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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地震应急现场地震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对策研究

2017-04-11

中国应急救援 2017年2期
关键词:破坏性新闻宣传应急

冯 韬

破坏性地震应急现场地震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对策研究

冯 韬

本研究聚焦于地震部门在破坏性地震事件中的现场新闻宣传工作对策,运用典型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考察公众在破坏性地震事件中的信息需求。本文以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6.5级地震为针对性个案,引用传播学经典理论,阐释新媒体环境下,作为“在场的”信息的传导者,如何有效开展地震应急现场新闻宣传工作。通过梳理地震部门在破坏性地震应急事件中的现场新闻宣传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尝试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破坏性地震 应急现场 新闻宣传 工作对策

1 .引言

破坏性地震事件往往容易很快形成较高的关注度。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地震及相关职能部门也在长期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体系,高效、有序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地震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熟悉新闻宣传规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有效开展地震应急现场新闻宣传工作尤为重要。

2.研究现状

近年来,一些地震部门相关领域的专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从“行业从业者”的角度,探讨了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宣传工作的形式、内容等,并提出一些技巧、策略。如张吕在《破坏性地震应急宣传机制初步研究》(2015)[1]一文中,阐述了近年来省级地震部门破坏性地震应急宣传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建立完善应急宣传制度及组织管理机制、宣传应对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三大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黄宝忠在《地震应急宣传》(2009)[2]一文中,将地震应急宣传作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了其内容、形式和任务。张明在《震后宣传工作须掌握网络传播主动权》(2009)[3]一文中,以一次地震事件后的网络媒介信息传播为样本,分析网络传播的正、负面影响,并提出掌握网络传播主动权的建议。

一些新闻从业者结合地震事件新闻工作实践,从“新闻传播者”的角度,探讨了新闻传播的方式、内容、要点及技巧等。如张信在《大地震新闻宣传的收获和思考》(2004)[4]一文中,以1996年2月3日云南丽江7级地震的新闻宣传工作为例,从机制创新、队伍建设、宣传重点、宣教技巧等方面,探讨了地震事件中的新闻宣传工作思路。以汶川大地震为例,一批新闻从业者从新闻实践的角度,尝试探讨了新闻宣传的舆论引导、社会责任、呈现方式及变革思路等。如薛晋的《从汶川地震报道看媒体“新闻”与“宣传”功能的融合》(2008)[5],刘永国的《汶川大地震新闻传播变革思考》(2008)[6],郑保卫的《论汶川地震报道的经验与启示》(2008)[7]等。

此外,中国地震局所属各单位尤其是省级地震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互相借鉴,大多已形成了完备的“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宣传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地震应急宣传工作预案”是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的经验性的总结,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它们也不失为“体系化”的研究成果。

本研究尝试从一个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角度,以“地震行业从业者”和“新闻信息传播者”的双重身份,着眼公众信息需求,探讨地震部门在破坏性地震应急事件中的现场新闻宣传工作策略。

3.云南鲁甸6.5级地震新闻报道的内容分析

3.1 关于内容分析的方法

美国学者贝雷尔森曾经对内容分析做过如下定义,它是一种对明示的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描述的调查方法。

从广义上来讲,内容分析是对内容本身的相关特性进行整理、分类、概括、解释、推测以及评价。作为一种实证方法,它与具有一定客观性的调查程序联系在一起。

这里针对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6.5级地震新闻报道所做的内容分析即遵照上述原则。它具有客观性,针对已经形成的报道内容。它具有系统性,内容的取舍是全面而首尾一贯的。它还具有普遍性,因为其目的不在于简单的“描述”,而是立足探讨具有科学价值和理论意义的结果。

3.2 关于新闻媒体鲁甸地震报道的分析

鲁甸地震发生后,新闻媒体及时跟进报道,尤其是在知晓抗震救灾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级别之后,各类媒介迅速建立专题,对事件本身很快形成“围观”。这里主要摘取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4类主要媒介进行简要分析。

