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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民办中职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2017-05-10龚波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7年8期
关键词:民办学校公办民办

龚波

摘 要:民办教育是社会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上有着不可忽视的力量。民办中职教育事业需要得到人们的重视,国家应出台相关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解决阻碍民办教育事业稳定持续发展的因素,从而促进民办中职教育事业地快速发展。

关键词:民办中职教育 对策

大力发展民办中职教育事业,能够加快职业的教育发展。响应国家的号召,将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当前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重点。“教育兴国”一直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因此,民办中职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不容忽视,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

一、民办中职教育发展的问题

1.政策扶持方面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在大力支持民办中职教育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贵州省遵义市地区的政府也相继出台了支持民办中职教育的相关政策,遵义市政府对民办中职教育的教师待遇、专项资助、融资贷款等方面做出了鼓励性的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民办中职教育的发展仍面临着众多的困难,人们不能对民办教育和公办教与一视同仁,导致了民办中职学校与公办学校的不公平竞争,民办中职教育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在享受政府的待遇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民办中职教育的资源和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相比,也存在很大的劣势地位。导致民办中职教育的政策得不到很好落实的原因主要有优惠政策的执行缺乏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估体系,正是因为优惠政策这行方面操作标准的缺乏,导致了民办中职教育的优惠政策在国内范围得不到很好地落实,民办中职教育被人们区别对待。

2.资源配置方面不合理

民办教育办学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民办中职学校的规模普遍较小,民办中职学校的学生相比公办学校人数过少,导致了民办学校平均教育的成本增高,民办教育的成本之过高同时也导致了民办中职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民办中职教育的发展阻碍重重。中职民办教育的专业设置上也极为地不合理,专业设置上过于重复。在国内的中职民办学校调查发现,民办中职学校同一个专业在一个地区就有好几个,专业设置上的重复不合理,导致了教育人才过剩,许多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对口专业的工作,这深刻地反映了民办中职教育在设置专业上不合理,不对市场进行调查的问题。民办中职学校办学上还存在区域布局规划方面的问题,大多数的中职民办学校集中于大城市,并且出现了许多专业遗漏的问题,民办学校很少在农业方面设置专业,导致了农业方面的技术人员人才济济。尚未完善的共享机制也大大阻碍了民办中职教育的发展,民办教师的流动不足,民办、公办的教学资源共享方面存在问题。最后一个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体现在,偏远地区培养的中职毕业生不能选择在该地区就职,服务于家乡,而是选择去发达的地区谋职。

3.民办中职学校的师资力量处于弱势,水平较低

由于民办中职学校在政策上不敌公办学校,许多学历较高的老师都会选择去公办学校去谋职,被公办学校淘汰的老师只好选择在民办中职学校就职。因此,民办中职学校的师资力量与公办学校相比,很明显就处于弱势的地位。在国内民办学校的教师学历调查中,调查表明民办学校的教师学历达标率仅为百分之三十五,教师师资水平整体较低。

4.民办中职教育的质量同公办学校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民办中职教育的质量较差,当然与民办中职学校的师资力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除此之外,硬件建设也是阻碍民办中职教育发展的一大问题。民办中职学校缺乏实训的设施,缺乏实训的基地和信息技术手段。由于实训设备的缺乏,学生不能将理论知识付诸实践,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民办中职学校教学方式还比较传统、落后,不能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教学。同时,民办学校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民办中职学校对学生们的学习要求较低,常规管理上不规范。质量评估方面,教育部门仍未对民办中职学校提出健全的教育质量的评估标准。

二、促进民办中职教育发展的措施

1.增加对中职教育办学力度的宣传,得到人们的认可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有着极关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扩大了教育资源。但是人们由于传统的观念,对民办教育仍存在很大的偏见,不能将公办教育与民办中职教育同等对待,做到一视同仁。教育部应该加强对民办中职教育的宣传力度,对民办教育事业近几年来取得的重大进步向人们普及,让人们从中感受到民办中职教育的积极作用,重新看待民办教育。同时,国家应该对民办中职教学及时地跟踪监督,加强民办中职教育的管理规范化,提高民办中职教育的影响力。

2.响应国家对民办中职教育发展的号召

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同属于公益事业,民办教育对教育事业的贡献也不容忽视,民办教育同样能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教育事业的伟大改革。党的十八大、第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促进民办教育事业与公办教育事业的同等对待,實现教育上的公平对待。响应国家的号召,就需要对民办中职教育事业的重视,规范民办中职教育同样能培养一批又一批的社会型人才。扶持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中职学校,能够推动教育朝着多元化、特色化的方向发展。国家在制定相关的民办教学优惠政策时也要注重对政策的落实,对民办教育中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保证民办中职教育的正常有序地发展。

