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标准解读

2017-05-15张城玉

中国纤检 2017年4期

张城玉

摘要

为规范机织婴幼儿服装市场,促进企业、监督部门和消费者对该标准的理解,该文通过机织婴幼儿服装标准的适用范围、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规定、附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限量物质限量规定、阻燃抗菌、考核燃烧性能的目的和使用说明等方面的详细介绍,对机织婴幼儿服装标准进行了解读,并与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进行对比,对生产者、监督者和消費者提出了对策与建议,本文对企业生产、市场销售及消费者选购、使用和保养机织婴幼儿服装产品,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机织婴幼儿服装;安全要求;限量物质;标准解读

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将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它是服装市场的一个良好规范,对推动机织婴幼儿服装生产、质量和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是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

1 适用范围

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标准规定了以机织物为主面料生产婴幼儿机织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服装。同时,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帽子、手套、袜子、围兜等产品亦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婴幼儿服装是指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服装(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cm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服装)。定义中的年龄划分是根据国际惯例和医学上分类方法,以3周岁为界,小于3周岁为婴幼儿,3周岁至14周岁为儿童。

该标准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显的界定,不但适用于一般以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的生产的婴幼儿服装,而且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帽子、手套、袜子、围兜等产品也可使用该标准,改变了以往此类产品无国家标准可依的局面。

2 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规定

该标准对机织婴幼儿服装的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定绳索和拉带按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执行,其中的某些要求与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重复。由于GB 31701—2015是强制性安全标准,所以首先应符合GB 31701—2015标准规定的要求,当然也应符合GB/T 33271—2016标准的要求。如果相关标准规定的绳索和拉带要求存在冲突,应以GB 31701—2015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为准。儿童的绳索和拉带的设计缺陷会给儿童带来因被夹住、钩住或缠绕而导致生命受到威胁的安全隐患。生产企业应按标准要求生产安全产品。同时,家长们应该特别注意绳索和拉带,这些小配件可能危及婴幼儿人身安全。比如连帽上衣,如果帽子的拉绳比较长,小朋友坐滑梯的时候,稍有不慎就会卡住脖子。

3 附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附件是指婴幼儿服装上起连接、装饰、说明作用的部件。它在纺织品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也易存在安全隐患。考核附件抗拉强力的目的是防止服装制品上的小附件被婴幼儿扯下放入口中、塞入耳内或吸入鼻孔,对婴幼儿造成危害。

附件按其功能可以分为四类:一是起连接作用的附件(如拉链、纽扣、搭扣、扣袢等);二是起装饰作用的附件(如装饰布片、亮片、小珠子等);三是起标识作用的附件(如徽章、logo标牌、耐久性标签等);四是起调节和系紧作用附件(绳带)。

附件抗拉强力的试验方法按GB/T 33271—2016标准附录A执行,其原理是:在垂直或平行于婴幼儿服装附件主轴的方向上,用上夹钳和下夹钳分别夹住附件和主体,拉伸至负荷下作用一定时间,以验证附件在定负荷作用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试验所采用的设备为精度1N的拉力测试仪,夹持时不得引起附件明显变形、破损等不良现象。拉伸仪以一定速度缓慢拉伸试样至定负荷,并保持10s,然后记录下测试结果。

GB/T 33271—2016标准规定,最大尺寸>6mm的不可拆卸附件在70N拉力的作用下,附件应不脱落、不破损;织物不断裂、撕裂;3mm<最大尺寸≤6mm的不可拆卸附件在50N拉力的作用下,附件应不脱落、不破损;织物不断裂、撕裂。

强制性GB 31701—2015标准规定,最大尺寸>6mm附件的抗拉强力应≥70N;最大尺寸3mm~6mm附件的抗拉强力应≥50N;最在尺寸≤3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

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以防损伤婴幼儿。

4 限量物质限量规定

机织婴幼儿服装不仅在物理性能方面要给予重视,也重视服装所用材料的化学安全性能对身体健康的影响,故本标准对机织婴幼儿服装的化学性能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这在提高我国婴幼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减少贸易摩擦,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上是十分必要的。

