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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年龄代称

2017-04-13

作文周刊·七年级版 2016年29期

在阅读古代典籍、小说、诗词时,我们往往会遇到年龄代称问题。实际上,这些代称都有一定的出处,不少代称至今仍在沿用。

不满周岁称“襁褓”,“襁褓”本义是指包裹婴儿的被子和带子。两至三岁称“孩提”,这里的“孩提”指的是儿童、幼儿。关于男子的年龄代称,还有这样的说法:“人生十岁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有人注释说:“十岁曰幼,时始可学也。”后来沿称十岁为“幼学之年”。青年男子二十岁,还不健壮,便称“弱冠”,表示还年轻。“三十曰壮有室”,是说男子三十岁已经成熟,可以结婚成家了。

关于女子的年龄代称,有这样一些说法:女孩子十三四岁称豆蔻年华。豆蔻,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外形似芭蕉,淡黄色,果实扁球形,种子像石榴子,有香味,果实和种子均可入药。豆蔻年华之说源于唐代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女孩子十五岁称“及笄之年”。女子十五岁时开始以簪结发,举行“笄礼”与男子二十岁举行的“冠礼”一样。

此外,人们现在还经常说的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则是出自孔子晚年总结自己一生经历时说的一段话(《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说人年至三十岁,该学有所成,有所作为。人到四十岁,能明辨是非,不致迷惑。人到五十岁,懂得了天命,认识了命运。人至六十岁,听到别人的话,就能深刻理解其中的含意。

六十岁还通称“花甲之年”,则是根据天干、地支,错综交互,六十年为一花甲子,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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