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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微信新媒体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以河北省黄骅市司法局“双微普法”为例

2017-04-12包来军

数字传媒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双微黄骅黄骅市

包来军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研究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050051

微博微信新媒体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以河北省黄骅市司法局“双微普法”为例

包来军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研究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050051

2015年3月和2015年4月“黄骅阳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和“黄骅司法”微博正式上线,一年多以来河北省黄骅市“双微普法”(微博、微信)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论文分析研究了“双微普法”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创新之处,提出了继续繁荣发展的建议。以期有利于推动全国司法系统新媒体普法的发展、互联网+普法、树立良好新媒体传播形象。

黄骅 司法局 新媒体 微博 微信 普法

河北省黄骅市“双微普法”开展一年以来,截止目前,通过微博、微信和网站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超过了5000余人次,观众粉丝全国达2万余人,黄骅司法微博访问量突破3000万人次。河北省内外各兄弟单位纷纷前来学习新媒体普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河北省市各级领导也予以肯定。

在2016年4月一期由人民日报和人民网主办的《政务类微博排行榜》中,黄骅市司法局“双微”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总榜单中排名第6位(河北省唯一),在地市级以下司法行政系统中全国排名第1位(河北省第一),连续30余次入围该榜单。新媒体开启“指尖普法”,黄骅普法走进“微时代”。

一、黄骅市司法局“双微”普法的成功经验

(一)领导为先——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配置、政策制度保证

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2015年黄骅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媒体普法领导小组,各科室抽调精干力量,将新媒体普法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创新突破口和重要工作内容。黄骅市司法局领导勇于迎接了互联网+时代下新媒体对于普法的挑战,对于新媒体对各级党政工作与干部的新要求敢于负责,对大众对于法治信息的新需求敢于满足。领导的重视和亲力而为成为成功的首要经验。

机构配置——成立新媒体普法办公室。办公室配有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新媒体信息的采集、编写、审定、发布、归档。司法局下属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鉴定所在人员上统一配合办公室,建立了兼职的信息员制度,负责定期报送相关信息,保证了信息真实来源于一线、初步编审于一线、最终服务于一线。专职、专业、专心的负责制度,保证了“双微”信息的高保真、高质量、高时效。“双微”信息做到了想大众之所想、急大众之所急。

制度保证——出台了《新媒体信息管理办法》。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建立了基层一线信息员、办公室专职人员、责任领导干部三级申报审核制度,做好普法信息发布的“把关人”。制定了完善、明确、细致的申报和发布程序。做好对于发布信息的质量标准评判:政治性导向正确、实用性有效可行、时效性关注热点、学术性论证合理、真实性准确无误。高标准的信息发布程序和要求,有效的弘扬了法律精神、传播了法治正能量、保证了新媒体普法的成功落实。

(二)内容为王——以法律信息为核心,当地人文为补充

内容丰富,人性普法。微博开设有:“司法动态”“深度解读”“以案释法”“每天学法”“黄骅身边事儿”等栏目。针对网友法律的认知程度,分为“法律门外汉”“法律初级者”和“法律专业者”三个层次。

微信开设了“司法动态”“聚焦”“实用”“关注”等子栏目,紧紧围绕涉及法律的最新信息展开公布。如“司法动态”及时公布司法局工作进展情况。如“黄骅市司法局召开执法公开‘开放日’活动”。“聚焦”关注时事热点法制信息。“实用”关注可能涉及千家万户的法律信息。如在雨季,发布“一言不合就‘看海’,车子房子被淹怎么理赔?”

“关注”及时关注最新热点。如2016年8月1日,“今天起,这些新规开始实施,条条关于你的生活!”其中包含:夏秋季全国征兵8月1日开始;公安部推16项出入境措施支持广东自贸区发展;APP新规:注册用户要实名认证;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新规:付费搜索比例上限;新版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将投入使用等等。

贴近生活,乡情气息。微信公众号,优先考虑涉及黄骅人本地的法律信息,更贴近民众的生活,“普法微课堂”“老张的烦心事”“安全微提示”等栏目,将法律知识与黄骅当地的风土人情结合,制作出属于黄骅人自己的法律盛宴。如石家庄某烤鸭店打出“扫二维码免费送醉仙鸭一只”,某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推出“‘扫二维码送鸭子’,‘馅饼’还是‘陷阱’”,微信号及时在2016年7月29日微信中发出“黄骅也出现了扫二维码送烤鸭?大家小心了!!!”有理论的分析、有案例的作证、有媒体的公证,及时发布预警性信息,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做到了普法效益的最大化。

如“最美黄骅人:宋树森的‘船’奇人生”讲述了“船痴”船模制作人的“工匠”精神。在微信中,先后以图片展示了主人公居住的村庄、使用的工具、学习参考的杂志、工作场景、成品模型、一家人天伦之乐情景,给受众一个活生生的有生活气息的人物形象。新农村美丽建设景色蕴含了农村发展进步,中国海军军舰模型蕴含了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时仔细认真的场景蕴含了工匠精神。这一富有生活气息的微信,看似与法治没有直接关系;但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不正说明他们生活的安定,法治建设的成就吗?

