像火把抱紧火把,像水抱紧水,更大的晶体犹如降落伞,在山际垂降,弥天曼舞。石埠桥掩埋了,昨夜的脚印掩埋了,鲜苔掩埋了,草垛掩埋了。树白了,墙垛白了,月光白了,门槛前的台阶白了。仰望大雪的人,头发白了。

仰望的人,是那个漫长等待的人。是熟悉我呼吸的人。

我们彼此呼吸。我们彼此交换体内的热流。

呼吸是指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气体交换的过程。有些生物体可能没有心脏,可能没有血液,可能没有大脑,可能没有消化系统,可能无光合作用机体,但所有生物必须呼吸。不呼吸,机体很快腐烂。

腐烂是所有生命的终结。是的,我们的一生,像一根藤蔓,贴着地面爬,贴着墙角爬,贴着树干爬,弯弯绕绕,追寻着阳光,爬出不同的图案和长度,而谢幕曲在洪荒时期已经完成。生命的意义从来就没有,假如有,向死而生是唯一的答案。人的呼吸过程包括三个互相联系的环节:外呼吸,包括肺通气和肺换气;气体在血液中的运输;内呼吸,指组织细胞与血液间的气体交换。我们通常说的呼吸,是指外呼吸。

呼吸,瞳孔,脉搏,心跳,体温,是我们通常观察人体的五个基本生命特征。一个人出现了死亡的表象,我们首先观察呼吸现象。呼吸停止,再看体温、脉搏和瞳孔——呼吸停止可能是休克。休克即外呼吸暂时停止,也可能造成永远停止。我发生过严重休克。一次,半夜上卫生间,怎么也站不住,摇摇晃晃,我扶墙挨着马桶坐下来,坐了十几分钟,我又扶墙回卧室,跌倒了。大概过了半小时,苏醒过来,才感觉地板冰凉。休克,知觉没有反应,大脑黑暗一片。休克,是离死亡最近的生命体验。

我们出生,最先与外世界交流的,是我们的呼吸,缓慢、均匀。母亲抱着初生的我们,脸贴着脸,感受我们的呼吸。和煦的,温熱的,毫无杂质的呼吸,母亲会终身记取,无论我们走到哪儿,千里万里,天涯海角,母亲都能听到我们的呼吸,哪怕我们已经酣睡。我们呼吸到的第一缕空气,我们无从记忆,这喻示着,终究一生,记忆作为追随我们围绕我们飞行的星球,也会熄灭——我们呼吸到的最后一缕空气,我们同样无从记忆,我们去往另一个洪荒旷野,只是不再被放逐;我们去往另一个黑暗峡谷,只是无可结伴而行。我们的起点,我们的终点,都有一道闸门,尽责的看守,是我们呼吸的空气。

所以,我们必须感谢风车。一架风车,相伴我们的一生。我们的体内,有一架风车,在匀速、平缓地转动,呼呼呼。有一只手,在不停地摇,摇,摇,把废气摇出来,把新鲜的空气摇进去,保持体内顺畅地通风。正常成人安静时呼吸一次为 6.4秒为最佳,每次吸入和呼出的气体量大约为 500毫升,称为潮气量。当人用力吸气,一直到不能再吸的时候为止;然后再用力呼气,一直呼到不能再呼的时候为止,这时呼出的气体量称为肺活量。肺活量就是风车单次最大的摇风量。

风车也把哗哗流水摇出来。一条忘川之河。

逐水而去。我想听你匀细的呼吸,苔藓饱吸水分一般。你说了很多很多话。我想握住你的手,紧紧的,不松开。“天怎么暗得这么快。”你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人老去了,歌声依旧不老。”你又说。我说,神也会老,你的呼吸依旧。你的呼吸,有阳光的味道。你呼在我脸上的热气,有海潮的浩渺,淹没我。我辨识出了冬日的川峦苍莽,隐约的余晖照耀。大雪的早晨,我从街口离开,去往另一个地方。凄冷的雪光略显刺眼。我曾在这里拥抱你。这里有我热爱的山河,每一寸都爱。茫茫的白雾,使得街头看起来,像一个无人的码头。我一个人走在街上,《昨日重现》又一次响起,轻悦悠扬,在我身后回荡。我忍不住回头。我忍不住停下脚步,蹲在一棵老树下,静静地听。我的脸上有了厚厚的霜冻。我摸摸自己的脸,粗粝,麻木,曾在脸上残留的另一只手的体温,被严寒取代。我突然明白,人是怎样老去的——内心不停地下着冷冽的雨,雨声稀稀落落,冷不丁地吧嗒下来,敲击着隐隐作痛的地方。我摸摸自己的唇,那么冰凉,风一阵阵地跑过。“你来的时候,我已经老去。”似乎你站在街的另一头,在对我说话。我怔怔地望过去,只见一只雪地鵐从合欢树上飞起,瞬间没了踪影。歌声在街头盘旋,起起落落。你的呼吸,在我耳畔又清晰起来,像走了无数的码头、穿过了很多街角、和坏嗓子作了无数次的斗争,把你体内的温度带给我。

我把一条河剩余的水流量,给你了。

河也因此窒息。河的窒息,会不会是这样的:源头干涸,水流一日少于一日,羸弱下去,露出嶙峋的河床,水慢慢渗透在沙层里,完全断流。河床上开始长出苔藓,长出地衣,长出地丁和酢浆草……长出河岸上的落日时分,和坐在河边默默吸烟的人。河不会再呼吸。这使我想起清朝时期的一种死亡方式:躺在床上,湿纸盖住口腔和鼻腔,呼吸开始急促,再盖上一张,湿纸被呼出的气体鼓起来,又盖上一张,四肢抽搐,脸部痉挛,续盖一张,眼球暴突,还添盖一张,人没了声息。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溺水——风车停止了转动,最后一道闸门关闭,河道废弃,杂草疯狂丛生。

