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与法律诊所的创新结合
——社区法律诊所
2017-04-13连浩琼陈公照
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
连浩琼,陈公照
(1.福州大学 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2.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福建 泉州 362500)
法律咨询与法律诊所的创新结合
——社区法律诊所
连浩琼1,陈公照2
(1.福州大学 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2.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福建 泉州 362500)
法律诊所和社区法律咨询服务在目标选择上相近,在性质上彼此契合。一方面,法律诊所为社区法律咨询模式注入了新鲜血液,创造了新的动力。另一方面,社区法律咨询服务为法律诊所提供了新的资源和实践交流的平台和路径。因此,二者结合形成的社区法律诊所这一新型服务模式颇具探究价值,其以社区法律需求为基础,注重高校师生的参与,在服务社区居民这一原则的指导下,社区法律诊所同时被赋予了社区法律咨询服务和高校法律教学科研的两项主要功能。
社区法律咨询服务;法律诊所;法学教育
社区法律诊所是融合了法律诊所和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的特色和功能的一种新型社区法律咨询服务模式。它立足于居民的法律需求,具有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务运用双重性质。[1]105而其在理论上能否融洽衔接,在实践中能否有效开展,并以何种方式进行组织构建等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从分析社区法律诊所的创立基础入手,探讨法律诊所和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的内在联系,结合国内外实践经验和启示,归结出社区法律诊所主体构架的实现路径。
一、社区法律诊所的创立基础
法律诊所和社区法律咨询服务都是法治社会下,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的典型模式,分别代表着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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