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培训中的现场学习
2017-06-07何育萍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17年5期
何育萍
近年来,现场主义、现场学习成为越来越流行的管理理念和培训方式。我们把这一概念和方式引入到督学培训工作中,注重运用在实践参与中提升工作能力的现场学习方式。
2016年北京市督学培训需求调研显示,督学最喜欢的督学培训形式即为“现场学习”。本文以督学培训中心组织的市级责任督学培训项目开展的现场学习为例,阐述如何做好督学培训的现场学习。
现场学习的地点选择
督学培训现场学习的地点和督学工作现场紧密相连。责任督学工作的现场就是其挂牌督导的学校,因为其需要履行的八项职责都和学校相关——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可见,督学的主要工作都是围绕学校展开的,因此,我们确定责任督学培训现场学习的地点就是学校。
现场学习的特点
督学培训的现场学习不是简单的学习空间的转换,而是培訓观念、培训方式的转变,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现场学习的培训者是多元的。现场学习的培训者不是传统培训中理论讲座的授课专家,而是有两个甚至多个培训者,如提供现场学习的学校校长、责任督学、学校其他干部教师、培训班的首席培训师、培训班的学员、现场学习点评指导的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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