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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轼散文的语言特征

2017-04-27张大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7年1期
关键词:客观事物事理文采

张大联

内容摘要:苏轼在散文的语言上提倡意尽言止,主张“辞达”。要做到“辞达”,苏轼认为有两个阶段:一是“求物之妙”要“使是事了然于心”的阶段,即认识事物事理并能牢记于心上;二是“了然于口与手”的阶段,即用语言文字把自己心中对事物事理的感受和认识表达出来而成文章。这样,才是真正的“辞达”。可见,苏轼的“辞达”论已赋予了孔子“辞达”说以新的内涵。

关键词:苏轼散文语言论意尽言止辞达

写文章的目的是为了达意,达意的手段就是文辞。文辞能准确地、完好地把意表达出来,就可戛然而止,毋庸赘言。但也有言止而意不尽的,像韩愈的《送董邵南游河北序》、柳宗元的《鹘说》、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都有言外之意,显得含蓄委婉,情意悠长。苏轼对这类文章特别重视,他说:“意尽而言止者,天下之至言也。然而言止而意不尽,尤为极致。”可见,“意”之表达之明晦、深浅,关键在于“辞”。因此“辞达”是作文的基础,也是作文的基本要求。

孔子说“辞达而已矣。”意思是说:文辞在于能表达出说话者或作者的意思,使听的人、看的人都能明白,就行了。简单地说就是“意尽言止”。但如何才算是“辞达”?怎样才能做到“辞达”?——孔子没有作出回答,苏轼回答了这些问题,且更为具体、深刻、独到。

当然,东坡对“辞达”的理解和认识亦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他于绍圣元年(1094年)在《答虔停俞括》中首次提出“辞达”说:

孔子曰:“辞达而已矣。”物固有是理,患不知之,知之患不能达之于口与手。所谓文者,能达是而已。

苏轼认为辞要表达的是“物固有”的“是理”即事物的规律或本质,故要做到“辞达”就有两难:一难是“患不知之”——难于对事理的发现与掌握,因为许多事理是隐藏在事物之中而不容易被发现的;二难是“患不能达之于口与手”一一难在理得之后用语词表达的不易,因此不讲究文辞就完成不了写作的任务。这实际涉及到创作表现中的心、手、器的关系问题,《庄子》、《淮南子》、《文赋》、《文心雕龙》等中均有精辟的见解,苏轼继承了他们的思想,也非常强调心手和谐一致、密而无隙的高超技艺,如:“有道有艺,有道而不艺,则物虽形于心,不形于手。”(《书李伯时(山庄图)后》)“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 (《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心向往的是在对法度、规矩熟练掌握的基础上直觉运用之,进入超越自由的创造境界。而要达到这一境界绝非易事。

两年后,绍圣三年(1096年)苏轼通过评价王庠的文章再次提到“辞达”说:

前后所示著述文字,皆有古作者风力,大略能道意所欲言者。孔子曰:“辞达而已矣。”辞至于达,止矣,不可以有加矣。(《与王庠书》)这次对“辞达”说有所发展且更为肯定:文辞达到了能表达思想的地步,就是它的止境,不能够再有所超越了。从这口气中,可以判断为文之道无它,唯“辞达”而已,即意尽言止。这是他从评论王庠“著述文字”而得出的结论。而且从王庠的文字中,他看出了不仅能“道意所欲言者”,而且还能表现“古作者风力”,即人们经常所说的建安风骨之类的文采、文风。这里的“辞”兼有表达与表现的双重功能。也就是说,“辞”在表达“意所欲言者”的同时,又可进一步表现出“作者风力”。因此,所谓“辞达”,就是既要“达”“物之理”,又要“达”己之“意”。故苏轼所说的“辞”,是指语言的全部功能。

不止于此,苏轼在元符三年(1100年)也就是他死的前一年,第三次对“辞达”说提出了他独到的看法:

