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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阅读的儿子”

2017-04-19申霞艳

读书 2017年11期
关键词:苔丝毕飞宇直觉

申霞艳

如果我说阅读是一种能力,你一定会发笑,觉得这又是学院派在痴人说梦,自以为是;但如果是小说家毕飞宇在“小说课”里告诉你的,你不禁会频频点头。这并不仅仅因为他是著名的小说家,而是他的确读出了我们阅读多年仍然没有读出来的内容,就像狂人能在历史的字里行间读出“吃人”一样,毕飞宇能够“通关”,能够打怪升级。在传递这些隐蔽于日常字词间的消息之时,他也悄悄地将他作为资深小说家的看家本领——阅读方法告诉我们,或许用领略更为恰当。他曾经说自己的同乡汪曾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学的”,他对小说,尤其是心仪的经典,就是带着热爱反复摩挲,一再品味的,没有这种由衷的深情,那些微细处的滋味无法凸显。

毕飞宇曾在访谈中提出 “写作是阅读的儿子”。沿着这一深入人心的说法进入他的新作《小说课》,我将之视为写作之子奉献给阅读母亲的礼物。常言道小说是一个作家的自传,我们侧重的是作家的成长经验和人生关节,《小说课》提醒我们每位作家还有一份隐藏的“阅历”—阅读的历程和历史。我们都知道身体的成长跟摄入的食物有关,精神的成长亦然。有些人精神茁壮是因为吃了大量常人吃不到的补品或者得了老中医的祖传偏方,比如在禁锢年代能够阅读各种颜色的皮书或者禁止外传的内部资料,又如那些率先掌握外语的人能够从他者的文化中得到滋养,甚至能够从域外文化中移植一些事物。迁徙、流动、他者的视角、异质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一直是文学创新的动力和源泉。

从这一点来说,毕飞宇并没有吃过什么偏僻的山珍海味,他实在并没有三头六臂,既没有赶上大历史的趟,也没有赶上先锋文学的风潮。他和我们一样吃粗茶淡饭,但他从白米饭中细嚼慢咽,品出了甘甜,吃出了淀粉之外丰富的微量元素。他选的篇目堪称经典中的经典,没有一篇属于冷门。《故乡》《促织》《项链》等是我们在语文课本中学过的,义务教育是文学最为广泛的传播方式。《红楼梦》《水浒传》乃家喻户晓之作;至于海明威、奈保尔,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大家。这些篇目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交流的信息对等原则。毕飞宇从来没有准备用某个生僻的名字吓倒我们,他一点也没有炫耀阅读视野广博的意思。

苏轼曾在信中告诉他侄子“绚烂之极归于平淡”;毕飞宇想告诉我们“平淡之中亦有绚烂”。经典中有平淡也有关子,有伏笔也有揭秘,有“六便士”也有“月亮”,只有那些拥有阅读能力的人才能于峰回路转处发现奇异的风景。细读并不新鲜,随着新批评的盛行,细读这一阅读方法也被广泛采用,但在很多评论家手上,细读变成了过度阐释的前奏,著名批评家桑塔格甚至因此提出《反对阐释》。毕飞宇不同,细读于他不是为了批评,而是为了沉浸、把玩和妙悟。

例如对《故乡》这样一个经典篇目,他是从鲁迅的基础体温谈起的,“是冷构成了鲁迅先生的辨别度。他很冷,很阴,还硬,像冰,充满了刚气”(《小说课》,90页)。这构成了毕飞宇和所有鲁研界中人的区别,他不像批评家一样借助概念剖析小说,而是借助身体的感受来传递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的感觉。毕飞宇的感受并非空穴来风,他还为鲁迅的冷在文本中找到了对应物:“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并由这个严寒谈到鲁迅的象征。接着他分析了两个比喻“豆腐西施”和“圆规”,这都用在杨二嫂身上。这时你会发现鲁迅的幽默与讽刺能力,与最激动人心的口号科学相关的意象被用于杨二嫂这样的农村妇女身上,产生奇特的张力。在闰土身上,鲁迅通过记忆中少年闰土与现实中的闰土比较,以一声“老爷”突出人民身上的奴性和麻木;在杨二嫂身上,我们还记得一个贬义词“恣睢”,有刁钻和谄媚之义。在文尾,杨二嫂告密,然后顺走了狗气杀。告密觉得自己对主子有功,拿走东西变得理所当然。毕飞宇由此注意到人物之间的关系,人民内部的关系并不是团结的、和谐的,闰土与“老爷”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先天的,相反在童年的时候,闰土比“我”更强势,他的奴性是一种社会性而非自然性,同时这种奴性深深地嵌于主体内部,故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故乡》的人物设置也预示了阶级性并不可靠,鲁迅对于阶级关系和人民内部关系的想象均超出了其他作家,正是这种思想的异质性使鲁迅感到铺天盖地的寒冷。