3.2.1 网络全方位进行报道。

新浪、腾讯、网易、新华网等网络平台都在很短的时间内设置专题,设立分栏,收集、整理鲁甸地震相关信息。以“新华网云南频道”为例,在从云南省地震局获悉应急响应级别之后,及时形成专题策划“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6.5级地震”,并在专题首页设立“灾情速递”“各方救援”“现场连线”“记者手记”“灾情简报”“地震知识”“地震盘点”“地震图集”等分栏。专题首页以图片形式及时滚动播报灾区相关情况,形成较强的视觉冲击和现场感。其它网络媒介的宣传报道模式也大致如此。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占比达92.5%。同时,2016年上半年,中国网民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6.5小时。此外,网络直播发展迅猛,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比接近网民总体的半壁江山,占45.8%。

网络媒介信息容量大,时效性、互动性强,方便社会公众即时阅读、参与。在鲁甸地震专题报道中,网络媒介的优势发挥比较明显。

3.2.2 电视以插播、直播、特别报道的形式及时跟进,滚动播报地震灾区相关情况。

以云南卫视为例,震后及时插播相关信息,首先以灾区回传的图片和手机视频资料跟进报道。在记者到达现场后,以摄像镜头为社会公众的视觉延伸,形象展示灾区实际情况。以出镜记者的引导,强化了媒体的“在场感”,强调了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

3.2.3 广播有其固定的受众群体,如出租车司机、有收音机使用习惯的相关群体。

以云南广播电台为例,震后及时向听众播报相关信息。并采用连线直播的方式,强化受众对灾害现场的直观理解,广播以“娓娓道来”的方式,通过现场连线问答描摹关于地震现场的点点滴滴。它的优势在于媒介便携、简单,不需要受众过多的参与,还能营造一种交流的氛围,往往给人以亲切感。

3.2.4 报纸因为其出版周期相对较长,只能在震后第二天、第三天整合信息,专题报道相关情况。

作为典型传统媒介,它主要面对的是有纸质媒介阅读习惯的受众群体。因为时间相对充裕,它可以充分整合素材,开展深度报道。以云南日报为例,以专版组稿的形式,强化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权威发声,集中体现全省各抗震救灾成员单位的积极作为,突出正面舆论引导。在后续报道主题中,报纸强化了基层先进人物、事迹的深度报道,弘扬抗震救灾正能量。它的优势在于信息的准确、权威、深度。

总体来讲,各类媒介互相借鉴,都强调了图片、图解等直观、形象的体现方式,突出了相关数据的使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内容的同质化,但又都依据自己的媒介属性、定位对报道内容进行了整合、加工,在呈现方式上各有差异。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各类媒介都在追逐受众的过程中不断强调新闻策划、观点表达,都有很强的主题意识。这一点从上述各类媒介传播内容的时序可见一斑:灾情、救援进展、专业解读、典型人物及事迹、灾后反思。新闻媒体正是在不同阶段主题策划的前提下,挖掘、整合事实材料,有目的、有节奏地强化观点表达。

不论什么样的社会制度背景,新闻不仅是事实的传播,它本身还是观点的表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实即观点”。我们的新闻宣传事业有其明确的社会职能:传递信息,引导舆论。在破坏性地震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和地震部门都应切实担负起这样的社会责任。

3.3 关于云南省地震局官方媒体平台鲁甸地震报道的内容分析

鲁甸地震应急工作中,云南省地震局综合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地震应急现场宣传工作。

3.3.1 发布地震信息。

震后5分钟,云南地震监测台网产出地震三要素,局官方网站、微博随即发布信息。震后1小时,完成《震情初步报告》,内容涵盖地震基本信息、应急响应情况、震中分布图、震区历史地震图、震区人口密度图、地震构造图,在报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和其余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时,在局官方媒体平台更新了信息。

3.3.2 开辟专栏。

震后约半小时,云南防震减灾网建成“鲁甸地震专题”,主要设置“焦点关注”“震情灾情公告”“现场工作动态”“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报道”“地震应急响应”“媒体相关报道”等分栏,综合呈现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情况。截至8月14日,地震专题共发布稿件338篇,上传视频11条,全面报道地震应急现场各类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共有70000余人次浏览了门户网站,42家媒体82次转载或引用了网站信息。

