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法如“舌”
2017-06-01郭春镇
21世纪 2017年1期
软法如“舌”

郭春镇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
公法学界有一句名言:“宪法消逝,行政法长存。”其实这句话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阶级、国家、法律终究要消亡。但我想,即便这些都消亡了,只要有人在,就要有规范来调整、引导和约束人的行为,因此在这个没有国家和法律的世界里,仍然会有软法存在。
我们经常听到一种类比,把实施国际法、宪法或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力量称为“牙齿”。如果把法律的强制执行力称为“牙齿”的话,软法可以被称为“舌头”。如果把整个社会有机体比作人的话,牙齿当然重要,它可以撕裂、磨碎食物,让食物容易被吞咽和消化。与牙齿相比,舌头的重要性并不逊色,它有着牙齿无法替代的作用,它可以用来湿润、搅拌食物,让食物更加容易被消化吸收,更加有利于机体有效、和谐地运行,是让整个社会有机体保持健康必不可缺的部分。因此,软法有其自身特有的功用,而这些功用可能是硬法永远无法做到的,就像牙齿永远无法替代舌头一样。这样,它可以与硬法相互配合,让机体健康、和谐地运转。
软法可以解决很多硬法无法或难以解决的社会治理问题。我所在的城市有个渔村,旖旎的风光和特有的文化,让它成为很多“小清新”朝圣的地方,由此带来了卖芒果这一行业。但这一行业里充斥着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等欺诈行为,一度成为当地媒体关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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