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做“政治体检” 勤扫思想灰尘
2017-06-05
共产党员(辽宁) 2017年10期
常做“政治体检” 勤扫思想灰尘
编者按:3月24日,辽宁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省委文件印发实施。日前,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接受本刊采访,就《意见》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近日,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以省委文件印发实施,请问出台《意见》是如何考虑的?

答: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省委高度重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党的建设“细胞工程”“基因工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基本遵循,制定印发《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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