我见过相似的死亡,就在前几日。我 12月15日,回枫林,还没坐下来,我母亲说,你去看看孝沅吧,再不看,看不到了。孝沅是个肌肉萎缩症患者,患病三个月。我进了他房间,他弟弟搀扶着他,不停地流泪。他两个姑姑捂着嘴巴哽咽。他两个舅舅,一个扶着氧气瓶,一个蹲在地上抓头发。孝沅斜靠在弟弟身上,带一个氧气罩。他弟弟说:“你说一句话吧,哥哥来看你了。来看你了,你说一句话吧。”孝沅大口大口地张嘴,眼皮往上抬,又拉下来,往上抬,又拉下来。他的喉结鼓动起来,瘪下去,鼓动起来,又瘪下去。他不断地翻出眼白,眼球不转动。他的嘴巴,冒出许多白色口液。他露出棉被外面的脚,全部萎缩,干硬,像枯树皮。我忍不住捂住自己嘴巴。我站了一个多小时,一句话也没说。我说不出话,面对一个无法呼吸的人,一个连眼皮也无力抬起来的人。他的脸发青,泡菜叶的那种青。三个小时后,孝沅断了呼吸。我一个人在饶北河边走了一个多小时。弯弯的河水,在不远处,有一层橙色。在正常死亡中,呼吸衰竭是死得最快的一种。孝沅才三十九岁,三个月前,还在挑担子盖房子。

人至中年,我知道有很多东西,我们才开始真正去面对,甚至直面死亡。我们去面对的,都是我们无力改变的。一缕空气,多么重要。一架风车,不能有丝毫的停歇。尽管我们只保管了一缕空气,却是生命的全部财产。我们不要再去轻言死,当我们看一眼这个茫茫人世,我们作为个体,还有什么比生更重要。我曾以为,我是个不畏惧死的人,我会平静面对这个戴着魔具的人,事实上,不可能。早晨的太阳从山梁缓缓升起,木荷的树叶闪着淡光,我自由地呼吸草木的青涩味,呼吸溪水翻卷的湿气,呼吸田畴里空荡荡的风,我是个幸福的人。我贪恋生。我贪恋爱我的人,贪恋仇恨我的人,贪恋牵挂和被牵挂的人。

我贪恋嘴巴长疱疹的人。我贪恋脸上长青春痘的人。我贪恋围巾上有雪花的人。我贪恋穿平底鞋的人。我贪恋有植物气息的人。我贪恋梦中相会的人。我贪恋滚烫的肉体,也贪恋灼热的呼吸。我珍惜给我玫瑰的人,也珍惜给我伤疤的人。是呼吸把我们缠绕在一起。我爱的人,埋葬我爱的人,都会在爱中复活和永生。我所赋予的,都是你日夜想接受的。我所想的,都是你所想的。我要灌满你空荡荡的部分,填塞你剩下的全部。——爱是最好的珍惜。

在你心里,我种下火。一粒火。向日葵般盛开的火。冷水会在火上,一遍遍地烧开,冒出呼呼呼的蒸汽,让人辗转难眠。蒸汽会在我们身体里翻腾,转千弯翻千浪,红铁会淬火,熔岩会落地成泥,长出满坡的植物,牛羊成群,雀鸟齐飞,蜂蝶如涌。月亮慢慢爬上山坡,橘色。潮水,无边无际的潮水,那么汹涌,从我脚底往上漫,漫上脚踝,漫上膝盖,漫上腰际,漫上胸,漫上肩膀,漫上我额头。这是月亮的呼吸,我无法阻挡。大雪纷飞,吞没的,只是背影。

冬日暖阳。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剥洋葱,煮湖鱼汤。我有片刻的恍惚。我的火炉一直在旺旺地亮,水壶噗噗噗地叫。我听到了自己平缓匀细的呼吸,像大海平静地起伏,海鸥在落霞中飞翔。我阳台上的衬衣,还有往日的气息。门角里,有一双旧鞋,鞋面上还有往日的泥尘。我肩膀上的白雪,始终不会融化。半卷诗集,还没读完。一封信,还有一个熟悉的地址没写。我们曾隔案而坐,迷蒙的台灯斜照着窗外的深蓝黄昏。你冷绝、高孤的脸,你冰凉的手,都令我迷恋。一句相同的话,我曾一遍遍地说,不厌其烦地说。我忘记了来路,也忘记了去路。你告诉我,你的水仙花,昨夜已凋谢,一并凋谢的,还有冷雨: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暮。我望望窗外,荻花轻轻飞,浮在空气里,像一个梦,那般美好,远古。我怅然若失。我听到了你千里之外的呼吸。沧海更远,远山逝去。

除了胸腔里的空气,我没什么可以给你的。我一个人深深陷入垂降的暮色。我屏气静听自己的心跳,跳得那么孤独。火在炉里,盛开成一张脸的模样。

头发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每每读苏轼的《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每每嘘唏不已。这是一首催魂的词,让人肝肠寸断。东坡风流倜傥,乐观性达,但他长情,亡妻十年,他还想起他夫人在轩窗前梳妆的样子。

梳妆,是女人最唯美的一帧剪影。可以想见的是,一个晚起的女人,在一扇木格窗前,对着一面铜镜,侧脸斜眼,挽起发髻,细细地梳妆,确是一件惊心动魄的事。假如是雨天,瓦檐雨水潺潺,会是一个至情境界。窗外是一个花园,春天的杏花正在盛开,疏影淡雨,琴声漫溢,又会是一个烙入心底的佳境。“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温庭筠的《菩萨蛮·小山重叠金明灭》,是写梳妆最出色的一篇了。

