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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2017-04-10

四川水泥 2017年10期
关键词:谈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

茅 伟

(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11)

浅谈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茅 伟

(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11)

施工合同作为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可以保障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对于维护企业的商业形象和经济利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现阶段市场秩序不规范、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施工企业需要承担较大的合同风险。如果不能对施工合同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不仅会损害施工单位利益,也不利于整个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要探究施工合同风险防控的有效措施,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施工合同;风险形式;防控措施

0 引言

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了完成商定的工程,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和说明的合同。施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后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市场经济环境下“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模式和远期交割的特性,也决定了施工合同面临较高的风险。文章首先列举了施工合同常见的几种风险形式,然后从实际出发,分别对施工合同的防范和控制策略进行了简单分析。

1 施工合同风险的常见形式

1.1 内部管理风险

首先,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对合同风险防范和控制的重视不足,不能有效预见施工合同风险,也就无法提前采取风险的控制对策。等到双方出现纠纷或是工程项目出现问题后才想起施工合同,给施工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其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对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不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例如,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建设方存在抽逃资金或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时,没有及时行使合同中的权利,也会增加施工合同风险;最后,施工单位内部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既不能明确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又不能掌握建设方实际履行的真实信息,导致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增加了施工合同管理风险。

1.2 信用风险

受市场经济逐利特性的影响,许多合同当事人不守商业信用的现象屡屡发生。近年来,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社会纠纷也频繁见诸报端,充分说明了施工合同中信用风险的严重性。信用风险不仅损害了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还会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各级政府提高了对资金拖欠问题的解决力度,清欠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信用风险问题。对于工程项目的承包商来说,一方面需要应对建设方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工程项目材料供应商、分包商的信用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对于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面临较大压力,也不利于其他施工工作的开展。

1.3 合同价款风险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是典型的“买方市场”,在这种市场环境下,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顺利中标,不得不尽量降低竞标价格。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个别施工企业之间恶性竞争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导致中标价格越来越低,甚至有效工程的中标价低于标底价的 20%还要多。而施工企业中标后,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也必然会在工程项目中采取“措施”,例如以低价采购劣质材料,或是缩短施工工期等。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而引发合同价款风险。

2 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2.1 企业参与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首先,在进行投标之前,除了需要对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外,还应当重视对业主资金信用、经营作风的全面了解,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另外,还需要查看工程项目的手续,包括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资料、土地规划和建设许可证明等,这些都会对施工合同产生影响,需要在投标之前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其次,在开展投标工作时,还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文件中对双方责任、义务的说明,要进行逐一确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还需要审核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方案、规划图纸、工程报价等文件,在对工程项目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后,可以有效规避项目投标阶段存在的风险。最后,还有部分业主可能会在发布中标通知书之前,额外提出一些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往往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风险。考虑到此时施工单位会处于被动地位,建议要与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尽可能的撤销带有风险的条件。

2.2 合同谈判及签署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在合同谈判阶段,承包方不仅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详细的审阅,而且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合同律师,对合同的法律效率和其中存在的细节性问题进行商讨,保证合同不存在法律上的漏洞,发挥合同的法律效力。当确认合同文件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后,双方就合同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和商讨。以合同工期为例,开工时间应当从开工报告之日算起,如果施工方逾期为完成工程项目的交付,则需要承担违约金;对于结算款的支付时间也要明确规定,避免因结款时间不确定而损害企业的利益。

在合同谈判中,谈判的技巧非常重要,承包方应当挑选具有丰富谈判经验的人参加合同谈判。尤其是对于一些工程量较大、施工环节较多的工程项目,由于合同内容较多,合同条款中很有可能隐藏许多对承包商不利的责任条款。为了保证合同的公平性和法律性,还需要聘请相关领域的法律顾问参加合同谈判,以确保双方信息对称和智力对等。当然,合同双方也应当认识到,实际经济活动中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因此合同中还应当尽量避免过分苛刻的约束条件,在法律界定范围内,给合同双方留出一定的自主权利,确保合同谈判顺利完成,使双方达成签署意向。

2.3 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相比于上述两种风险,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更容易被承包方忽视,甚至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承包方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阶段风险的重视程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控制策略。对于不同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形式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以其中具有共性的书面材料为例,对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进行简单分析。

第一,双方应当对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总量等方面的会谈进行整理,并以会谈纪要的形式附加在合同之后,作为对施工合同的一种补充说明,并且经过双方签字后具备证明效力。第二,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记录也是书面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这方面的风险防控时,一方面需要对检验和验收记录的完整性进行分析,确保相关资料能够真实反应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能够维护施工方的利益。

3 施工合同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

3.1 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关键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把开展索赔工作变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3.2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造成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结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并学会科学的防范和控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1]赵凯.施工总价承包合同模式下的工程量差和风险包干费计价方法及索赔研究[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4(5).

[2]解德元.铁路施工企业基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合同风险防范与规避[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8):226-226.

TU75

B

1007-6344(2017)10-02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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