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格
2017-05-16
中国画画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艺术
艺术家无不为创立自己的艺术风格而殚精竭虑,然成功者屈指可数,而经得起斟酌推敲和历史检验的更是凤毛麟角。
风格独具必与众不同,然与众不同却不等于风格。风格,乃艺术家的主观世界与作为表现对象的客观世界的沟通和融合、并以个性鲜明的艺术语言表现出来的艺术形式,既要做“有我”,即能排除客观对象束缚和阻碍作者的主观表现,也要做到“无我”,即不让主观表现脱离客观对象。所以,艺术风格的创立应在“有我”和“无我”之间,是两者有机的结合与融通。

孟浩然五绝 50cm×50cm 1999年 吴永良

邓玉宾元曲 34cm×34cm 2002年 吴永良
风格经常容易被误会和曲解。有的人以为只要能够吸引眼球,从众人之中“脱颖”而出便是风格,于是或从题材着眼,画别人和前人没有画过的东西,因而成了“题材决定论”者;或从表现技法上入手,绞尽脑汁地尝试和采用各种新技法,如洒盐、泼油、喷水、烟熏、火燎、拓印、剪贴,等等,无所不用其极,成了杂耍艺人和特技工匠;或偷懒取巧,从很少洗涤的笔洗中蘸了沉积的墨渣和水行笔,利用在纸上自然呈现的墨渍笔迹掩盖其功力之不足,以苍白空虚的水墨效果,让人误以为即是其“独创”之风格;抑或截取西方现代艺术某种手法与不同的工具材质相掺合而产生新的特殊效果,却无自身应有之独特内涵,也以风格独具自诩。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须知风格可以追求,但不能强求。它有赖于艺术家的执着勤奋,更有赖于艺术家的学识修养、天分悟性和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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