一个女人,倘若连自己的头都不愿梳洗了,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李清照写这首《武陵春》时已经五十三岁了,在金华躲避战乱,夫君赵明诚早已和她阴阳相隔。李清照买酒的钱都没有,每日下午,到酒栈赊酒喝。花事荼蘼,秋风已残,这样一个头发干涩了的,鬓染微霜的老太太,已经倦于梳妆了。

头发是指生长在头部的毛发。头发不是器官,不含神经、血管和细胞。

头发主要是保护头部。夏天可防烈日,冬天可御寒冷。细软蓬松的头发具有弹性,可以抵挡较轻的碰撞,还可以帮助头部汗液的蒸发。一般人的头发约有十万根左右。头发是由含硫的角质蛋白细胞组成,中间由胱胺酸等双硫链连接着,使头发具有弹性及伸缩性。头发从其横截面来看可分为三层:表皮层、皮质层、膸髓质层。

有人类文明以来,头发的审美价值,已远远大于实用价值。当代,美发、护发、生发,已是一个十分庞大的产业。拥有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是绝大部分女性的梦想。去美发店做一个发型,长的时间需要三个小时,一个星期做三次,每天早上还要花费半个小时,可以想见,一个精心梳洗头发的人,比花在吃饭的时间还多。一个普通的女性,她可以不化妆,素面朝天,但她不可能不去梳洗头发。一个外在有魅力的女人,必然头发有足够的魅力。

在人的遗传基因里,头发和牙齿是极具遗传特质的。我是家族遗传脂溢性脱发,我二十六岁开始渐渐脱发,到了四十岁,头发很稀疏了。我父亲如此。我祖父也如此。我表哥水银,三十岁,已完全没头发了,和我祖父一模一样。每次看见水银,我格外亲切,觉得是我故去的祖父,又站在我面前。

人的头发为什么会一直长下去呢?世界有文献证明头发最长的人,是中国广西荔浦县百货公司女职员谢秋萍,2004年 5月 8日测量时,头发长达 5.62米。谢秋萍生于 1973年,十三岁时始蓄发。类人猿为什么不一直长下去呢?防烈日御寒冷,不能解释人的头发一直长下去的现象。从进化论的观点,人的头发,还是作为吸引异性不断生长。凤头科的鸟,有一个美丽的凤头,在求偶的时候,鸟的凤头会颤抖,以此吸引异性的关注。凤头就相当于人的头发。

今年 7月,我和友人夏先生去北京,出高铁站时,见前面一个披肩长发的女子,身材婀娜。那头发真是漂亮,一帘瀑布一样,甚是少見。夏先生说,我们一直走在她后面,不要到前面去,不要去看她的脸。想想也是,夏先生是个古典审美的人。

在小镇一间临街的三层楼房,二楼是单位临时宿舍。吃过午饭,他去找她。她已成婚一年。她在宿舍里,坐在床沿,吃饭。他轻轻推她半掩的门,她惊讶地抬起头,看他,但没说话,也没招呼他坐下,把饭盒搁在桌上。她是刚来上班不久的小职员。床边上,抵墙靠着一张办公桌。桌上有两把头梳和一个瓷器茶杯。他把梳子拿在手上,抚弄。梳子是木质的,有木头原始的花纹,暗黄色。“以前,你常常给我梳头,慢慢梳。”她说。是的,每次见面,他都要给她梳头,她坐在他面前,低着头,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说话。事实上,他梳不来头,梳了半个小时,她又自己梳。但他梳得特别认真,梳子一遍遍地滑下她的发梢。但他没有接她的话,看看她,把梳子放回桌子。“你可不可以再给我梳一次?”她又说。她也怔怔地看着他。他一句话没说。他离开了,把她的门重新恢复到原先半掩的状态。他下了一楼,觉得一句话不说,是不是太残忍了,应该说一句话,哪怕是祝福的话。他又返身回来,

在门口,看见她还坐在床沿上,姿势没改变,只是头低了下来,头发遮住了她脸庞,她的双肩止不住地颤抖。他退了回来,他决定此生再不会见她。那是她婚后,他第一次去看她。

他是一个决绝的人,丝毫不懂得宽恕,宽恕别人也宽恕自己。宽恕自己似乎还更难。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已经差不多想不起她的面容了,但他一直记得那个中午,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庞,一把木质的梳子寂寞地躺在桌上。

“那个暑假,我们都特别焦躁。玩伴也一下子四散而去。始初说,她去九江上班了,在她父亲单位的子弟学校里,做采购员,一个月有三十四块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正在柚子树下的水井台边洗头。脸盆是搪瓷的,盆底有两条红红的锦鲤图案。她说,你帮我洗洗头,我冲水不方便。我用木水勺,从木桶里舀水。我一只手捋起她头发,一只手给她冲洗。井水从木勺里,细细的均匀的,白白亮亮的涓流,轻泻而下。她的头发顺着我的手指,也涤荡起来,水珠从她头发末梢滴下去,晶莹剔透。她穿一件水蓝色的长裙,有一条束腰带子。裙子有碎莲的花纹。河湾呈一把弯刀形,一边是田畴一边是河滩。河滩有榆树,洋槐,柳树,始于四月初,嫩芽尖尖,一卷一卷往枝桠上翻,翻出一层层的波浪,到了五月,波浪汹涌,季风来了,波浪哗哗哗,浪叠着浪,浪推着浪。弯刀始终在发亮,尤其在黑夜里,它把幽亮的荧光聚合在一起,忽闪忽闪。现在是八月,溽热的风有了井水的凉爽,柚子树散发幽蓝色气味。我听到始初轻微短促的呼吸。她的身上有一种香气,扑鼻的,迷乱的,淡淡杜若的香气。

