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中的座次之争
2017-04-21王祖远
文史博览·文史 2017年4期
王祖远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根据1945年7月中、美、苏、英四国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设立的。考虑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已于1945年10月24日对德国的戈林、赫斯等22名战犯开庭审判,为跟纽伦堡法庭相区别,东京法庭特冠以“远东”二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除庭长之外,还有中、英、美、加等10国的法官。作为“盟国四强”之一的中国,也派出了曾获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42岁法官梅汝璈。
法庭开庭前,11位法官齐集东京,只有一人比42歲的中国法官年轻。为此,梅汝璈一到东京便蓄起了上唇胡须,并因此被各国记者称作“小胡子法官”。到齐之后,大家首先关注的是法庭上的座次排列顺序。庭长,业经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定,由澳大利亚德高望重的韦勃法官担任。庭长当然居中座,庭长右手的第一把交椅似乎已属美国法官,庭长左手的第二把交椅属于谁呢?法官们各执一词展开热烈讨论。的确,坐在庭长的左右手,不仅可以随时与庭长交换意见,掌握庭审动向,更重要的是表示着该法官所属国在审判中的地位。
当时的中国虽亦号称“世界四强”之一,可国力不强。“若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还需请示本国政府。”梅汝璈的头一句话就让人吃惊,若法官们各自请示本国政府,何时才能讨论出个眉目来?梅汝璈接着说,“另外我认为,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而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所应当排在第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