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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政治生活中法律意识的培养

2017-04-20王林

祖国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高中生培养

王林

摘要:在当下一个法治逐渐健全的社会,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是每一个高中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由于在政治教学中,有关法律知识的教授是非常有限的,再加上政治课程中法律常识这个版块所占的篇幅比较少,因此本文的分析来改进法律课程的教学方法以及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借此来提高和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高中生 法律意识 培养

一、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科学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也逐渐的趋于完善,几乎所有的疑难杂症都可以用法律意识来解决,加之高中阶段正是青少年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个时期的学生对外界模仿能力较强,对知识的吸收能力也好,但对社会的认知还不是很清晰,很容易受到哄骗而误入歧途,因此要重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为日常生活以学习为主的高中生,作为社会的新生儿,他们与社會接触的机会很少,对这个社会并不了解,社会中“黑暗”的一面,他们也鲜少知道,我们之所以要了解法律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守法是一个公民应尽的本分,而知法、懂法更是难能可贵的,简单的说,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做到守法。我们知法,懂法,是让自己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使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而不是利用法律的漏洞伤害别人以求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做知识上的“强盗”。我们知道要使我们这个法制社会更加的和谐,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必不可缺的条件,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它,并把它作为能够引导我们向正确方向前进的一盏明灯,要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二、高中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制观念淡薄,法律认知水平不高

国家普法活动的不断深入,逐步深化了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掌握法律知识的能力,但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高中生的法制观念仍旧较淡薄,法律认知水平普遍还较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高中生除了必修的文化课以外,能够接学习的法律知识课是非常有限的,难以系统的掌握自己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第二,部分教师受专业素养的局限,对法律知识的把握没有到达相应的深度,掌握的法律知识也比较有限,在讲授法律知识难以做到全面而细致。从而造成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到位,难以准确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第三,传统上的一些负面因素会导致一些高中生产生一些错误的法律意识。可见,现如今高中生的义务意识还很薄弱,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制度的所有权利的行使和利益的实现是和自身所应尽的义务相统一和平衡的。

(二)缺乏信仰程度的法律坚守

法律信仰是指对法律的一种追求和坚持,是人们对法的一种心理认同感和皈依感。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在对于高中生的法制教育中,更是表现的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受传统的法律文化残留的影响,我国现阶段法制教育还是比较薄弱,法制宣传不到位,对高中生法制精神的培养还有一些欠缺。现阶段社会依然存在有滥用职权的腐败现象也严重影响到高中生对法律的认同,继而形成对法律信仰的坚持。

三、高中生法律意识缺乏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法律环境的不完善

虽然高中生社会经验较少,但社会环境对高中生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却是不可忽视的。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学生的机遇会过,平台会更广阔,但由于高中生思想还未真正成熟很容易导致他们思想上的混乱,在接受课堂教材知识时会觉得“说一套做一套”对民主法律意识不认同,甚至会觉得无用。另一方面,受传统厌诉、惧诉观念的影响,孩子们从小接受的教育观念大多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选择忍气吞声,长而久之,必然导致高中生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相应的法治理念也就难以形成。

(二)学校的法制教育投入不够

学校是高中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形成法律观念的主要阵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国家要求公民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形成正确文明的法律意识,但是大部分中学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导致学生法律意识低下。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教育内容枯燥。课本上的法律内容更新速度慢,难以跟上社会变更的步伐,在教学中,对高中生采取的都是理论灌输,很少有实质性的内容来源。法制教学工作基本流于形式,并没有注重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导致学生对千篇一律的法律课本知识失去兴趣。第二,教学方法失当。在高中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方法基本还是灌输和说教的模式,没有树立正确的“以人为本”的教师观,在教学方法上也就难以做到以学生的需要为出发点。第三,教学评价标准过于片面。现在的中学,对对高中生的学习效果大部分采取考试的形式,这种考核模式虽然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导致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时,更多注重的是死记硬背,忽略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长此以往,学生会对这种机械化的评判标准采取抵触,失去学习的兴趣。

(三)学生对自身法制观念的建构不够重视

一方面,由于高中生大部分依旧处于未成年时期,身心发展还不成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与自己“遥不可及”。自己只要把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应用到考试中,满足了考试的要求即可,无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很多高中生仍持“读书无用论”的观念,他们局限于眼前利益,认为学习理论知识在社会上的作用不大,早日出去社会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才是最重要的,不读书反而会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再次,高中生正处于青春期,在家中大多是独生子女,性格上好冲动,在生活中容易放纵自己,凡事“唯我独尊”,这样必然导致他们法律意识的匮乏,遇事喜欢以武力解决,再受到社会上不正确因素的影响就会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而不自知。

四、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对策分析

(一)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

首先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多媒体的使用具有很多优点,它不仅符合高中生处于青春期这一阶段思维的特殊性,而且大大提高了教学的直观性和生动性,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和想象力,使抽象的法律概念在他们的认识中形象化,教学效果也就更加明显;其次,进行模拟法庭等法律实践课程,将法律融入生活,将课本知识通过模拟的情景再现,让学生亲身体验。这样就能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最后,课堂上应实现与学生的良性互动 ,有效的促进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这不仅需要教师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师观,努力提高业务能力,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来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而且需要学生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和谈话技巧,使师生在课堂谈话中体验法律生活,加深对课本内容的理解。

(二)丰富课余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案例的探讨和辩论

受传统教学思想的影响,大部分高中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就是为了应付考试,感觉法律知识与自己生活“遥不可及”,也就缺乏了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在学生的课余生活中引入与学生实际生活相关联的法律案例,组织学生就此展开讨论,使他们在辩论中体验法律生活情境。积极引导学生思考,交流彼此的思想。这样不仅能使他们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而且可以提高他们的思辨能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也可以养成用辩证的思维看待一切问题,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多开展校园法制文化宣传活动

班主任或者政治老师可以通过开设法制园地或者今日说法的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板报的评比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由此将法律知识潜移默化的渗透给学生,让学生在活动中爱上法律;定期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不仅可以让学生活动丰富起来,而且可以使学生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在班级中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在自己的探索中获得学习的乐趣。另外,高中生还可以参加法院和听证会的一些活动,借助这些活动在实践中拓展自己的眼界和知识面,以便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自己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在实践过程中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理解透彻,增强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充分感受和体验法律生活的魅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塑造家庭法律文化环境

除了校园生活外,高中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家庭生活中渡过,家庭对高中生的影响也是最直接的,家长在高中生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家庭所采用的教育模式也就显得尤为重要。高中生,虽然心理上还不够成熟,但已经初步形成了他们的价值观,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思想,思维也相对活跃些,在这种情况下,家长既不可对他们过多干涉,也不可放任不管干涉,如果教育方法不恰当反而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后果, 所以,家庭要形成良好的家庭文化环境,在法律意识的培养方面,家庭应为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塑造一个良好的基础,通过某种无形的方式,潜移默化的在家庭生活的各个细节中将特定的法律价值道德观落实到位,以便更好的规范和约束各个家庭成员,也能使高中生对法律生活的经验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作为家长不仅要以身作则,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融入到法律生活,而且要激发孩子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在精神上给予他们鼓励、激励,在生活中,适当的给予他们一些物质奖励,使广大高中生敢于挑战和接受较为枯燥的法律学习。促进自己和孩子共同进步,逐步在家庭中形成一个规范正确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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