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提高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申报标准
2017-04-13
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 山东省文化厅网站消息,4月12日上午,山东省文化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修订出台的《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情况。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新修订的两个办法于今日(2017年4月13日)开始实施。
与2011年印发的两个管理办法相比,此次新修订的两个办法在申报主体、认定程序、发展方向、日常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修订。
在申报主体方面,对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申报要求进一步提高。在示范园区的申报条件上,一是在规划布局上,进一步明确示范园区的边界范围。《创建办法》规定要提供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园区范围要具体到四至。二是在特色产业定位上,《创建办法》特别提出要“有突出的文化产业特色和明确定位”。三是对集聚文化企业数量进一步量化,《创建办法》规定“园区已集聚不少于100家文化企业,且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园区年文化产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60%以上,拥有一定数量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四是在园区社会效益上,《创建办法》规定“园区社会效益显著,始终坚持正确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导向,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促进创业、参加公益活动、提供内容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表现良好”。五是在运营管理机构上,《创建办法》规定“园区建设运营及管理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规范运营2年以上,有组织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和较强的配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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