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上法庭,“清算”女儿留学费
2017-04-21黄海磊
祝你幸福·知心 2017年3期
黄海磊
由于多年两地分居,张筱雨和李正刚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一起打拼建成的工厂和专卖店也分了家。两人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家具厂归李正刚所有,张筱雨获得家具专卖店。女儿由李正刚抚养,张筱雨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离婚后,张筱雨搬到广州居住。考虑到广州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女儿上初中时,她把女儿接到广州读书。上高一的时候,女儿提出想出国留学。征得李正刚同意后,张筱雨找了留学中介,女儿开始补习外语,并为留学做准备。
在中介的帮助下,女儿申请到几所美国的大学,需要在2014年10月前确定学校,缴纳担保金并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张筱雨认为,离婚时说好了女儿由李正刚抚养,这笔钱当然应该由他出。她多次催促,李正刚虽然答应会尽快给,却迟迟不见行动。
张筱雨一再逼问,李正刚说出了实情。离婚后,他借了不少债扩大生产规模,现在赚的钱仅够还债,还有破产的风险,没有余钱送女儿留学。他表示支持女儿留学,但希望张筱雨出这笔钱。张筱雨十分生气,指责他不爱女儿。
眼看到了最后期限,李正刚始终没有付钱。张筱雨打电话催促,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一气之下,她表示为了不耽误女儿留学,她可以垫付费用,等李正刚有钱了再还给她。对于这个提议,李正刚并没有明确答复。
2014年9月,张筱雨帮女儿选定了学校,支付了第一年的学费、生活费等共计3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万元。女儿出国后,她不断要求李正刚偿还留学费,他却换了个说法,声称是张筱雨执意送女儿留学,费用自然应该由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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