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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御用器物“减爪”小识

2017-05-13梁基永吕子远本刊图片部

收藏·拍卖 2017年4期

文:梁基永 吕子远 图:本刊图片部

专栏·梧轩鉴画

明末清初御用器物“减爪”小识

文:梁基永 吕子远 图:本刊图片部

(左图)清康熙黑地绿龙纹盘(北京东正2011年秋拍)

(上图)康熙青花蓝地绿釉龙纹盘之五爪原状细部,私人收藏

最近朋友在拍卖会得到一只海外回流的蓝地绿彩云龙纹大盘,背后青花双圈楷书“大清康熙年制”六字款。该器大器釉美工精,是二次烧成,先通体施青花釉,烧成后画线描稿,后再线内填绿彩。龙的造型凶猛,体态矫健,五爪开张,劲健有力。友人得宝,相邀共赏,复约我查找相关资料。浏览网上历年拍卖此种官窑器物本来不少,然而细辨之下,发现两件与此相类似的大盘,均有瑕疵,如北京东正2011年秋拍上的“康熙黑地绿釉盘”,四臂的五爪下,有一爪青花笔触明显加深,像画“糊了”的效果,使得五爪龙活生生地变成四爪,白璧微瑕,似属可惜。这两例大盘都是由著名大拍行所拍出,从器型画工款识上看,属真品无疑。通过继续搜索,发现英国戴维德基金会所藏瓷中,也有这种明显被涂去一爪的龙纹盘。

正是这一爪之缺,背后多少暗示了该官窑器的流传经历。御用器物中使用五爪龙,这种观念在宋元之际开始形成。如元代就有法令特别申明官民不许“服龙纹文”,何谓之龙,当时注明“龙谓五爪二角者”,可见当时已用五爪龙象征天子,不得民间僭越。虽则如此,元代官窑瓷器上却以三爪龙居多。明初无论服制和瓷器都延续了元代的做法,如《大明令》明确规定,除皇帝衣物之外,“衣服并不得用金绣五爪龙”,官窑瓷器上的龙纹装饰也逐渐向五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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