对于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在解读《水浒传》时毕飞宇强调作家写作的逻辑,而读《红楼梦》则强调字里行间的反逻辑。风雪夜用一块石头靠门,这块石头就像契科夫所谓的枪—开篇如果有一支枪的话,结尾枪一定要响。这块挡门的石头也阻挡了林冲的命运,使他的人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林冲被“逼”上梁山的一切都丝丝入扣,符合逻辑;而《红楼梦》中王熙凤与秦可卿表面上看姐妹情深,王熙凤探望奄奄一息的秦可卿之后“看院中的景致,一步步行来赞赏”。然后毕飞宇通过一系列举证,像福尔摩斯一样为我们找到了王熙凤的隐情和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的隐私。一笔一画之间都有无穷的深意,这就是《红楼梦》的飞白,好的读者除了要读写出来的内容,更要读出大量未写出来的隐意。由《红楼梦》的飞白毕飞宇延伸至中国古代诗歌“赋、比、兴”的抒情傳统,由此及彼,由景及情,意在言外。中国古典文学的核心问题就是处理虚、实问题,如司空图在《诗品·含蓄》中说“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等,这就是审美的集体无意识,也成为普通读者对一切文学的潜在期待。小说从诗歌中可以借鉴的最大资源乃虚实相生,意蕴灵动,唯有此能令文学作品从有限的篇幅通向无限,余音绕梁。“飞白”与海明威的冰山理论一样要求读者能够由写出来的八分之一去领悟未写出来的八分之七,能够于刀光剑影之中看到背后的功夫。仅仅将小说当成消遣品是不够的,故事只是阅读的显在层面。只有那些能深入到隐藏层面的读者才能将小说读通、读透,并得到饱满而丰富的滋味。

同为作家,毕飞宇对于写作甘苦的同情与理解,还有一种磨刀霍霍的积极心态。他不是一个被动的阅读者,他随时在自我的意识中替换作者,比如《项链》的解读他就是通过将小说背景换到中国来,将人物替换成中国名字,国情一变,漏洞百出,毕飞宇通过这种替换凸显了十九世纪法国的契约精神于该小说的重大意义。这与我们从中学语文老师那里得到的中心思想简直背道而驰。

又比如哈代《德伯家的苔丝》,毕飞宇将其人物对调为《白毛女》的主要人物,立即发现了《白毛女》这种激动人心的宏大叙事回避了人的问题:忠诚、罪恶与宽恕的问题。在同一个“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的故事结构中,不同的创作意图会凸显不同的部分,《白毛女》强调的是阶级观,突出的是新旧社会同一个人的不同社会地位,但是核心的问题却被回避了。在苔丝身上,我们看到了哈代的伟大,他同情女性,同情弱者,但是他并不将人性的复杂简单化。哈代勇敢地面对并处理忠诚与宽恕的问题。新婚之夜,当纯洁的苔丝向克莱尔坦白自己的卑污往事时,那么爱她的克莱尔却无法原谅她的失贞。在克莱尔看来,他的信仰和梦也随之破灭了,于是他提出了分居,并最终将苔丝推向了她的悲惨命运。如果我们仅仅以阶级观来看这部小说,我们就会遗憾哈代为什么不让苔丝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尽管我们心里都感觉哈代触及了更深刻的真实。苔丝的命运具有普遍性和世界性,《复活》中的玛丝洛娃亦然。这也是女性作为“第二性”的必然遭际。

在分析苔丝的魅力时,毕飞宇强调塑造人物的前提“你必须有能力写出与他(她)身份相匹配的劳动”。我们可以用这一定律去衡量小说,比如《老人与海》,没有真实的饱满的细节,没有对不同鱼的腥味儿的细细描述,很难支持住老人在海上的八十多天。好的小说能够传递一种真实的场景、氛围和气息,合上《德伯家的苔丝》,我们依然置身牧场,丰满的奶牛与劳作的姑娘带给人生产的激动、富饶的想象;想起《老人与海》,我们仿佛正在深海与鲨鱼搏斗,孤独向海天相接处延展,血的腥味、鱼的腥味、海的咸味夹杂在一起,挥之不去。反之,不能写出与身份匹配的劳动可能正是我们指责许多当下小说不真实的原因,没有劳动的符号化人物显得非常苍白,无法真正感染读者。

