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移动互联网影响下的品牌营销新模式
2017-06-12杨琨杨伟
出版广角 2017年10期
杨琨?杨伟
【摘 要】 文章就目前众筹出版融资的法律规范性问题进行研究,从法律规范、权利义务、合同规范等方面入手,深入挖掘众筹出版融资在法律规范方面的诸多不足。在此基础上,针对众筹出版融资存在的问题,文章制定了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从出台立法、规范融资合同、統一程序标准方面给出了具体措施,以期构建一个良好的众筹出版融资环境。
【关 键 词】“网络直播+”;移动互联网;营销
【作者单位】杨琨,湖北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杨伟,福建泉州理工学院。
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及各类应用软件的融合发展,使得移动网络直播成为可能,网络直播出现之初主要是为了使网民在网络社交中能够直接参与分享。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6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亿,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3.25亿,占总体网民的45.8%[1]。由此可见,网络直播市场潜力巨大,如此庞大的网络用户市场,自然受到各大品牌的青睐。企业可以结合网络直播的特点,根据品牌核心理念、产品特质等需要,选择不同的网络直播模式进行品牌的宣传。从2016年一些品牌成功借助网络直播进行营销的案例,可以洞悉网络直播的一些常见模式及失范的问题。
一、移动网络直播的特点
在互联网高度融合发展的今天,品牌与消费者的信息沟通是双向互动的,“企业在网络营销中,通过信息交互式传播,将信息传播给消费者,最大限度地促进商家与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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