这是一个恍惚的,迷离的下午。我们一直坐在院子里。始初有些慵蜷,靠在竹椅子上,我坐在井沿。井沿下,有一圈油绿的苔藓,几株绿蕨疏疏地长出来。她的脸像个小甜瓜,她的眼睛沉落了一枚月亮。风一直撩起她的发梢,遮住了她半边脸庞。没隔多久,她离开饶北河。她被河水送走,送到信江,送到鄱阳湖的另一个岸边,送到一个长江相依相拥的城市。仿佛,我和它之间,有着某种隐隐约约的关联。事实上,我至今也没去过,甚至几次路过,我连停下来看一看的意思都没有。曾经,浓郁的,热烈的,青涩的,完全属于青春时代的,不可捉摸的,那种追寻感,不经意间,从血管里,一点点流失。”

这是我曾写的一个场景。这是我第一次给一个女孩子洗头,那年我十五岁,情窦初开,看见她,心里会荡漾起蜂蜜水一样的液体。一直记得她乌黑的头发,飘散在下午热烈的阳光下。阳光浸染着头发,有一种木头劈开,暴晒在夏天烈日下的气息。

一个女人是不轻易改变发型的。像她不轻易爱上一个男人。她的发型和她头发的光洁度,是她内心的影子。她珍惜这个影子。一个女人失恋了,所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去找酒喝,不是去卧床三天,而是去重新做一个头型,或干脆把头发剪去一部分。剪断了的,再长出来,再长出来的,已不仅仅是头发,而是生命的另一种滋生,等待复原的,是一种难以忘怀的伤痛。这又需要多少时光呢?或许是一天,或许是一生。

失意的古人,把头发称为烦恼丝。三千烦恼丝,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我们把待字闺中的女子头发,叫青丝。青丝待闺,这是一个女人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以及生活状况,都会体现在头发上。

头发干涩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头发蓬乱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一夜白头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中年白头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昨夜看友人苇杭(知名纪录片编导)的新书《光影过客》,在《雕刻时光》一文中写文学大师孙嘉瑞,我读至“出身东北巨贾之家,就读于东京女子大学,但命运多舛。幼年丧母,少年丧父,青年丧偶,老年丧子,更别说因为复杂的身世在解放后导致的种种政治迫害。”我把书抱在胸前,点了一支烟,把灯关了。苇杭见她是十年前,一个耄耋老太太,孤身居家。我都不敢想象这个老太太的样子。我不敢想象她的面容,和她的头发。一个长期生活在大悲之中的人,或许得道成仙,满头银发。我一下子想起苏联时代的诗人茨维塔耶娃。1939年 6月,茨维塔耶娃携儿子返回苏联,巨大的厄运等着她。8月,先期回国的女儿阿利娅被捕,随即被流放,10月,丈夫艾伏隆被控从事反苏活动而逮捕,后被枪决。1941年 8月,茨维塔耶娃和唯一的亲人——儿子莫尔移居鞑靼自治共和国的小城叶拉堡市,诗人在此经历了一生最不堪承受的精神和物质双重的危机。诗人茨维塔耶娃期望在即将开设的作协食堂谋求一份洗碗工的工作。但是,这一申请遭到了作协领导的拒绝。8月 31日,她完全绝望了,自缢身亡。在旧照片中,我看到她略显简短的头发,遮住了两边沧桑的半边脸,坚毅、迷茫、略有恐惧的眼睛,张望这个世界。那么复杂,让人心碎。在里尔克即将离开这个世界时,她给里尔克的信中写道:“每一个人的死,都必定融入别人之死的行列,都必定在死亡之列中处在一个承上启下的地位。”茨维塔耶娃死了,俄罗斯的白银时代慢慢落幕。阳光照在她金色的头发上,熠熠生辉。阳光也像灰尘扑滿。她圆圆的脸,简短的头发,是俄罗斯的诗歌符号。

1898年 9月 28日,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第、康广仁、杨深秀六人惨死于北京菜市口。谭嗣同临刑时高呼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在临刑前,谭嗣同请求梳洗。他跳出了被临刑的人常规,没找人交代后事,也没去写遗嘱。他要静静坐一会儿,仰起头看看天,洗洗脸,洗洗头,梳几遍头发,扎成一条干净利落的长辫子——他不像是去临刑,而是出一趟远门。他不需要遗嘱,遗嘱早写在《绝命诗》里:“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去冠洁发,

是一个义士的尊严。

你把头靠过来,靠在我怀里。让我像第一次遇见你那样,细细地抚摸你的头发。略显干涩的,发根渐白的头发,在我手指尖奔泻。坐在一个阔大的窗户前,我一句话也不说,只静静地抚摸你的头发,直至泪水滚出眼球。你是那么美,美得荒凉,美得遥远,美得孤绝。

人体中,最易燃烧的是头发,你说。其实人体最后腐烂的是头发、牙齿、骨骼。但我没说出来。整个下午,我一直在抚弄你的头发。你的头发一直垂到了胸前,你怔怔地看着我。你是那样地乖顺和恬静。你渐白的发丝,使我有些心酸。摩挲的,头发在我的手里,发出涤荡的声响,像风摩挲着雪花。你的呼吸和心跳,沿着发丝,传到了我手里,又沿着血管,汇入我心里。

我找出往日写的尚未成文的片段。写这个片段时,在海边。大海空茫。我记得临别时,对友人说:“你给我几丝头发吧,我保存起来。”友人笑了起来,说,现在这个时代,不时兴这个了,那是古人做的事。我又不是温庭筠。“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这是杜拉斯在《情人》里写的。与青丝相比,我更爱手中渐白的发丝。

鼻子

老友祖明不止一次对我说这样的话:“鼻子是人体最美的器官了,一个人,鼻子不漂亮,我肯定不会和他交朋友的。”