3.3.3 运用新媒体宣传。

截至8月14日19时,云南省地震局官方微博(新浪、腾讯、人民网)同步发布震情、灾情及应急处置等文字图片信息209条(篇),报道了应急响应、抢险救灾、震情监视、灾评科考等相关情况。并与粉丝互动,解答公众关心的问题,宣传普及地震科普知识。相关信息被转发6400余次,阅读受众数量合计达877.2万人次。基于应急宣传联动机制,云南省地震局官方微博还与“壹基金”“云南广播”等微博大V形成互动。

3.3.4 弘扬行业精神。

云南省地震局官方媒体平台主要推出了地震信息、现场工作情况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等行业属性较强的信息。此外,还结合地震应急保障、烈度调查、流动测震等承担的应急工作,组织了8篇典型事迹材料,着力弘扬地震人“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坚守奉献”的行业精神。

鲁甸地震应急工作中,云南省地震局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原则,有序开展应急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网站内容丰富、科学权威,微信、微博及时互动,回应公众关切。这些平台主动、集中“发声”,较好地彰显了地震系统的行业精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当然,按照主流新闻媒体的呈现形式、内容标准,我们反观上述官方媒体平台鲁甸地震应急现场宣传报道,也不难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缺乏策划意识。从应急响应启动到结束,官方媒体平台缺少对内容策划的思考,在组稿上稍显被动,仅按照工作推进的节奏跟进报道。未能有步骤、有重点、有时序地策划新闻宣传,在舆论引导上仍有提升空间。

二是宣传报道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新闻稿件流于公文套路,形式刻板,缺乏生动的人和事,难以形象、生动地展现地震应急现场的相关情况。体现形式也相对单一,不符合公众阅读习惯。

三是报道时效性不强。一方面,灾情发布方面受制于信息渠道有限,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现场信息报道发布也相对滞后。

四是视野有待拓宽。新闻报道主要局限于震情跟踪监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应急救援协调、防震减灾宣传等专业属性较强的工作,缺乏对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关照,受众范围局限,宣传效果受到影响。

4.问卷调查

为充分了解公众在破坏性地震事件中的信息需求、接受习惯及方式等,本研究立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这样一个显著事件,于2016年10月设计问卷并在云南省内多个州市组织了抽样调查。

4.1 问卷调查的方式及考虑

在大众传播学研究中,通常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因为大众是一个宽泛、庞杂的群体,调查对象范围广、层次多、数量大,实现难度较大。抽样调查虽然伴随样本误差,但经过客观的样本分析、修正,其参考意义仍然可以得到保障。抽选的样本可以推论对象总体。根据调研人员主观介入的有无,一种是有意抽样(非概率抽样),一种是随机抽样(概率抽样)。有意抽样多用于特定事例、项目的研究,随机抽样是普遍、常用的方法。

本研究设计的问卷“破坏性地震事件信息接受相关情况调查”,采用的是有意抽样,面对有特定媒介接触习惯的“受众”进行,旨在有针对性地提供破坏性地震事件信息服务,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问卷由3个部分构成。第一类是基本项目,涉及性别、年龄、学历、职业等,主要掌握调查对象的基础信息,作为分析参照的重要依据。第二类是与主题相关的事实,主要了解调查对象的媒体接触习惯。第三类是关于态度和意识的项目,主要了解调查对象的信息需求,这是问卷的核心部分。

为确保问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这份问卷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问题少、通俗易懂、避免专业术语、避免主观诱导、避免双重提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问项分为闭合式和开放式两种,均为简单易答的内容。为便于调查对象回答问题,问卷设计了12个选择题。8个单项选择题,4个多项选择题,1个开放式问答题。其中,核心问题涉及到了调查对象的媒介接触习惯、信息需求。

