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离世,她还有没有权利解冻胚胎做妈妈?
2017-05-05红树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 2017年5期
关键词:医院
红树
浙江舟山有对夫妇,因妻子肖婷婷的生理原因婚后多年未孕。2016年3月,夫妻俩在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做了体外受精术,成功获得5个优质胚胎,并进行全胚冷冻,准备在3个月后进行胚胎解冻和移植。然而两个月后,身为船员的丈夫刘大力出海作业时遭遇海难失踪。肖婷婷在悲痛之余,决定如期去医院进行胚胎移植手术,完成丈夫的遗愿,也给自己一个做母亲的机会。
但院方认为,依照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对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且根据知情同意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必须经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因为肖婷婷的情况不符合以上规定,所以医院拒绝为她做胚胎移植。无奈之下,肖婷婷将医院告上法庭。

肖婷婷会胜诉吗?让我们来关注本案的始末。
夫妻多年不育,胚胎移植术让他们看到曙光
今年33岁的肖婷婷出生在贵州一个普通的家庭,性格阳光。从学校毕业后,喜爱大海的她和几个小姐妹来到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打工。岱山县处于舟山群岛的中部,旖旎的海岛风光让肖婷婷着迷,她多想一辈子生活在这里。也就是在这时,她认识了大她两岁的刘大力。刘大力是土生土长的岱山县人,和父母一样,是个渔民,他的勤劳朴实让肖婷婷心动,两个人相爱了。当时刘大力在螃蟹船上工作,经常一出海就要好几个月,但距离丝毫没有影响两个人的关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