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异议处理探析
2017-06-05徐梓荣
中国质量监管 2017年1期
文 徐梓荣
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异议处理探析
文 徐梓荣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是指当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检有异议时,为验证原抽检的结果是否正确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产品质量法》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其抽查异议处理是否规范有效,将不仅仅关系到被抽检单位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还影响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公信力。《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因此,抽查异议处理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公开程序、正确处理,以确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质量。
在多年处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的实践中,我们会遇到被抽检单位对抽检对象、抽检程序、检验数据处理和抽检结论判定依据等各种各样的质疑、抱怨、申辩或投诉,我们都应以礼相待、认真倾听、细心核实,对提出的异议,按相关程序依法依规正确处理。为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树立正确的异议处理思想观念,是做好抽查异议工作的前提。
有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被抽检单位提出的异议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检验机构自以为是产品质量检验权威机构,对企业提出的异议敷衍了事;有的检验机构甚至对被检单位提出的异议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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