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地方大学民族教育的多元文化法律保护
2017-04-13刘雪婷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
刘雪婷
(邵阳学院 政法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基于地方大学民族教育的多元文化法律保护

(邵阳学院 政法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从多元文化理论的角度看,我国大学民族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利于少数民族同学的发展和少数民族多元文化的存续。当前我国涉及民族教育的地方立法可考者虽有18部,但多为规范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的内容,缺乏关于民族教育的全国性法律。为了保护我国多元文化的存续与发展,我国需要考虑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少数民族教育法》,以规范高校的民族教育问题。
多元文化; 大学民族教育; 法律保护
一、“多元文化”理论及其对于中国民族教育的意义
(一)多元文化理论的基本要义
多元文化一词,源起20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出现的“多元文化主义”,有时也称“民族多元主义”,是针对同化主义和熔炉论而在美国等国出现的一种民族和解理论,主要指各民族间互谅互让,理解并相互尊重对方的意愿、风俗习惯及价值观念,具有文化上求同存异的理念。美国早期同化主义者主张外来移民放弃原来的文化,采用美国生活方式。也有些人主张美国应成为一个熔炉,不同的文化在这里融为一体。但“美利坚化”并未实现,这又促进了“文化多元主义”理论的出现,其把这样一个社会比喻为一个交响乐团,主张美国应该成为一个镶嵌着各种民族体的马赛克,“一个多民族组成的民族”,每个民族都保持其独特的品质,同时都为整体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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