他喜欢鼻梁挺挺的,鼻翼厚厚的,鼻孔大大的。

我不知道我喜欢哪些类型的鼻子,但我可以说说不喜欢的鼻子类型。不喜欢鹰钩鼻,看起来,具有潜在的侵略性,人物刻画中,适合座山雕这样的人物。不喜欢鼻梁短短的,假如是一个悬出来的额头,那这个人是十足的欧也妮·葛朗台形象。不喜欢大蒜鼻,这样的人可能是玩偶山庄出来的。不喜欢酒糟鼻,看起来就浑浑噩噩。不喜欢鞍鼻,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这样的人看谁都不顺眼,自以为是,偏执。不喜欢有荚状鼻孔的鼻子,好像呼吸不畅,说话费力,用浓重的鼻音。不喜欢不对称的鼻子,这样的人天生觉得这个世界亏欠了许多,他这一生的任务是巧夺豪取。

当然,这是唯心主义者的论调。只当笑话讲讲。相由心生,但相恶心善或相善心恶的人,是大有人在的。

厄玛·格丽斯不穿军装,走在大街上,谁都会被她的面貌所倾倒。披肩长发,身材高挑,丰唇,维纳斯鼻,饱满的长脸,蓝眼睛,这是情人的完美形象。可她是二战期间,最恶毒的女人,她十一岁加入希特勒青年队,十九岁成了集中营女看守。后来成为奥斯维辛集中营中一名党卫军高级女军官,掌管三万名女囚犯。这个“死亡天使”是个超级虐待狂,她经常残忍地鞭打囚犯,放出饥饿的阿尔萨斯狗对囚犯进行撕咬,挑选她看不顺眼的囚犯送入毒气室处死,她还把人皮剥下来做灯罩。1945年 12月 13日,二十二岁的厄玛·格丽斯被战犯法庭执行绞刑。人皮灯罩,算是人类史最残忍的发明了。

加西莫多,是雨果小说《巴黎圣母院》的男主角,是克诺德收养的弃婴,从小在圣母院长大,负责敲钟。他被囚禁在圣母院里,没有朋友,黑暗中出没。但他是一个无比善良的人,爱上了爱丝梅拉达。当爱丝梅拉达被处死时,他愤怒地将克诺德推下楼,抱着爱丝梅拉达的遗体消失。雨果这样描写敲钟人:“当大家把幸运的愚人之王带出来时,惊奇和赞赏到了最高点。只见他长着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独眼,驼背,跛子,身体的高度和宽度差不多,下部是方方的,两腿从前面看,好像是两把镰刀,刀柄同刀柄相连起来。在他的种种畸形里,却有一种不容怀疑的坚定、严肃、勇敢的态度,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穿戴上用硬纸板做的王冠和道袍,把他抬上绘有花纹的轿子向格雷弗时广场走去。”

动物界中,有许多嗅觉大师。

北极熊在闻到六十公里之内猎物的气息。狼相形见拙,只能闻到十二公里内的猎物气息。

非洲象能闻到十二公里外的水源。谁说,水是无色无味的呢?在非洲象闻起来,水的气味可能比腐肉还浓烈呢。

雄性皇蛾在顺风时,根据嗅觉找到近十一公里的未交配过的雌性同类。雌性皇蛾发出相当于万分之一毫克的烈酒气味,雄性皇蛾捕捉到了。

猎犬能分辨一千多种气味,并瞬间做出准确判断。搜救犬能闻到水下五十米深人的气味,还能从雪崩中把遇害人找出来。

鲨鱼能闻到几公里外的一滴血腥味。

新疆野马能闻出十六代家族血缘气息,十六代内,它们不交配,以确保优质纯种的基因。

我身边的朋友,没哪个是因为看上对方的鼻子,而恋爱,而结婚的。有爱上牙齿的,我的女同学爱上一个男同学洁白齐整的牙齿,进而爱上他,而结婚。有爱上头发的,我的一个朋友当年在部队服役,回家相亲,相了几个,没看上,他弟弟一个女同学来家里玩,扎一条过腰的长辫子,他一下子爱上她了,现在小孩都二十多岁了。因爱上眼睛而爱上人的,数不胜数。爱上长腿而爱上人的,也很多。爱上大胸女人的,更多。有爱上手的,有爱上唇的,有爱上抽烟姿势的,有爱上声音的,因此有了婚姻,都有这样的朋友。

人身上,有某一个特别有魅力的地方,确是具有一叶障目的奇效。

祖明说的,有一定的道理。鼻子是脸部的中轴线,相当于北京的长安街。中轴线没长好,不就是歪瓜裂枣吗?

脸部由眼、鼻、口以及腮等组成。鼻子是人体五官之一,是呼吸道的起始部分,净化吸入的空气并调节其温度和湿度。鼻包括外鼻、鼻腔和鼻旁窦(鼻窦)三部分。鼻的骨架由上侧及外侧的软骨所组成。它是最重要的嗅觉器官,也是重要的辅助发音器官。它也和耳、眼、口相通,故鼻部疾病亦可向邻近器官扩散。

鼻子常见的疾病是流鼻血,鼻炎,鼻窦炎。小孩常流鼻血,是鼻粘膜薄,易破,引起的。有一种常流鼻血的疾病,非常可怕,是地中海贫血。地中海贫血又称海洋性贫血,由于基因突变导致血红蛋白(Hb)的珠蛋白太链生成障碍,大多表现为慢性进行性溶血性贫血。

