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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变化及意义

2017-06-10覃珍珊

魅力中国 2016年30期
关键词:变化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修订,是烟草行业在推进科学发展、完善体制机制方面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本文通过对新、旧《烟草专卖法》进行对比,得出如下结论:(1)新修订《烟草专卖法》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变化,形式上主要由旧版的46条变为43条,内容上则在收购价格、烟草制品销售、特种烟草制品经营许可、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发生了变化。(2)新修订《烟草专卖法》有利于烟草专卖法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保障烟农利益、有利于烟草行业的稳健发展。

关键词:新修订 《烟草专卖法》 变化

一、绪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自1991年颁布以来,为烟草行业的稳健发展以及更好的践行两个“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烟草专卖法》也与时俱进,进行了多次修订,其中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5年的4月24日。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在许多条款上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删减了一部分,增加了一部分,本文通过对新、旧《烟草专卖法》进行对比,对新修订《烟草专卖法》进行解读,分析新修订《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变化进而阐述其修订的重要意义。

二、新修订《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变化

1、形式上的变化

两个版本的《烟草专卖法》均分为8个章节,旧版的《烟草专卖法》共46条,新版的《烟草专卖法》为43条。旧版《烟草专卖法》中第九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在新版的《烟草专卖法》中不再存在,也就是说新版的《烟草专卖法》在旧版的基础上删减了三条加一款。《烟草专卖法》修订以后,原来的法条进行了重新编号,全文也重新进行了编排,旧版《烟草专卖法》的第二十八条、三十条在新版中分别变成了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这是我国在立法实践中常用的方式。

2、内容上的变化

从内容上看,新版《烟草专卖法》较旧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具体如下。

第一,收购价格方面内容的变化。在旧版《烟草专卖法》中,明确烟叶收购者与种植者在签订合同之前约定好烟叶种植面积,要求烟叶收购的价格依据主管部门指导意见执行,在新版的《烟草专卖法》中则明确指出,明确烟叶收购者与种植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不仅要约定好种植面积,还要约定好收购的价格,相关条文的修正主要体现在新版《烟草专卖法》的第九条、第十条。

第二,烟草制品销售方面内容的变化。在旧版的《烟草专卖法》中,第十七条要求烟草制品代表品的价格由国务院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非代表品、雪茄烟、烟丝价格的制定由省一级(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制定并向省一级政府的物价部门备案。新版的《烟草专卖法》删除了这一规定。

第三,特种烟草制品经营许可方面内容的变化。在旧版的《烟草专卖法》中,第二十九条要求烟草制品的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的經营等都需要经过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新版的《烟草专卖法》删除了这一规定。

第四,关于法律责任方面内容的变化。旧版《烟草专卖法》的第三十条、三十一条分别规定:未经许可收购烟叶、运输烟草制品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烟叶、烟草制品。新版的《烟草专卖法》对主管部门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违法运输的烟草制品的价格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定,要求按照所在省上年烟叶、烟草制品均价的70%收购。旧版《烟草专卖法》中关于违法从事特种烟经营的处理办法也被删除。

三、新修订《烟草专卖法》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烟草专卖法律体系的完善

法律总是在不断修订的过程中得到完善,社会在不断发展,市场在不断变动,法律也必须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不断修订以更好的起到引领、规范的作用。《烟草专卖法》的此次修订,是对法律本身的完善,同时也完善了《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司法解释等,这一系列的完善共同促进了烟草专卖法律体系的完善。

2、有利于保障烟农利益

新版《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烟叶收购者与种植者在签订合同之前要约定好收购价格,收购时依据约定的价格收购,这样的规定能切实保障烟农利益。第一,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收购,能够避免收购时收购者恶意降低烟叶等级,将高等级烟划分为低等级烟叶收购。第二,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收购能够让烟农避免承担市场行情变动带来的价格变化的风险,这一风险转而又烟叶收购者承担。

3、有利于烟草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烟草专卖法》是指导和保障烟草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此次《烟草专卖法》的修订,从烟叶收购、烟叶制品销售、特种烟草经营、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这些规定也必将会促进烟草企业规范化更加规范化的经营,促进烟草行政主管部门更加规范化的管理,这些共同促进了整个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廖正清.新修订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对行业发展的现实意义[J].广西烟草,2010(5).

[2]苏薇.烟草专卖法律问题与完善对策探讨[J].职工法律天地,2016(2).

[3]饶静.新形势下对烟草专卖法的理解和适用[J].企业文化旬刊,2015(6).

[4]陈昌旭.我国烟草专卖法律制度的反思[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1):13-14.

作者简介

覃珍珊,性别女,出生年月,1989.11,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专业法学,经济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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