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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笔写字

2017-05-24祝勇

风流一代·经典文摘 2017年2期
关键词:宋体字陈忠实手稿

祝勇

很多年前读到过李庆西先生的一篇文章,名叫《寻找手稿》,里面写到的是海明威、格雷厄姆·格林、索尔·贝娄这些大作家的手稿故事。相比之下,今天的作家已经很难留下手稿了。一部杰作的来历也好像因此而变得暧昧不明。

我自己也一样,写作这么多年,却找不出几页手写稿——我那些粗陋文字,不配以手稿相称,还是叫手写稿吧。早年的手写稿不是投给了刊物,就是屡次搬家时去向不明,好像那些书写的时光都如在水上行走,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所幸,当年师从刘梦溪先生读博士时,读了一些国学基本经典,留下了一叠阅读笔记,就有了《国学笔记》这部手稿集。我们这代人,几乎没有什么国学基因,我们的语文课本充满了鸡精味儿,所以,那些年好歹补了点营养,而且,作为副产品,还留下了这叠作业,更是难得,所以我一直保留着它们,敝帚自珍。它们犹如一本老相册,构筑着我对往昔的追忆——追忆那些曾经用笔写字的日子。我想说,即使在电脑时代,手写仍然是一件欢畅的事情,而且,这样的欢畅是持久的,可以陪伴一生。

我有幸经历过用笔写字的日子。话说上个世纪,我大学毕业,四壁皆空,在夜里伴着一盏孤灯,在方木桌上写作,有点像僧房里的苦修。还有在南方寒冷的冬日里,手冻得无法伸展,我戴着厚手套写,写出的钢笔字比毛笔字还大。但那些时光,见证了写作的庄重,也让我体验了书写的快乐。

偷懒是人类的天性,我得承认,有了飞机,我也不愿意坐驴车;有了手机,我也不愿意再传鸡毛信。但我庆幸,我还经历过没有那么多选择的时代,用笔在纸上写字,就是其中之一。至少在20多年前,我开始摸索着写作的时候,还没有一张用信息命名的高速公路网把我们所有人都罩住,每一位文學青年都需要老老实实地“爬格子”。我发现时间越是深远,书写者的字迹越是漂亮。那是一种天长日久、不动声色的训练,一种深入骨髓的素养,带给我以笔写字的庄重感。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白鹿原》手稿本,一见就让我望而生畏,因为陈老爷子把长达7年的时光都密密麻麻滴水不漏地塞进了《延河》编辑部出品的淡绿格子的稿纸里,他的日子是用字数来计算的。除了这些写满字的稿纸,充填那7年的物质还有妻子擀好的面条和蒸好的馒头,在乡下写作的陈忠实每隔几天就要进城取一趟,从而不会在写作时饿死。那时乡下电费贵,当陈忠实写完最后一页纸时,站起来将屋里院里的灯全部打开,以表达他内心的畅快。邻居以为他出啥事了,纷纷过来询问,陈忠实说:“没啥,我想亮一亮。”

如今,对于发表,我早就不那么激动了,无论发表在纸媒,还是在网络上。或许因为我们在电脑上敲下的字就是标准的宋体字,所谓的发表,就是从宋体字走向宋体字的过程,没有经历过任何转换。而在过去,宋体字只有在印刷物上才能找到,代表着筛选之后的认可,代表着书写这事从私人领域走向了公共视域。当然,事情永远不能一概而论,宋体字里也有垃圾,手抄本里也暗含着不少经典。但是我得承认,从手稿到铅字的转换,给我带来的成就感和力量感都更强烈,好像铅的重量都被灌注到了文字里。我甚至怀疑,这个时代里文字的轻飘,与电子书写的简易轻便有着某种秘而不宣的关联。

我当然明白,我自己也很难回到以笔写字的日子了,除了填表登记、签字画押,我几乎不再摸笔了,但我仍然怀念以笔写字的日子,愿意在一定程度上(哪怕是最低限度)保持手写的习惯,比如在笔记本上做笔录,或者在便笺上写字备忘。假如在外地写东西,我一般都会带上一支笔,还有纸质笔记本,这样就可以省去带电脑的麻烦,还多了写字的快感。我没有以笔为旗的姿态感,但我不掩饰写字的快乐,也对笔的力量深信不疑——笔虽微小,但它可以承受我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也可以成为一个杠杆,让小小的文字有可能去撬动这个庞大而坚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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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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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实:世上有许多事,尽管看得清清楚楚,却不能说出口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