得鼻炎的人太多,十个石头打过去,至少打到三个鼻炎患者。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考上中等师范学校之后,要去县人民医院体检,有一项检测,一瓶醋和一瓶酱油,用鼻子闻出来。二十多人去体检,有七八个人闻不出来。我们叫第一个检测的人,做记号,在瓶盖上用指甲抠一道痕,这样才得以通过。我有一个男同事,口袋里放一条毛巾一样厚的手帕,起风了,他捂起鼻子,降温了,他捂起鼻子,感冒了,他捂起鼻子。我们笑他,女人一样。他捏捏鼻子,说,鼻窦炎太厉害,痛苦死了。有时鼻窦炎发作,他痛得抽筋,以至于他这样贪酒的人,少喝了很多酒。唯一的好处是,他不想上班了,捂着鼻子给领导请假,说,鼻窦炎发作了,咳咳咳几声,领导字都不簽,说,快走吧。

得鼻癌的人,非常痛苦。我一个朋友的爱人,得鼻癌,晚期了,鼻子呼吸不了,鼻孔和嘴唇全部干涩。朋友每隔十几分钟,用棉签蘸水,涂抹一次。

鼻子长得不理想的人,现在有了福音,可以去整形美容医院,隆鼻。我一个福建莆田的朋友,开了好几家这样的医院,挣钱挣得手发软。

《尚书·舜典》释义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墨即黥刑、黥面。劓即剜鼻。剕即斩脚。宫即切除阳具。大辟即死刑。在古代的十大极刑中,五刑是其一,较之剥皮点灯,大卸八块,千刀万剐,五马分尸等极刑,还是较轻的。死不足惜,墨、劓、剕、宫,却摧残人的自尊,把人当动物一样羞辱。司马迁受宫后,性情大变,再也不问生死,写了一部《史记》。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史记》。不为官,不为钱,不为命,不为君。

戚夫人得宠,处处压制吕后。吕后当政,把戚夫人断手削足剜鼻割耳剃毛,扔到厕所里,此称人彘,以震慑后宫。

被汉武帝立为广川王的刘去,是汉景帝刘启的曾孙。刘去有宠妃叫昭信,生性暴虐,手段残忍。她诬陷另一个姬妾望卿,说她在画师面前赤身裸体,令诸姬鞭笞望卿,用烧红的铁签灼她的身体。望卿逃跑,跳井自杀。昭信叫人把她拉上来,用木棍捅入她的下体,割下她的鼻子、舌头和嘴唇,烹煮她的尸体。刘去也不是好货色,贪恋美色,看不顺眼的人,鞭笞割鼻,杀了很多姬妾婢女,引起公愤,被弹劾罢黜,迁至上庸,途中自杀。

武则天当政后,把唐高宗的宠妃萧淑妃,效仿吕后,把萧淑妃做成人彘,泡在酒缸里,此称酒彘。

恶毒者,莫過于此了,手段令人发指。

劓,始于战国末期。说楚怀王熊槐(前 360——前 296年),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说起屈原,大家都知道,就是那个投江自尽的诗人。楚怀王是屈原的国君,一个愚蠢得不能再愚蠢的人。他宠爱南后郑袖。郑袖生性淫荡,好嫉妒,工于心计。魏王送一个美人给楚怀王,楚怀王甚喜。郑袖对美人说,楚王不喜欢女人的鼻子,你见楚王,把鼻子捂起来。美人信以为真。第二天,楚王问郑袖:“美人怎么捂鼻子见我呢?”郑袖说,美人嫌弃你有口臭,所以掩鼻。楚怀王下令把美人的鼻子割了。郑袖是居心险恶的女人。楚怀王请前来做说客的秦相张仪,推荐几个美女入宫。郑袖重金贿赂张仪。张仪对楚怀王说,走遍天下,还没见过比南后更美的女人。楚怀王喜滋滋笑了,再也不找美女了。误信秦说客张仪,毁齐、楚联盟,楚人杀张仪,张仪重金贿赂郑袖,郑袖把张仪偷偷放了。楚败汉中,公元前 299年,楚怀王入秦被扣,死于秦。“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一个愚蠢的国君,配上一个淫荡恶毒的妇人,哪有不亡之理?

割鼻子自此成了一种刑罚。大多用于女子不贞。女子不贞是重罪,用红烙铁夹乳房,割鼻子,让不贞的女人遭受世人的遗弃,不得体面示人。在明朝,劓刑使用比较多。参议李饮冰与参议杨希圣结党营私,弄权,做了一些不可见人的事,丞相李善长写了一折奏章,启奏给皇帝朱元璋。朱元璋将二人黥面,还不解气,又命人割去李的双乳,割去杨的鼻子。李疼痛而死。杨发配往淮安。

有手很长的人。有脚很长的人。有眼睛很大的人。有头发很长的人。没听说鼻子大到夸张程度的人。鼻子大到夸张的程度,这个人的模样会是怎样的人呢? 1880年,意大利作家科洛迪发表了《木偶奇遇记》。这就是调皮鬼——木偶皮诺曹的大鼻子故事。后来被改编成动画片,一下子风靡了全世界。

我发现,现在的卡通人物,有很多形象,都是长鼻子的。海贼亡国里的乌索普,海绵宝宝,长鼻子熊,长鼻子叔叔,戴帽子的长鼻子小矮人。长鼻子猪猪。撑雨伞拄拐杖的长鼻子小丑。

小孩特别喜欢。我女儿喜欢《西游记》,三岁至七岁,每天看,一天两集,反反复复看,看完所有版本。三岁的时候,她看见猪八戒出场,她就咯咯咯咯咯,笑得前俯后仰。

土耳其建筑者梅赫梅特·奥兹约雷克,有一个长度达 8.8厘米长的鼻子,被正式命名为“长有世界上最大鼻子之人”,而他的巨型鼻子也被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

我爱上的人,当然不是卡通鼻子。当然是世界上最美的鼻子。其实,我看她哪儿,都是世界上最美的。即使是渐白的头发,沙哑的嗓音,都是美的。即使是疾病,即使是坏脾气坏毛病,都是美的。