机织婴幼儿服装甲醛含量应小于20mg/kg;pH值应在4.0~7.5范围内;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应禁用;不得有异味;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规定[铅(Pb)≤90mg/kg,镉(Cd)≤100mg/kg,重金属的铅、镉为总量,仅考核涂层和非染料印染织物,塑料(橡胶)附件和附件/配件的表面涂层];可萃取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规定[砷(As)≤0.2mg/kg;铅(Pb)≤0.2mg/kg;铬(Cr)≤1.0mg/kg;钴(Co)≤1.0mg/kg;镍(Ni)≤1.0mg/kg;锑(Sb)≤30.0mg/kg;镉(Cd)≤0.1mg/kg;铬(六价)(Cr VI)≤0.5mg/kg,铬(六价)仅考核皮革产品;汞(Hg)≤0.02mg/k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二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0.1%;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 ≤0.1%,邻苯二甲酸酯仅考核涂层和非染料印染织物,塑料(橡胶)附件和附件/配件的表面涂层。

5 阻燃、抗菌等方面的规定

婴幼儿服装的燃烧性能应达到1级(即正常可以燃烧),同时不建议对婴幼儿服装进行阻燃、抗菌处理。如果进行了阻燃、抗菌处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标准规定燃烧性能仅考核产品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g/m2的非起毛起绒织物不考核。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织物或它们混纺织物具有燃烧缓慢、有时自灭或熔融燃烧的特点,不像纤维素纤维那样能迅速燃烧。经验表明,轻薄织物的燃烧较厚重织物的燃烧要快。考核燃烧性能的目的是,当纺织产品被点燃时,希望其燃烧速度慢一些,以保证有比较充足的时间使婴幼儿得到救助。

6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按GB 5296.4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7项。号型、纤维含量、维护方法3项内容应以耐久性标签标示。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婴幼儿产品维护方法应采用不可干洗。

7 与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对比

同为婴幼儿服装的相关标准,与FZ/T 81014—2008相比,GB/T 33271—2016更加注重婴幼儿健康安全相关项目的考核。在有害物质限量方面,GB/T 33271—2016对重金属含量的考核更加全面和严格,并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考核项目;在燃烧性能、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对附件的要求更高,FZ/T 81014—2008要求附件不脱落,但GB/T 33271—2016要求附件不脱落、不破损,织物不断裂、撕裂。

由此可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增强,环保、安全、健康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标准不再简单地满足于考核外观、缝制、色牢度、物理等性能,更加注重健康安全、环保生态方面考核,这是国内标准的一大进步,更有效防止相关产品的贸易壁垒,易与国际接轨。

8 对策与建议

GB/T 33271—2016是一项重要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它的实施必然对婴幼儿服装市场、监管部门及检验机构和消费者产生重大的影响。建议生产企业应及时掌握标准要求,并按照要求对过往生产的机织婴幼儿服装进行严格的内部自查,如有不符合新标准要求,应调整服装设计方案,对某些易出现问题的产品及项目做好提前预防,从严控制产品质量,以便满足新标准要求。生产企业作为婴幼儿服装生产的主体,应全面考虑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把舒適、色彩、装饰、功能、时尚等设计要素与人身安全紧密结合,生产以简单、大方得体、安全为主的款式,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观赏性,这样的产品更易被消费者接受。生产企业对标准要求对质量控制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应积极借鉴检测机构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标委会的沟通,及时掌握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对于监管部门及检验机构而言,应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婴幼儿服装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让企业提高质量安全事宜,加强产品安全流程管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应特别注意小企业、网络电商的质量监督,引导他们增强质量意识,规范市场行为。

对消费者而言,婴幼儿是好奇心强、活泼好动、喜爱探索、自我保护能力弱的特殊群体,安全和健康容易受到来自外界影响。婴幼儿日常穿着或使用的服装,如果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势必对他们的健康安全造成危害。消费者购买婴幼儿服装时应充分考虑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购买简单、舒适、柔软、透气、安全、环保等特性的服装,以保穿着或使用婴幼儿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