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制度重构
2017-04-13易海江谢永萍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易海江,谢永萍
(新疆喀什大学 法政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0)
社会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制度重构
易海江,谢永萍
(新疆喀什大学 法政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0)
我国历经三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的探索期,国家经济体制实现了由最初的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相应的社会经济结构之下的单一所有制到多种所有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所有制生成,再到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完善,对于我国传统的“二元制”治理结构与其相关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变迁对现有的社会治理理念提出了一些新的命题。农村社会管理制度的重构本质上属于对现有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完善。
社会管理;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农村社会管理制度重构
社会长治久安是一切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前提。当前我国农村所面临的“维稳困境”,一方面,在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悖论”的固化,因此破解农村社会“维稳困境”重点在于对“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悖论”的突破;另一方面,社会结构的“马拉松”式,也要求加强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整合,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仅是形式上的“社会治理”,也要在实质上承担“维稳和治理”的双重功能,以及对弱势群体的政治和社会整合功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关系到国家的改革与发展总体布局,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选择“多元共治”的途径,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律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之下,原则上各个主体之间进行平等协商,而非基于行政强制性命令和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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