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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平安出行与法相伴

2017-06-01曾智湄周鲁闽

法庭内外 2017年2期

曾智湄 周鲁闽

春运平安出行与法相伴

曾智湄 周鲁闽

春节期间是一年返乡探亲、外出旅游最大的高峰期,也是各类案件、事件和事故的高发期。欢度新春佳节,安全出行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大家在忙着赶车的同时,不少犯罪分子也瞅准这样的时机,铤而走险,实施犯罪。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近两年来受理的盗窃、故意伤害和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等几个典型案件,进行了梳理,从中总结出犯罪分子的一些作案特点,并通过案例的形式展示给大家,以期给广大旅客一些启示。

案例一:合伙盗窃12万 获刑又赔钱

黄某义和黄某民兄弟二人,苦于没钱,便想趁着车多人多的节假日“大捞一笔”。于是两人找来朋友王某合伙,并做好分工。三人在北京西站坐上待发的北京西至宝鸡南的高铁,伺机盗窃。黄某义在车厢内站着“望风”,趁13号车厢的某乘客下车吸烟不备之机,王某从行李架上取下该乘客的一个挎包,打开后发现包内有一个牛皮纸袋,纸袋内有大量人民币,随后,王某将挎包交给黄某民,后者将牛皮纸袋放入其携带的背包内,两人随即下车。盗窃成功后,王某将其车票给黄某义,黄某义帮王某取包后下车出站。当日在黄某民的住处,三人将上述赃款分赃,分赃后黄某义扔掉了装钱的牛皮纸袋和背包。黄某义、黄某民、王某在南京至哈尔滨的列车上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义、黄某民、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钱财,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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