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周宣王身份质疑

2017-04-26蒋明宸

青年文学家 2016年35期

摘 要:公元前841年,国人暴动发生。周厉王出逃至彘,太子静躲至召公家中。国人围攻召公家,召公用自己儿子代替太子静被杀。十四年后,周厉王死在彘地,太子静继位,即周宣王。虽《国语》、《史记》及《竹书纪年》关于此事的记载并无分歧,但三者皆源于召公一人之口。如召公所言不实,则当初被当作太子静被杀的人也许就是太子静,而后来继位的则可能是召公之子。

关键词:召公;周宣王;国人暴动;代死

作者简介:蒋明宸(2000-),女,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宏达高级中学高二(4)班学生。

[中图分类号]:K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5--02

一、史料关于周宣王身份的记载

周宣王是西周第十一代天子,名姬静(或姬靖)。史书称其为厉王之子。关于周宣王如何登上王位,《史记》记载:

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召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以及此难也。今杀王太子,王其以我为仇而怼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仇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脱。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1]

司马迁是西汉人,距离共和时期约700年,因此这一记载必有其他资料为依据。笔者检索了相关典籍,发现春秋时期的《国语》是这样记载的:

彘之乱,宣王在邵公之宫。国人围之。邵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是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2]

《国语》所记载的邵公与《史记》中的召公系同一人。成书于战国时期的《竹书纪年》对此事记载与《史记》稍有不同。

十二年,王亡奔彘。国人围王宫,执召穆公之子杀之。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大旱既久,庐舍俱焚,会汾王崩,卜于大阳,兆曰:“厉王为祟”,周公召公乃立太子靖。[3]

这一记载与《史记》记载相比显得简单,没有说国人为何要杀召穆公之子,以及国人是否围攻了召公之府。此处的召穆公与前述召公、邵公实系一人。

二、召公子代太子死之疑

粗看之下,三则史料关于宣王身份记载的内容相同,都是厉王之子太子静,历史事实似乎铁板钉钉。但仔细推敲,宣王的登基过程中却颇多疑窦。

首先,国人暴动发生时,厉王已在位37年。[4]太子静(《竹书纪年》称为“靖”)应为嫡长子,年岁少说也有十多岁。国人围召公府,召公以己子代替太子交于国人被杀,此事欲瞒天过海相当不易。毕竟国人原先想杀的是厉王,因厉王逃亡,才欲杀太子,轻易不会杀错人。退而言之,即便当初国人一时大意上了召公的当,那么太子静能在召公家安安稳稳养了十四年,竟无人发觉,也是非常不易。

其次,此事就人情伦理来看也说不通。即便召公自己非常忠君,愿意为无道厉王牺牲一切,但其家人未必都有同样的觉悟。在府第被围的间不容发之际,召公如何迅速说服家人特别是他儿子本人同意代太子静被杀,更令常人难以理解。

第三,古代社会有国不可一日无君的传统。厉王在彘十四年,不知其是否改过或有改过的表示。如果有,召公等人应当迎厉王复位;[5]如果没有,也应该拥立太子静即位。而不应足足等了十四年,一直到厉王死后才拥太子即位。

第四,召公的动机与其行为选择存在矛盾。对于以子代死,召公是这样解释的。他说:“昔吾骤谏王,王不从,是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可见召公并不认为以子代太子死乃当仁不让之事,而是考虑到自己曾经劝谏过厉王,而厉王拒纳其言。此时交出太子,厉王会以为召公记恨自己;而以己子代死,可免厉王误解。但问题在于,召公让己子代死,此事厉王不知晓,国人也都不知,都以为被杀的就是太子静。那么,召公这一做法便很难消除厉王对他的误会。当然,这一误会本来是可以消除的,比如请厉王复位后将太子交于厉王;或请太子即位,迎厉王回宫奉养,此前误会便会消除。但召公没有这样做,而是等到厉王死后才公开己子代死之事,使厉王临死时都认为太子已由召公交于国人并进而被杀。那么,召公最初的目的就不可能实现,这一做法令人费解。

