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演化博弈分析①
2017-05-30靳林炜
中国商论 2017年3期
摘 要:本文通过建立非对称演化博弈模型,得到商业银行与监管机构的演化博弈均衡点,结果表明,商业银行过度创新的额外收益、被罚款额和风险成本的相对大小影响了其演化均衡。
关键词: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 演化博弈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1(c)-038-02
创新理论最初由Schumpeter(1912)提出,他认为“创新是指企业家实行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结合”,“创新”是资本主义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动力。其后,一些学者逐渐将创新理论应用到金融市场中,形成了金融创新理论。本文所指的金融创新限定在微观层面,即金融工具创新,以满足金融市场交易者进行更高效的融资和投资。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2008年次贷危机从美国迅速扩至全世界,对全球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至今仍未完全消散,金融过度创新和金融创新过程中缺乏与其相适应的金融监管是引发此次危机的重要原因。纵观全球金融体系的发展,不难看出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监管→金融创新→放松监管→金融危机→加强监管”的发展历程。事实上,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在现实中的博弈从未停止,既要以监管来预防过度创新,又要避免过度监管抑制金融创新。因此,如何立足于实践,促进我国的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动态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1 文献回顾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尝试将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动态演化过程与博弈论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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