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2017-05-25
国家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中国养蜂学会讯]2016年12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在列。现将全文分享予中国养蜂学会全体会员及全国蜂业,便于大家认真学习、整改并严格执行,以确保花粉产品质量安全。该标准将于2017年6月23日正式实施。
附:GB 3163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本标准代替GH/T 1030—2004《松花粉》中的部分指标,GH/T 1030—2004《松花粉》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工蜂采集形成的团粒(颗粒)状蜂花粉或碎蜂花粉、以人工采集的松花粉和以花粉为单一原料,经净选、干燥、杀菌而制成的花粉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破壁花粉。
2 术语和定义
2.1 花粉 显花植物雄性生殖细胞。
2.1.1 蜂花粉 工蜂采集的花粉。
2.1.1.1 单一品种蜂花粉
工蜂采集一种植物的花粉形成的蜂花粉。
2.1.1.2 杂花粉
工蜂采集两种或两种以上植物的花粉形成的蜂花粉,或两种及两种以上单一品种蜂花粉的混合物。
2.1.1.3 碎蜂花粉 蜂花粉团粒破碎后形成的粉末。
2.1.2 松花粉
松科松属植物马尾松(Pinus massoniana Lamb.)、油松(P.tabulaeformis Carr.)或同属数种植物的雄性生殖细胞。
2.2 破壁花粉 经加工,花粉细胞壁被打破的花粉。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即食的预包装产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4 其他
单一品种蜂花粉,应在标签中标识蜂花粉的品种。
表1 感官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表3 微生物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