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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焦富民”的三大焦点问题

2017-05-18骆祖春丁敬雯

唯实 2017年5期

骆祖春+丁敬雯

2016年11月,省委书记李强在中共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党代会所做《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报告,成为指导江苏“十三五”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12月底,江苏出台了落实措施——《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33条”)。本文聚焦富民重大焦点问题,从深层次分析居民收入薄弱环节和潜力所在,并对“33条”提出补充建议。

一、江苏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化的问题

“富民”既可以是窄口径增加居民的收入,也可以是宽口径让老百姓过上美好生活,即“七个更”。江苏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无论是从总量看还是从近些年的增长速度看,都位于全国前列。但江苏的问题是:与较高的人均GDP相比,江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显得偏低,正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所言“现在我省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相称”。江苏居民还不够富裕的根本原因在于GDP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比值过低。江苏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2013—2015年分别为33.2%、33.2%、33.6%,三年间保持微弱的增长。但从全国来说,2015年全国平均水平为43.9%,浙江为45.8%,广东为41.3%,江苏明显比重过低。以2015年为例,江苏人均GDP为87995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539元,分别位列全国第四、第五位,而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为33.6%,则居全国倒数第二位,仅高于内蒙古的31%。與浙江有较大差距,详见表1。同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达省份,二者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也反映了两地的富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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