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思考
2017-04-14张运成
宿州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张运成
中共蚌埠市委党校,蚌埠,233040
关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思考
张运成
中共蚌埠市委党校,蚌埠,233040
从约束权力的角度,法治思维就是执政合法性思维、宪法最高权威性思维、法的价值思维;从保护权利的角度,法治方式就是民主化方式、程序化方式、公开方式和问责方式。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中,还存在执政合法性危机意识淡薄、宪法最高权威性观念不强、法的价值理念缺乏等问题,习惯于人治手段而不是法治方式。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就要把革命党的思维转变为执政党的思维,健全宪法监督机制和解释程序,追求法的自由、平等和公正的价值以及完善法治方式的“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执政党;宪法;法的价值;十六字方针
1 相关研究与问题提出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学界对法治概念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共识,即限制权力和保护权利。但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还存在不同的看法。
吕世伦、金若山认为,法治思维的精髓即根据法治理念,对“依照法律进行治理”问题的系统思考。在应然意义上,法治思维的主体是全国公民,但最主要的是领导干部[1]。与此相一致,法治思维应当同时包涵外在法条和内在法律精神两者相统一的整体思维[1]。陈金钊认为,法治思维是指受法律规范和程序约束与指引的思维方式,从整体角度看,法治思维不仅是指依法办事,还包含了对公平、正义、权利、自由的价值追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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