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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棒

2017-05-31丁元彬

作文周刊·八年级版 2016年17期

丁元彬

他是我的小学同学,整整六年的同学。六年里,他的学习成绩在班内基本属于倒数;六年里,我几乎没正眼瞧過他。

他,虎头虎脑,大大的眼睛,一头浓密的黑发。美中不足的是他脏得出奇,笨得出奇,成绩差得出奇。因此班上同学都讨厌他。然而,我却在五年级时“荣幸”地与他成为了同桌。

调位的那天早晨,他红着脸,吸着鼻涕,手里托着已看不出颜色的大书包,踏步走来,向我憨憨一笑,却遭到我一阵鄙夷。他不以为然,挠挠头,向我友好地伸出了双手,我没理睬。从这之后,我每天都要抱怨他:嫌他体积太大,搞得我写字时没有足够的空间(其实他上课时总是把身体向里挤了又挤);讨厌他擤鼻涕声响太大,害我听不清课(其实他在擦鼻涕时总是用书本一层层挡着,生怕响声影响到我)。

每当老师出题让我们做时,他都急得抓耳挠腮,一道也不会,到头来还得问我。即使他事后总给我些小报酬,我也还是讨厌他,讨厌这么一个肮脏笨拙的同桌。

只是有一天,我改变了态度。那天是我的生日,一个雷雨天。早上到校时,我收到了同学们的祝福和礼物(其中也包括他送给我的一个毛绒玩具)。这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支蓝色的圆珠笔,那是当时最流行的样式,极其漂亮。就在我将它放入笔盒时,不幸手一抖,圆珠笔滑落,滚到地上,落进了暖气片下面最深的一处角落。天哪!那是班内最脏的一角。蜘蛛网遍布,灰尘团簇着,一层接一层,还有果皮、纸屑……我望而止步,看着就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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