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妇女主体性的成长:意识与实践
——兼评山西省永济市寨子村农民妇女组织
2017-04-13乔运鸿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主体
乔 运 鸿
(太原理工大学 政法学院,太原 030024)
一、引言
近代以来,我国妇女尤其是乡村妇女的解放运动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程,而对妇女解放运动的理论研究则始于20世纪70年代。学者们对妇女运动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妇女的就业问题、妇女形象问题、婚姻家庭问题、流动妇女问题[1]117—119、妇女分层研究[2]54—56和妇女的自我觉醒问题;研究的价值立场表现为“女权主义”和“价值中立”两派;研究的方法则分为对策性研究、纯学术研究和参与性研究三种。[3]56人们在论述社会学或政治学问题时,主观上通常会有某种试图加以捍卫的现实秩序。女权主义者致力于提升妇女的家庭或社会地位,竭力维护妇女的权益,在研究中更多表现为对策性和参与性研究;价值中立者则偏重于对女性群体和妇女运动的纯学术性研究。然而,不管是哪种研究,学者对妇女解放运动价值的关注一般多于对事实的关注,对性别平等或性别关怀的关注多于对女性主体意识成长的关注。这一趋向会导致忽略妇女主体性成长的研究偏向,同样也会导致政府和社会对妇女群体成长和发展的支持偏向。由于上述原因,对于妇女群体的需求,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往往只停留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倾斜以及制度层面的关照等方面,却很少关注和认可妇女群体主体意识的成长。
笔者认为,当代中国妇女的解放,其内涵已经不仅仅是寄希望于社会的关怀和制度的关照,而是妇女群体自主实现自身价值的主体意识的确立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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