4.2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调查采用约请对象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发出问卷2100份,收回问卷1965份,有效问卷1823份。调查对象涉及云南省昆明、昭通、曲靖、普洱、德宏、楚雄、保山、丽江、红河等9个州(市)。

92%的调查对象首先关注到地震的“地点”“震级”和“人员伤亡”等相关信息。在得知地震发生后,89%的调查对象表示迫切想知道“人员伤亡情况”“应急救援工作进展”。

在“您认为云南省地震局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提供哪些信息”的问题上,大多调查对象倾向于这样的排序:“地震3要素(时间、地点、震级)”“灾情(人员伤亡等)”、“震情形势(余震等相关情况)”“抗震救灾工作进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相关知识”。

在“您希望云南省地震局通过哪些媒介开展地震应急信息报道”的问题上,大多调查对象倾向于这样的排序:“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手机短信”“通过与媒体合作”“官方网站”。

图1 “破坏性地震事件信息接受相关情况调查”问卷信息分析

尽管调查对象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大多都以手机为信息载体。智能手机作为“新闻客户端”,已经有了相当高的普及程度。手机媒介有便携、即时、互动等优势。值得注意的是,手机使用者往往在新闻事件的“参与”中接受信息并再次生成、传播信息,也即时下常说的“自媒体传播”。电视、电脑、广播等因为需要信息载体各方面基础条件的支撑,有其固定的受众群体,但信息传达相对滞后。

大部分调查对象首先关注地点、震级,随之倾向于对“人员伤亡情况”的关注。大部分调查对象认为,省地震局作为职能部门,应及时提供“地震3要素”“灾情统计”“震情形势判断”“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等专业属性较强的信息。

5.破坏性地震事件的新闻传播理论探讨

5.1 信息爆炸:破坏性地震事件信息多元而复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媒介多元而高度发达。经由各类媒介传播的信息的绝对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信息爆炸所产生的信息洪流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冲击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在信息化社会,大众传播媒介及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社会的结构形态都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很多学者认为,人类社会正经历自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的以信息革命为代表的“第三次浪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高度普及。以智能手机为载体、移动网络为支撑的个人媒介也已经有了相当高的普及程度。移动互联时代,传播主体多元化、媒介融合化,信息共享、互动的特征尤为突出。

加拿大传播学家M.麦克卢汉有一个著名的观点,“媒介是人的延伸”[8]。他认为,不同的传播媒介是人的不同感官、器官的“向外延伸”。比如,广播是人的喉舌的延伸,电视是人的眼、耳、喉、舌的延伸。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这种“延伸”时时、处处都在发生。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背景下,破坏性地震事件作为一种典型的突发事件emergency,它是一种显性的危机,具有不确定、显著危害、紧迫、复杂等特性。它往往能很快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在媒介高度向外延伸、人人都是传播者的当下,多元而复杂的信息洪流必将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此时,为高效、有序、有力推进抗震救灾工作,信息的及时、权威、公开、透明就显得非常重要。职能部门的舆论引导十分必要。

5.2 议程设置:舆论引导

美国传播学家M.E.麦库母斯和D.L.肖发表了题为《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功能》(1972)一文。他们以1968年美国总统选举期间传播媒介的内容分析为基础,提出大众传播有“议程设置”[8]的功能。他们认为,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 “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

作为个体的人,感官有其局限性。而大众媒介有目的的取舍选择活动,则构建了人们赖以生存的“拟态环境”[8]。

在传播高度普及的信息社会,人们的工作、生活与媒介息息相关。“雾霾”“安全责任事故”“明星道德伦理”“地震”等,人们关注的话题与媒介关注的话题高度吻合。尽管每个人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但很大程度上,你看到什么决定了你能思考什么,甚至是你怎么思考。

破坏性地震事件发生后,职能部门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高效处置。生命优先、预案核心、分级响应等都是重要的处置原则。

破坏性地震信息一经发布,社会公众迅速形成围观。时间、地点、震级、人员伤亡迅速成为关注的焦点。而防止灾害的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轻和消除其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就成了职能部门的首要职责。

