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西安公安办理涉河涉水案件26起 河流警长助力河道治理

2017-05-04

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5月4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付朝飞)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河流警长制实施以来,西安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河涉水案件26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刑事拘留18人,批准逮捕8人,行政案件6起,处理6人,西安市公安局河流警长助力西安河道治理。

河流警长制明确要求河流警长对自己辖区的河流开展常态化巡查,市局河流警长每月巡查1-2次,区县(开发区)级警长每周巡查1-2次,镇(街)级警长2日巡查一次,主要职责就是发现污染源线索,动态记录巡查情况信息。今年4月下旬,灞河区域责任民警对灞河下水腰村段进行巡查时,发现618渠(防汛渠)排水口处有大量污水向灞河流入,民警立即顺水渠向西巡查,当巡至下水腰小学南100米处时,发现一家作坊正在向河渠排水。民警现场取证后,又走访周围群众,发现此加工厂为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水流出,且味道刺鼻。随后,公安浐灞分局联合未央区环保局、浐灞城管执法大队对该塑料颗粒工厂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厂在没有任何排污、经营生产、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加工塑料颗粒。生产过程中使用烧碱(氢氧化钠)和洗衣粉清洗油渍后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618水渠内。经现场抽样,杨某的塑料颗粒作坊排放的水PH=14毫克/升,属危险物质。

据介绍,自开展全市河流警长制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有各级河流警长258名,其中,市局河流警长19名、分县局河流警长47名、派出所河流警长192名,分别对全市19条河流分解任务包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