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美育滋养每个生命的成长
2017-05-19李国华
湖南教育·上 2017年3期
李国华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时隔两年的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出了二十一条意见。可以说,党和国家把美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高校尤其是师范类高校,当以特色谋创新,以创新塑品牌。
一、更新理念,构建全员美育大格局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教育方针,但在实践中往往重视美育不够。贯彻、落实好《决定》和《意见》精神,必须以问题为导向,自觉更新三种理念。
一是把全员参与作为高校美育第一要求来对待,更新思想理念。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必须把握实质,要对“美育课”和“美育教师”这两个概念有正确的解读。不少人认为“美育”是一门课程,“美育教师”就是和语文教师、物理教师类似的学科教师。如果这样理解,工作就容易走偏。“美育”并不是一门课程,而是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的总目标是立德树人,而“美育”是这个总目标的分目标之一,即让每一个受教育者成为“美的人”。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是以美育为基本内容的课程,但不能说这些课就是“美育课”。如果这些课上教师有不美的言行,依然不是美育。美育不是一项专业技术,而是每一个人理应具备的一种素养。要培育“美的人”,首先每一个教师应成为“美的人”。……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