为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高效推进,地震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关于事件本身的权威信息,以正视听;实时更新人员伤亡情况,争取持续关注;全面反映职能部门应急处置情况,引导社会舆论;提出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科学建议,彰显专业担当;深度挖掘灾难中的人性光辉,营造良好抗震救灾氛围;反思灾难,倡导社会参与,形成防震减灾合力。

5.3 沉默的螺旋:寻求“多数”

德国女社会学家伊丽莎白·诺依曼在1980年以“舆论”的形成为分析对象,提出了“沉默的螺旋”[8]理论。她以1965年联邦德国议会选举为案例分析,强调“周围意见环境的认知”所带来的压力往往会让人们改变原有的看法。“意见气候”(opinion climate)[8]和“多数意见”[8]是人们做出选择的重要参考因素。作为一种学术假说,“沉默的螺旋”设定作为个体的人有其“寻求支持”的社会天性。换言之,人总希望自己属于“多数”,处在“优势”。当发现自己属于“多数”“优势”时,人们大胆表态;当发现自己属于“少数”“劣势”时,人们就会屈于环境压力而转向“沉默”。而意见的“表明”和“沉默”是一个螺旋式的发展过程。一方的“沉默”会造成另一方的愈加“多数”“优势”。如此循环,“多数”就成了主导性的意见。“意见环境”的压力作用于人们惧怕孤立的心理,强行引导人们采取“优势意见”,这就是舆论引导。

所以说,破坏性地震事件中,地震部门应主动发声、强势发声。利用新闻媒介传播同类、相似内容,寻求共鸣;持续、重复、正面发声,强力蓄势;广泛、深入传达至社会公众,获取支持。

5.4 培养:达成共识

美国学者G.格伯纳认为,社会要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和发展下去,就需要成员存有一种“共识”[8]。在此基础上,人们的认识、判断和行为才会有共通的基准,社会生活才能实现协调。

“培养理论”[8]强调,“共识”是社会作为统一整体存在的前提,而“大众传播”是形成“共识”的“利器”。传播媒介的“培养效果”在于,它通过对现实生活描述而在公众的思维里构建了“象征性现实”,潜移默化之中形成主流意识,广泛“培养”人们对于身处的现实社会的“共同印象”[8]。

破坏性地震事件中,地震部门有责任着力营造这样的共识:人们共同因灾难突发、生命消亡而心生悲悯,共同因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而欣慰共鸣,也共同因灾难中闪现的人性光辉而坚定勇敢。

6 .关于地震部门在破坏性地震事件应急现场新闻宣传工作的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问卷调查内容及新闻传播理论探讨,地震部门应在破坏性地震事件应急现场新闻宣传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切实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拓宽新闻宣传视野。二是着力提升新闻宣传报道的时效及质量。三是注重新媒体的运用。四是继续强化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

6.1 指导思想、主要任务

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原则,全面、客观、及时反映地震应急现场工作情况,满足公众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倡导抗震救灾精神,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尤其是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公众。

破坏性地震事件现场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地震部门专业、科学、权威等优势,吸引社会公众眼球,赢得更多受众,争取宣传实效,营造良好的抗震救灾氛围。

6.2 强化组织管理,完善破坏性地震事件应急现场新闻宣传制度

6.2.1 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责任。

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期科学考察工作细则和地震应急宣传工作细则》,强化地震应急现场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在现场工作队到达后,迅速组织成立现场宣传组,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应急现场宣传各项工作。现场宣传组可考虑分设采编、发布、协调3个工作组,应明确各组职责,落实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到人。采编组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及时深入灾区,以“记者”的视角,采集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发布组负责编辑新闻稿件,送指挥部领导审核并发布。协调组负责联系、组织新闻发布、专家受访、科普宣传等工作。

6.2.2 完善破坏性地震事件应急现场宣传工作相关制度。

完善现场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确定信息采编、稿件审核等流程;完善现场新闻发布管理机制,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及审核把关等事项;完善与其它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确保信息来源及准确性;完善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机制,确定联系及合作方式。

