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网约车细则得拿法治的尺子量量
2017-04-11
光明网
关键词:管理
作者:朱昌俊
近日,甘肃省会兰州公布了《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隐性的数量和价格管制,同时在车辆标准等各方面进行较高要求,引发争议。其中,争议最大的一点是,兰州的网约车新政并未像交通部及北上广深等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那样公开征求意见,而是直接发布及执行。法律专家认为,《细则》本身有多处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青年网4月10日)
早在去年8月,兰州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所透露的对网约车的管理思路,就引发了是否在走回头路的质疑。现在,正式出台的《细则》仍延续了“总量控制+价格管制”的措施。如《细则》规定兰州网约车运价应高于巡游出租车,在数量上“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并且制定兰州市的“网约车运力规模调整方案”。
传统出租车就采取的是数量控制与价格管制的模式,其弊端早已被证明。现在,对于网约车仍沿袭这一管理办法,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就是把网约车逼成出租车,彻底压缩网约车的共享红利。按说,网约车源自市场的自发提供,可以借助技术与价格浮动来完成动态的运力调节,完全不需要政府代劳来进行“运力管理”,这正是网约车较之于传统出租车模式的优势所在。可兰州还煞有介事的制定“网约车运力规模调整方案”,不仅有画蛇添足、过度干预之嫌,也是徒增管理负担。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其基本底线应是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然而,纵观兰州的网约车细则,其具体内容和出台程序已然涉嫌多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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