三、宣王可能为召公之子

我们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一问题,则一切疑虑都将迎刃而解。假设召公在自己府第被围并被要求交出太子之时,交出的并不是自己儿子,而就是躲在其家里的太子静本人。这一做法的可能性有多大,我们来分析一下:一是就人性而言,这一选择对于召公而言更容易做出,且不会受到家人反对。而将己子代替他人送死,召公的品质应非常无私。史书接受了召公以子代死的说法,就是基于召公的品质无私这样一个判断。但事实上古人往往不似文献宣传的那样高尚。即以儒家极力宣扬的尧舜禹禅让而言,儒家典籍记载的温情脉脉。但《竹书纪年》记载的却是舜囚尧,禹囚舜。我们假定召公交出真太子,是基于其作为一个常人的选择;而史书所载事实则是基于召公是一个圣人。从概率上讲,人是圣人的概率要远低于人是常人。因此仅从人性角度,召公交出真太子的可能性要远大于让己子代死。

二是就當时的情形而言,召公也更有可能交出真太子。暴动发生时,国人先围王宫,天子与太子同时出逃,可见暴动威力之大。太子逃至召公家,国人亦随之包围召公府第。当时愤怒的国人连王都想杀,更不用说召公一个大臣。隐藏太子给召公家族带来很大风险。在家族面临重大危险之时,召公及其家人无暇细想,向国人交出太子,远比召公说服家人特别说服他儿子答应替死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而且,即便召公说服了家人,此事也还有极大的风险,因为召公并不能保证围攻的国人全部不认识太子。召公用己子代替太子之事一旦被国人发现,很有可能出现既保不住太子,还要赔上全家的结果。由此可见,仅从当时的特殊情况来分析,召公也更可能交出太子而不是自己的儿子。况且事出急迫,召公保家之举不会受到太多非议。从国人角度看,既然召公交出的是真太子,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在杀了太子之后,自然也无须再生事端。从太子静角度看,应当不满意这一结果。但此时的他已是砧上鱼肉,纵然不满,却无力改变结果。而且依周代对王子的教育,太子静接受召公之子代死亦非仁义之举。已经基本成年的太子静既不会要求召公舍子救己,也不应答应召公以子代死的请求。

三是就宣王继位时机而言,亦更可能是召公之子继位。周召共和或者共伯和行政十四年,不论哪种情况,召公在当时都时实权人物。但在厉王死之前,召公应当没有想到用自己儿子冒称太子即位之念。因为如施此举,纵使别人不识太子真伪,厉王一定认识。而太子即位后本于孝道,一定要迎回厉王。如此,假太子的身份就会暴露。这也就解释了为何要让太子到厉王死后才继位。厉王死后,召公推出自己的儿子,称其为当日太子,而被杀的乃是己子,这一谎言很难被识破。因为真太子已死十四年,厉王亦已死。纵有其他人可能认识十四年前的太子,但经历十四年的变化,也很难从相貌上否定召公之子不是当年的太子。召公所宣称的以己子代替太子之事及其理由可能就在此时编出,而非当年所说。召公的主张之所以被大家接受,一是它很难被证伪;二是周朝在当时也确实需要一位继位王子,我们不知周厉王是否还有其他王子存世。即便有,在非常重视嫡长子继承的周朝,太子静的出现也比其他王子更有竞争力。到后来太子静顺利继位为天子,自然更无人怀疑其身份的真伪。

结语:

从目前所见的三份资料来看,虽然宣王的身份没有争议,但并不意味着此事就没有其他可能。因为这三份资料不是源于当时不同人物的记载。目前最早资料是《国语》,已是春秋时期史书。可以想见,《国语》也是源于当时作者所能见到的周朝档案史料。而档案史实只能是官方认可事实的记载。至于说《竹书纪年》和《史记》更是晚出的史料,自然不可能提出与《国语》不同的观点。由此,史料虽多,但源头同一,皆出于召公一人之口,不足以排除召公造假的可能性。笔者在此质疑周宣王身份,并非是有新的史料出现,只有就事论理,认为周宣王是召公之子的可能性比其为太子静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注释:

[1]《史记·周本纪》。

[2]《国语·召公以其子代宣王死》。

[3]《竹书纪年·疏政·厉王》。

[4]《史记》所载的“三年,乃相与叛”,并非是周厉王三年,而是距其拒绝召公劝谏之后的第三年。《史记》记载的国人暴动发生在厉王三十七年。《竹书纪年》的记载为厉王十二年。

[5]商朝初年相国伊尹就将不守法的国君太甲流放至桐,并在太甲有悔过表现后迎其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