6.2.3 完善破坏性地震事件应急现场宣传工作预案和流程。

结合中国地震局相关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宣传工作预案,和近年来破坏性地震应急现场宣传工作实践经验,完善破坏性地震事件应急现场宣传工作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响应类别、主要任务、工作流程等内容,充分强调预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6.3 策划主题,设置议程,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破坏性地震事件是典型的突发灾难事件。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须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迅速响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局面,开展应急救援,防范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其核心理念在于,以人为本,反应迅速,措施有力,高效有序(表1)。

破坏性地震事件现场新闻宣传工作也应围绕上述核心理念开展。强调不同阶段的主题策划,科学、合理设置议程,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主题策划应依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受众信息需求、媒介属性等展开。

6.4 媒介策略:三位一体,集中发声

有区别地、充分利用地震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

网站:以官网、党报的形式综合呈现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地震专题应成为一个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的窗口,突出平台的新闻性、公共性、时效性,突显抗震救灾主旋律,弘扬灾难事件中的人性光辉。

微信:充分利用微信作为自媒体传播、群体传播的优势,强调信息的整合和组织,以丰富的形式简明扼要地解读破坏性地震事件相关信息。

微博:以“应急微直播”的方式及时发布现场相关信息。注重微博即时、交互、海量、共享等特性,以碎片化的表达,突出现场感,强化粉丝在破坏性地震事件中的参与感(图2)。

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三位一体,依据不同的媒介属性、不同的受众群体,在不同的呈现方式中暗合于“议程”“主题”,集中发声,说专业的话、权威的话,相互佐证,相互强化。

6.5 强化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营造氛围,达成共识,寻求多数

地震灾难当前,“自强不息、万众一心、同舟共济”的抗震救灾主旋律即是我们作为统一整体需要形成的“共识”。这种“共识”的形成,仅仅依靠地震部门自身的新闻宣传平台是不够的,还需要强化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这种合作建立在平时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基础上。

破坏性地震事件发生后,地震部门应及时向主流新闻媒体提供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地震3要素、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情况及灾区初步情况等。

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赢取舆论引导先机。地震部门应视抗震救灾工作进展适时发布应急救援、灾害损失、震害特征、科技支撑、防震避震等相关信息。通过专业、科学、权威的信息发布,营造良好的抗震救灾氛围。

组织专家组接受媒体采访,提供科学、客观的信息。地震部门应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的平台,及时解读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相关领域专家接受媒体采访,充分结合破坏性地震事件本身和地震发生地的实际情况,深度解疑释惑,争取社会公众舆论支持。

深度挖掘行业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行业精神。认真组织、提供行业典型素材,及时推送至主流新闻媒体。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充分展示地震部门抗震救灾精神面貌,赢取社会公众认同,推动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抗震救灾,达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目的。

7 .结语

破坏性地震事件发生后,公众信息需求急剧上升。在人人都是“传者”的自媒体时代,作为受众的个体,其速读、参与等需求愈发强烈。这是作为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也是破坏性地震事件应急现场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充分考量的现实状况。

面对社会、公众需求,全面、客观、及时反映抗震救灾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是地震部门重要的工作职责。无论是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自身平台发声,还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声,都需要一种声音、一股力量、一以贯之。

作者单位:云南省地震局

[1]张吕,解辉,李飞,等.破坏性地震应急宣传机制初步研究[J].高原地震,2015,27(2):13-19.

[2]黄宝忠.地震应急宣传[J].防灾博览,2009(4):34-35.

[3]张明.震后宣传工作须掌握网络传播主动权[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9,11(3):124-126.

[4]张信.大地震新闻宣传的收获和思考[J].社会主义论坛,2004(4):33-34.

[5]薛晋.从汶川地震报道看媒体“新闻”与“宣传”功能的融合[J].观察与思考,2008(13):47-47.

[6]刘永国.汶川大地震新闻传播变革思考[J].新闻前哨,2008(11):36-37.

[7]郑保卫.论汶川地震报道的经验与启示[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29(12):169-172.

[8]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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