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创新
——安徽宿州的经验做法
2017-04-21刘景景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
刘景景
(1.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2.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
现代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创新
——安徽宿州的经验做法
刘景景1,2
(1.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2.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
基于安徽省宿州市两个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案例,分析了联合体的运作模式及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各经营主体的盈利驱动。研究认为,联合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合模式之一。联合体强调要素融合和利益联结,与传统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形式相比,在联合体内各主体的职能定位和目标发生了一定变化,适度规模的发展要求又迫使联合体内部成员间形成了“自动甄别”机制。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对传统农区具有很强的启示性,这一模式将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通过联合体渗透到家庭农场这一基础单元。
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了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相继出现了“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大户+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1]这些产业化组织形式主要是沿着纵向一体化的路径发展。在产业链条的各类经营主体中,合作社往往起到桥梁纽带的关键作用,但由于合作社普遍存在综合性服务功能弱、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资金约束等问题,各地又开始探索“合作社+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即出现了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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