3.落实和完善促进民办中职教育发展的政策

促进民办中职教育事业的发展,就需要落实和完善促进民办中职教育的发展政策。例如,贵州省就应该将《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之处,重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教育的总投入中留出一部分设立为省级民办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每年都应该分拨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省教育厅应该对一些社会信誉良好,办学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给予资金上的扶持,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应该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拨付标准同等对待,实现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公平竞争。同样,民办学校的学生与公办学校的学生有着同等权利享受实训设备,有同样的实训基地。

4.落实教育用地政策

归根结底,民办中职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大阻碍就是国家不能将民办中职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对待。因此,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就是对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对待,一视同仁。首先,在教育用地上,民办学校就应该受到与公办学校相同的对待,不得特殊对待,过大额度地收费,毕竟,民办教育事业与公办教育事业都属于公益事业。对于规划为民办教学用地的土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作为其他用途。同时,县级以上的政府应该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在民办教育事业者与多方争夺同一块土地时,可优先让民办教育者获得该土地使用权。

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民办教育就应该享受到税收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所收得的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课本费、考试报名费等一系列的与教育有关的费用都应该获得免征营业税的权利。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民办学校所用的土地和房产都可以享受到免税收的权利。公民个人、社会组织对民办学校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6.合理减免相关费用,民办教育、公办教育一视同仁

民办学校的减免费用的政策需要同公办学校一样,受到相同的待遇。同时,民办学校的资产过户免收资产过户的税费,必须减免过户时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需要受到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

7.建立健全的收费机制,做到合理收费

健全的收费机制是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中必不可免的。完善的收费机制才能得到社会人士对民办教育的认同感,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肯定,改变人们传统的观念,使人们重新对民办学校正确地了解、认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其他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均由学校来定,然后再由同级的价格主管部门审视批准,最后向社会公示后给予执行。当然,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的收费机制也与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一样,需要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民办学校应该做到合理收费,不乱收费。

8.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

为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拓宽民办学校的投融资渠道也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民办学校才能日益蓬勃地发展起来。金融机构应该给予民办教育事业很好地支持,加大对民办教育的信贷支持力度。可以通过非教育设施抵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支持,为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提供资金上的支持。金融机构同时允许民办教育举办者依法利用资金、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有效资产作为办学出资,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办学资金的来源,民办学校的资金支持需要金融机构的支持。

9.维护和保障民办学校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待遇,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的财产同样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侵占。同时,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在遵循法律制度的条件下履行出资义务,办理验资、过户等手续。民办学校应该对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累积的财产等分别登记建立账簿。国家应该对民办学校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和保障。

10.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应该对民办学校教师和相关的教育工作人员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并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老师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享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对于民办学校退休后的教师,可以享受到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对于民办学校教师的基本养老金与同类公办学校退休教师工资的差额部分,同级财政部分会将其一分不少的补给民办学校退休的老师。

11.建立健全公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制度

民办学校的教师聘用上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且民办学校的教师必须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是民办学校的每一位老师必不可缺的。民办学校需要同聘用的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的权利,具体表现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申请科研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公办学校教师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的,获得所在单位的批准同意,年度工作考核过关的,可以保持原有的教职工身份,退休后可以回到原来的学校与同类的退休教师享有同等的退休福利。

12.让民办学校学生和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

民办学校的硬件建设与公办学校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民办学校的实训设备、实训基地等都欠缺,不能同公办学校的学生享受相同的权利。民办学校的学生因为硬件建设的落后,不能很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导致了民办教学质量的落后。因此,国家应该鼓励机构、企业对民办教学投资,加强民办学校硬件的建设,让民办学校学生 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缩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差距。

为了促使民办中职教学的发展,国家制定了许多民办教学的优惠政策。当然,政策的落实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国家应该加大力度对政策的实施进行跟踪性调查、监督,及时地发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那些贪财腐败的官员进行严惩,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推动民办教学发展的重大意义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能够增加教育资源的总量,缓解我国人口多的就学压力。同时,民办教育事业的推动发展,能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推动了教育体制的伟大改革,丰富了办学的经验。同时,民办教学的发展,为我国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社会实用性人才,加快了人才培养的速度。民办教学的发展,能够为我国教学的发展注入新的元素,使教育事業朝着多样化和特色化的方向发展。

结语

民办中职教育事业作为一项公益事业,还是值得人们鼓励的。对于民办中职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应该给予思想上的重视,正确对待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改变以往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民办中职教育事业与公办教育事业,我们应该在思想上同等对待,对待两者,应该一视同仁,不应该存在偏见。同时,国家应该及时发现民办教学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发现问题并制定行而有效的政策,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让民办学校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受到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维护民办教师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林;民办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途径[J];教育与职业;2016年

[2]王昌平;西部民办中职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年

[3]李松崎;民办高等院校教师职业发展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成都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

[4]民办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

[5]李云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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