时效性强,全媒传播。司法局处在基层法律工作的一线,可以及时掌握司法动态,及时编辑,及时发布。一些微信已经做到了当天发布,对时效性的高要求,也吸引了受众的实时关注,有力地扩大了影响。图文、漫画、微视频、语音等穿插使用,或图文并茂,或影像真切,形象生动的传递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社会的正能量。对于法律法规的介绍,语言严谨准确;对于案件案例的剖析,语言犀利深刻;对于典型人物故事的讲述,语言生动自然。

(三)传播互动——追求“双微”普法的实际有效

定期举办在线活动,增强粉丝互动性和双微的影响力。“我来写法字”“12.4大家一起学宪法”“黄骅市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猜普法灯谜”等活动,其中“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半月的时间吸引了2万多网友参与,收到了20多万张选票,极大调动了网友的参与性。“我来写法字”和“普法猜灯谜”活动,通过有奖征集和竞猜的方式,吸引网友参与到活动中来,在互动游戏中学习到了法律知识。

举办了“法治进校园”活动,走进黄骅市第四中学(2016年6月29日),邀请铭辉律师事务所的杨丽荣律师为全校1000余名师生带来一场有关青少年的法治课。

利用“互联网+”的形式举办“六五普法 助力黄骅”双线普法活动。线上活动如在新浪沧州门户网站设立专题页面,将活动的现场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及时上传,与网友进行直播互动交流。活动当日,黄骅司法微博粉丝由活动前481个增加到1854个,“六五普法 助力黄骅”阅读量达到10.6万,每天学法阅读量达30.2万人。线下现场活动在黄骅市南海公园举办,通过有奖答题、游戏闯关等形式,吸引了超过2000人参与其中,现场气氛火爆热烈。

微信微博进行互动升级和工作平台化建设。微信公众号增加了法律服务板块,群众可以通过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在线咨询、在线预约。只要进入公众号或微博点击相应的板块即可获取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及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等服务信息。在线咨询也已经完全实现开通,设有值班律师,群众可以在线实时与值班律师互动交流咨询法律问题。真正把微信、微博做成了一个网络初步处理群众司法需求、答疑解难的工作平台,而不仅仅是单纯发布信息。

二、进一步改进黄骅市司法局“双微”普法的对策建议

(一)在栏目设置、内容采用上进一步向农村题材倾斜

如何使双微普法进一步深入农村?黄骅市是一个县级市,处于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农村里的涉法问题还是比较突出,有些地方矛盾较大,如留守儿童、妇女问题、养老问题、征地纠纷,城中村拆迁、农民工子女教育、医疗、环境污染、农村恶霸等问题。对于农村现实中的问题和案件,还需要加大调研、分析、传播的力度。首先在微博、微信内容上保证涉农信息至少占三分之一,确实帮助农村的弱势群体。其次因为留守妇女老人儿童大部分人不习惯使用微博微信,可以把相关内容打印出来,张贴公示或者通过村里的广播宣传。

(二)充分发挥“微视频”的影像传播力

拍摄法律微电影。微电影与普法联姻,继2015年制作了黄骅市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后,2016开始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这是又一个大胆创新和突破点。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法治微电影的加入,就是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影视艺术形式表现普法工作,让群众参演,讲述自己的涉法故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

在影像碎片化传播占主体的时代,微视频,包括微电影、微纪录、微口述、讲座视频、公益广告(一般30分钟以内)具有较强的大众传播力,特别是通过手机和互联网。从“法律微电影”到“法律微纪录”,增加真实性、形成系列化。视频传播是一个发展的趋势,特别对于年青人来说,他们更加习惯于通过视频片段来了解和接受信息各种观点。

下一步就是争取社会和企业的资金支持,力争把微电影发展为微纪录,并且形成一个系列,打造一个微视频普法的黄骅品牌,在河北省乃至全国扩大影响力。

(三)继续加大线上、线下的互动,吸引群众成为普法传播的主体

如何使双微普法更吸引普通群众主动参与?线上、线下如何更有效互动?这是一个有待继续加强的内容。微信的发布目前还不能做到每天和固定数量,受众的反馈和互动,也没有得以直接体现。有关当地人的法律事件内容可以继续挖掘和分析研究,多渠道采集微信信息,用最直接的法律案例普及最切身的法律知识,促进法治社会新媒体传播的强大力量和氛围。鼓励受众二次转发,培育民间“法律意见领袖”,推动双微普法的线下人际传播。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国内研究现状:国内学者主要侧重于全国性高端大概念的宏观研究,如方添智的《新媒体普法工作的特点及应对》(《中国司法》);或一般的新闻报道如于呐洋、陈东升的《微信微博助造“紫薇说法”响亮品牌》(《法制日报》,2013年2月2日);或以法院为主要研究对象,如戴燕玲的《新媒体背景下的人民法院普法工作》(《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9期)。或侧重于网络研究,如刘佳伟的《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新闻法制建设研究 》(《新闻战线》,2016年第3期)。相关学术专著也只有唐绪军主编的《中国新媒体法制报告NO.4(2013)》(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郑文明、杨会永的《新闻媒体有效利用与适度控制的法制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13年)。现在还缺少从县级基层角度,多部门综合合作进行新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角度的专门而深入的学术研究。新媒体普法,还是普法学术研究的一片新的热土!

新媒体普法学术研究,黄骅市司法局“双微普法”为“七五”普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样本,深入研究、大力推广其成功经验,必将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起到非常积极有益的借鉴作用!而“双微普法”正在走向“三微普法”(微博、微信、微电影)!新媒体普法是时代传媒技术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的一片崭新天地和热土!

本文系河北省法学会2016年度法学研究一般课题,编号:HBF〔2016〕D045,“黄骅市司法局新媒体‘双微普法’成功经验研究”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孟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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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0751(2017)03-0004-04

包来军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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