在一起,她是最美的。不在一起,她也是最美的。这相当于天气。天气都是好天气。下雨打雷,艳阳高照,飞雪漫天,都是好天气。无论什么样的天气,需要我们怎么样去欣赏。像一个词语,用到恰当的地方都是好词语。

我更愿意爱上她鼻孔里呼出来的气息,暖暖的,淡淡的,茉莉花般,吹佛在我脸上。那是她的生命在我的生命里漾漭。

幻觉

去遥远的北方,我带上了干粮和水壶,带上了燧石和食盐。我沿着往北的山梁走,进入深深的峡谷,插入土里的拐杖,开出了枝叶,草鞋腐烂在向阳的南山。高高的山巅,把太阳推向天边。我的脚踝长满了青苔,我的布囊灌满了风声。我到了海岸,沿着弯曲的海岸线,寻找到了古莲之乡。古莲在一个人的手掌上盛开。她穿着玫瑰红的毛衣,黑色的长裙,她的脸上有一帘雨幕……

我靠在床上瞌睡的时候,有了这样的幻觉。幻觉把我带走,带我到不曾去过的地方。那个地方,遥远而真实地存在。我熟悉这条路,我熟悉这个地方,我似乎去了无数次,驻足停留。驻足在一个乡间的院子,空无一人,原来的菜地疯长着荒草,风从斜斜的屋顶,一阵阵地刮下来,吹着我的脸。在院子的空地上,旧年的椅子还在,水井里还翻出热气,一双皮鞋还摆在窗台上,纯棉的围巾还没收进屋里。我站在窗下,看见屋里的台灯还亮着,翻开的书还没合上,床上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仿佛离开的人,很快又会回来。我见过这个离开的人,我久久地把这个人的手摩挲在手心里,温软的手让我苍寒。这个离开的人,生活过的地方,我想再去生活;走过的路,我想再走一遍;喝过的井水,我用以浇淋全身。

“生命的奥秘在于拥有梦境和幻觉。”这是作家沙爽说的话。或许,沙爽也是一个时常出现幻觉的人。这两年,我经常出现幻觉。我一个人坐在长途的火车上,一个人在异乡的旅舍,一个人在山中,幻觉会出现。仿佛有一个人在敲我的窗户,手指轻轻地叩,当当当,我扭头一看,发现无人在窗前。轻叩我窗的人,是谁?在我一人独处的时候,悄无声息地来了,穿着灰色或褐色的麻布裙,有时穿着黑色棉大衣,脸上浅浅的笑像剥开的石榴。我敞开了双手,迎接。有时在人群中,我也出现幻觉,在熙熙攘攘的街上,看见拎一个宝蓝色皮包的人,穿中长的披风,风把披风吹出一朵喇叭花。

幻觉是指没有相应的客观刺激时所出现的知觉体验。人和动物,都会有梦境,但我不知道动物会不会有幻觉。幻觉是一种主官体验,主体感受与知觉相似。精神障碍的人,体质下降的人,更易产生幻觉。

在很多特定的情况下,人会产生幻觉。如醺醉,如注射镇痛剂,如嗑食毒品或某些镇痛药物。图案、颜色、封闭的空间,都能致幻。还有致幻植物,吃了或闻了气味,人很快产生幻觉,像是到了另一个世界。英国著名侦探作家阿瑟·伊格纳修斯·柯南·道尔在《福尔摩斯探案》中,写到“魔鬼草”,侄子把魔鬼草放在叔叔房间的壁炉里,叔叔闻了之后,产生幻觉,看见了一群群魔鬼,惊吓而死。魔鬼草,学名叫紫茎泽兰,属菊科,茎紫色,被腋状短柔毛,叶对生,卵状三角形,含有毒成分,对神经系统会造成伤害,原产地在墨西哥,云南也有分布。巫师把紫茎泽兰制成汤药,给病人喝,实施巫术,产生迷幻,让病人缓解暂时的疼痛,得到心理慰藉。

玉豆蔻,天仙子,曼陀罗,都是花中的蛇蝎美人。不但名字美艳,花色也妖娆。却是致幻植物。曼陀罗又名闷陀罗、颠茄、洋金花,是世界上最早应用于药物中的麻醉剂。汉末医学家华佗(145—208年)创制了“麻沸散”。《后汉书·华佗传》载:“若疾发结于内,针药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无所觉,因刳破腹背,抽割积聚。”华佗所创麻沸散处方后世失传。据考证,麻沸散主要有效成分是曼陀罗。川藏高原、云贵高原,盛产曼陀罗,先人用曼陀罗泡酒,称洋金花酒,给病人喝,以减缓病人痛苦。小说家古龙有一本名头不是很响的武侠小说,叫《三少爷的剑》,我十分喜欢。他塑造了两个名头很响的人物,一个叫燕十三,一个叫三少爷。燕十三隐居湖畔,向濒临被毒死的三少爷,讲了麻沸散的故事:华佗所创麻沸散处方失传后,一个郎中决定以身试药,再创麻沸散,十几年后,药成了,试药人即郎中、郎中妻子、郎中女人,一个耳聋眼瞎,一个疯癫,一个身体变形。我喜欢这个小故事。

先民敬重巫师,觉得巫师通天理,无所不晓,也畏惧巫师,巫师有法术,像个命运之神。巫师最厉害的法术,可以叫人快乐地死而不自知。巫师给人喝一种菌汤,喝了的人,快乐无比,下河,手舞足蹈,如云端漫步,溺水而死。事实上,菌汤是用了致幻菌,喝了,人会产生幻觉。

