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透支交易的法律性质及后果
2017-06-03赵晨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
关键词:概念
赵晨
摘 要:透支交易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期货交易法律责任中一种主要类型的民事责任,对因透支交易造成的客户的损失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以及如何承担等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一个主要问题。笔者试图从透支交易的概念、类型、形成前提和原因,以及法律性质等角度出发,对透支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的承担问题做以探讨,以期能够对这个问题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关键词:透支教育;概念;法律性质;法律后果
一、透支交易概述
关于透支交易的概念,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透支交易仅指期货交易所会员或者期货经纪公司的客户在保证金水平不足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期货交易,即开仓透支交易。另一种观点认为,透支交易是指期货交易者或者期货经纪公司在其保证金帐户中的可用保证金为零或者负值时,不追加保证金,或在追加保证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利用期货经纪公司或者期货交易所的自有或者其管理的资金维持现有头寸或者继续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即包括开仓透支交易和持仓透支交易两种方式。以上两种观点的争议焦点是因市场行情的变化导致的会员或者客户保证金余额不能维持其持仓头寸的,又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即被动透支),会员或者客户并未进行期货交易的,是否也作为透支交易看待。笔者认为,持仓透支实际上是在会员或者客户的维持保证金不足时,用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经纪公司的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其他会员或客户的资金予以维持,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通过不作为的行为进行的透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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