毕飞宇的眼光不同于批评家,他关注的是一些文本内部的重要关节,而这些关节往往是批评家忽略的。比如海明威的《杀手》里完全没有我们对标题所期待的打打杀杀,但是杀手在快餐厅给其他消费者和店小二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海明威写的是顾客和店小二的反应,当店小二尼克去给被追杀者—拳击师安德烈松报信,他根本没看尼克一眼,相反是朝墙那边转过身去。海明威以极其俭省的笔刻画了一个失去信心的拳击师。于是我们回到标题理解了何为杀手。又如奈保尔的短篇小说《华兹华斯》,主角华兹华斯是一个乞丐,但内心的身份认同却是一个诗人。诗人和乞丐,这既是一对冰火不容的矛盾也是隔壁邻居,奈保尔偏要这样结构他的小说。诗人的身份是通过到院子里看蜜蜂一个细节泄露的,而乞丐的身份是由“我母亲”指认的。在母亲这里,这位诗人是需要提防的乞丐,是必须被驱除出去的异物。母亲正是物质世界中的芸芸众生之一,他们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的财产和儿子的安全;生怕财产被乞丐偷窃,怕儿子被诗人传染,他们渴望现世安稳,没有旁逸斜出。诗人饱受了孤独和歧视,所以当他碰到“我”时,他迅速地从“我”眼睛里读出了善良、同情与诗意。最动人的情节是乞丐在路上等“我”,并邀請“我”上他家去吃芒果,这芒果是全西班牙港最好吃的。在这个草木颓废的院子里,诗人讲出了自己的悲伤的爱情故事,包含着命运不可更改的力量;也是在这里,诗人华兹华斯心中依然有一个伟大的梦想,要每个月写一句诗,用二十二年写出世界上最好的诗。可是他只完成了一句“往昔是深邃的”。这是一种沉郁沧桑的人生感慨,时间的味道漫漫洇开,我们预感到诗人的结局。华兹华斯身上诗人与乞丐的身份合一所产生的张力同样体现在《受戒》的明海身上,一个受戒的和尚同样要谈恋爱。

“直觉”在毕飞宇的讲稿中属于高频词,如何对待直觉,关系到一个根本性的命题,即作家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这也是近年来学界创意写作专业兴起频频被质疑的关键问题。毕飞宇的信念是,写作是可以学习的,写作技巧是可以讲授的,这些年他一直在身体力行,《小说课》是这种信念的结晶。他多次谈到直觉的重要性,如“直觉是小说家最为神奇的才华,直觉也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他判断直觉就是天赋,是最难于后天培养的。不过他在讲解《杀手》时又给直觉下了一个小说家才会下的定义:“热爱是一种特别的力比多,它分泌出来的东西就叫直觉。”天分有高低,但热爱可以弥补禀赋的不足。直觉惊人的准确程度源于热爱指挥下的无数次的艰苦阅读、琢磨、模仿。直觉和理性并不矛盾,直觉不是从天而降的,直觉是漫长训练的结果:鉴宝家对真品赝品有直觉,出纳员对钞票的真伪有直觉,球员对球能否射进球门有直觉,作家对语言有直觉……所以他同时说“天赋是可以生长的”,“学习写作就是学习阅读”。这部讲稿展示了毕飞宇的妙悟之旅,这也是他写作半生的经验之谈。他的解读是在解密、祛魅,同时也在建构。

将长篇读通需要一种宏阔的理解力、概括力和记忆力,大作家一定会在后面不断回应前边设置的道具、关卡和陷阱;将短篇读透则需要一双鹰眼、一颗有准备的心和侦察员的大脑。鹰眼能够将每个貌似漫不经心的细节和点睛之笔捕捉,浩大的联想力将细节与意旨、伏笔与飞白从思绪的漫天飞翔中凸显。能够在阅读文本时进入妙悟之门,自然而然就能解决写作道路上的暗礁、迷雾和障壁。

毕飞宇除了调动细读感受之外,也在调动自己的人生经验,让阅读和人生互相砥砺。他在讲稿中尽量避免使用大词,包括概念和术语,但我依然想要触及思想这样一个玄虚的命题。这些贴着文本的解读也悄悄地呈现了毕飞宇的思想脉络,他一直在有意识地对阶级观和宏大叙事进行清理。无论面对的作品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他都会谈到人性。这个人性可以是普遍的人性,也可以是具体的国民性、民族性。而阶级性也深深地植根于中国现代文学,也浸淫于我们的意识深处,甚至确立了文学的政治正确,同情弱者,书写小人物和边缘人物。至于小人物和弱者的性格缺陷、道德污点则被忽略不计,这样的文化恰恰滋生出杨二嫂式的“恣睢”。毕飞宇继承了鲁迅关于启蒙的遗产,他的“心慈手狠”的理论依凭正在于此。

微时代,阅读已经变成了一个节日,需要庆典,学校、图书馆、书店乃至微信群都在想方设法刺激我们的阅读兴趣。阅读甚至成为一个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如果阅读符号、图片也统计在内的话,我们的阅读时间的确增加了,但更多的是浅阅读、随机性的被动阅读,深度阅读和自主阅读正在锐减,我们的阅读兴趣和思想能力也会下降。毕飞宇用八篇解读经典的讲稿告诉我们如何进行细读,如何抵达小说的奥妙和玄机,如何理解作者的隐蔽之思和曲径通幽,打通这些幽微玄秘的关节最终会提高我们的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

(《小说课》,毕飞宇著,人民文学出版社二○一七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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