有一种疾病,叫幻觉症。幻觉症以在无明显的意识障碍的情况下出现大量持久的幻觉为其主要特点的一种疾病症状。幻听和幻视较多见,但也可伴有其他幻觉,主要是言语性幻听。也有幻味。幻味症病人常闹很多笑话。我村里有一个妇人,五十来岁,出门时,衣兜里揣一双筷子,看见狗粪,便夹起来吃。一年多时间,都无人发现。有一次,妇人挑青菜送给寺庙,寺庙离村里四华里,要路过一个水库,水库里养了鸭子,和几条看门狗。妇人到了水库,蹲在路边吃东西。守水库的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看妇人夹狗粪吃。老头说,这个东西怎么能吃呢,太脏了。妇人说,怎么会脏呢,味道太好了,自己做的辣酱不如这个辣酱。妇人闻到狗粪就兴奋,夹起来吃,把狗粪当成了辣酱。

我在学校工作时,有一个高中学生。学生进校时,成绩比较好,过了一年,成绩下降很快。他坐在教室里,觉得班里的同学都带一把杀猪刀,要砍杀他。他会突然从座位上跳起来,夺门而逃。

小区里,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每次入睡,会听到有人撬房门。她把自己的房门加了三把锁,睡觉还里里外外反锁。她觉得还不安全,加了钢筋的门闩,她还是入睡不了。螺蛳刀撬门锁的声音,几噶几噶,她坐起来,喊:“谁撬门呀。”无人应答。她拿起电话报警,警察来了,看看门锁,看看监控,没外人来呀。接连三天,半夜报警,警察也来了,都没发现外人来。极度的不安全感,让她产生了幻觉。

嗜酒所致的精神障碍,铅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碍,反应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等患者,均易产生幻觉。尤其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大多会出现言语性幻听,别人在交头接耳,他会觉得别人在议论自己,也因此发生争吵、背后诅咒,或发生暗地报复行为。

有些幻觉症患者十分恐怖。最恐怖的人,是幻觉杀人。镇里有一个这样的人,一年会发作一两次。会突然从家里跑到街上,抖着双手:“杀人啦,杀人啦。”第一次发作,村里人不知道是患了幻听症,以为是真的,拉着他,问:“杀谁了,谁杀谁了。”他奋力挣脱,面目狰狞,说:“血,全是血,地里全是血,身上全是血,手上全是血。”村人进他家,看看,除了老祖母睡在摇椅上,无人。村人里里外外看,还是无人,骂道:“不像话,这样的玩笑也可以开的?会吓死人的。”

梦游不是幻觉症,但幻觉会产生梦游。梦游是睡眠中自行下床行动,而后再回床继续睡眠的怪异现象,也叫迷症。在神经学上是一种睡眠障碍。梦游症,即睡行症,起身离床,行动迟缓而单调,缺乏目的性。梦游者一般不知道自己梦游,像没发生一样。作家把迷茫的人,比作梦游者。诗人北岛写过一首《八月的梦游者》。北岛说:“八月的梦游者 /看见过夜里的太阳”。我村里的赤脚医生,叫鼻涕胡,他说过,梦游的人,你不能叫他,你叫他,他会惊吓而死。我一直信鼻涕胡这句话。事实上,他这句话是伪科学。我见过因幻觉而产生梦游的人。我在福建工作时,当地一个村人,每次睡觉,都会有一条狗,乖顺地磨蹭他的脸,噜噜噜地轻叫,叫一会儿,狗跑到柴垛睡觉。他喜欢狗磨蹭他脸的感觉,他喜欢听噜噜噜的狗叫,他跟着狗出门,抱着狗睡觉。其实,他院子铁门紧锁,哪来的狗呢?他每天在自己柴房,睡一会儿,才回到床上。

曹操不梦游,但利用梦游症患者无意识的病理,梦中杀人。在《三国演义》第七十二回,写到:

操恐人暗中谋害己身,常吩咐左右:“吾梦中好杀人;凡吾睡着,汝等切勿近前。”一日,昼寝帐中,落被于地,一近侍慌取覆盖。操跃起拔剑斩之,复上床睡;半晌而起,佯惊问:“何人杀吾近侍?”众以实对。操痛哭,命厚葬之。人皆以为操果梦中杀人;惟修知其意,临葬时指而叹曰:“丞相非在梦中,君乃在梦中耳!”

政治家没什么不可以利用的,利用梦游杀人,不犯法。

我老爸给我讲过一个村事。村里有一个守山林的人,常在夜里,会听见刀在磨刀石,来来回回地磨,磨好了,穿上草鞋,进山砍木头。他怕村里的木头被人偷,跟着磨刀的人,进山,蹲在石岩洞门,等砍木头的人下山。这是守林员的梦游,徒步去两华里外的石岩洞,蹲一个小时,又回家睡觉。他自己不知道。

有很多艺术家,在致幻的情况下,会有高超的艺术表现。酒是致幻的催化剂。致幻时,情绪饱满,想象力丰富,超凡脱俗,欲死欲仙,达到缥缈的境界。在艺术史,我们知道,很多艺術家嗜酒。李白、张旭、苏东坡,自不必说。荷兰后印象派画家文森特·威廉·梵·高 (1853-1890)嗜酒如命,色彩疯狂,以至于最后把自己耳朵割下来。英国唯美主义艺术运动的倡导者奥斯卡·王尔德,视喝酒为创作的重要来源。他说:“除了诱惑之外,我可以抵抗任何事物。”又说:“生活里有两个悲剧:一个是没有得到我们想要的;另外一个是得到了。”这是一个生活在悖论之中的人。绝大多数嗜酒者,出于对酒精的依赖,或是对醉酒不醒状态的迷恋。是一种疾病。

我不迷恋幻觉,但我迷恋的很多东西,和幻觉很相似,比如爱情,比如遥远的日落,比如星辰,比如思念。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迷恋这些,并因此陷入深深的孤独。一见你,倾我心,或许,高远的,美好的境界,是另一种幻觉,引领我。

责任编辑 包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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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越剃越多吗
鼻子和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