所示书教及诗赋杂文,观之熟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孔子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又曰:“辞达而已矣。”夫言止于达意,即疑若不文,是大不然。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能使是物了然于心者,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而况能使了然于口与手者乎?是之谓辞达。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扬雄好为艰深之辞,以文浅易之说;若正言之,则人人知之矣。此正所谓雕虫篆刻者,其《太玄》和《法言》皆是类也……(《与谢民师推官书》)

这次可以说是前两次的总结和提高,也可以说是他一生从事文艺创作的最后经验总结,他把自己的“辞达”说内涵阐释得更为明确、系统。

首先,他一语道破,“辞达”便是语言艺术的高度体现。他先指出辞的表达方式是多种多样、不拘一格的,但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所谓“初无定质”,就是指没有固定模式;所谓“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就是指作者按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体验来写,事尽言止;所谓“文理自然,姿态横生”,就是指文风活泼,并能反映出事物的千姿百态。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作者要顺畅自然地将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和认识表达出来,文笔不拘一格,能恰当地反映出千姿百态的客观事物就可以了。由此再次引出“辞达”论,否认了“夫言止于达意,疑若不文”的错误看法,认为“言止于达意”并非是不要文采。从而肯定了第一次提出的“所谓文者,能达是而已”——作者能把自己对事理的认识准确地表达出来了,就叫做文章,也就有了文采了。

其次,要做到“辞达”,苏轼认为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求物之妙”,要“使是事了然于心”的阶段,即认识事物事理并能牢记于心上。作者要能“达意”,必须首先对客观事物有深刻而独特的认识。所谓“物之妙”就是事物的真。这“事物”既指客观,也指主观;这“真”既指真实,也指真情。所谓“了然”,即不但明其形,也要明其理,这样才能发现物之妙和物之所以妙。这里把認识事物的范围由“物之理”延伸到了“物之妙”。辞不仅要达“物之理”和“己意”,还要达“物之妙”,“辞达”不仅要确切地反映客观事物,还要善于表达作者的主观情感,又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东坡认为,这是很困难的,“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因为“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何况要“了然于心”。

第二个阶段是“了然于口与手”即前之“达之于口与手”的阶段,也即用语言文字准确地把自己心中事物事理的感受和认识表达出来而成文章,这样的人就更少了。只有掌握了“达”的艺术技巧,才能将心中所有正确地表达出来。因此,将“物”、“情”、“理”,“心达”、“口达”、“手达”等方面有机结合就是“辞达”了,而“辞”能够做到“达”,那么文采就已经用不胜用了。可见,苏轼的“辞达”说已赋予了孔子“辞达”说新的内涵。

这两个阶段“心达”是基础,有了对事物的了解作家才有感受,有了真情实感才能写出自然之文,好比“山川之有云雾,草木之有花实,充满勃郁而见于外”(《(南行前集)叙》),相反,如果作家对对象不了解、不熟悉,没有感受应制而作,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口达”、“手达”也非常重要,用语言词汇、方法技巧表达情感对创作来说是外在形式,但它却能直接体现作家的水平和风格。苏轼曾说“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讲的就是作家有熟练驾驭语言的能力和技巧,就能做到意到笔随,轻松地把客观事物和人们感情准确地表达出来。可以说,那些风格独特、流传久远的美文无不是作家认识和反映、情感内容和外在形式等因素完美结合的产物,是“辞达”的体现者。

基于此,他批评了西汉时期著名的辞赋家扬雄喜用艰深难懂的词语来文饰浅显的做法,并指出他自视甚高的《太玄》和《法言》不过是雕虫小技的东西。这些言论,毫无疑问是针对当时王安石推行的“一道德”给文坛上带来的恶劣影响和当时的浮艳文风来谈的。这一思想,与他在十年前在俗张文潜县丞书》中痛斥当时的北宋文坛“弥望皆黄茅、白苇”般的荒芜是一致的。

从这一点来看,苏轼的“辞达”说应视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一个重要理论,在理论上比前人无疑都高出一筹,为指导北宋散文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对后世的文艺创作影响甚大,清人郑板桥的关于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的三阶段论就明显地脱胎于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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